第100章 软肋(2/2)
裴向雀似乎组织了好久的语言,低声问:“是真的吗?”
陆郁装作不经心地看了报纸一眼,“骗你做什么?”
裴向雀的眉头还是紧皱着的,像是还有什么想问却说不出口的话。陆郁只觉得他思考的样子也十分可爱,忍不住顺从内心的**,低头咬住了他的指尖,牙齿落在指甲盖上,微微用力。裴向雀不疼,只是有些痒。他涨红了脸,缩手回去,憋了好半天,“陆郁你,你真讨厌。我都忘了想说什么了。”
陆郁一只手摁住了他,“仔细你的胳膊,别闹了,乖乖的。”说完,他端起放在一旁的饭菜,举到裴向雀的身前。
良久,裴向雀点了点头,张开嘴,将饭菜咽了下去。等吃完了饭,陆郁在一旁收拾碗碟,裴向雀揪住他的衣角,问:“你,你昨天是不是没有睡觉。今天早点睡,我给你唱歌。”
陆郁一怔,像是心上被人戳了一下,又甜又涩,“真乖。”
他明白,自己的金丝雀心甘情愿地回到了笼子里,不会再妄想离开了。
可陆郁却发现不满足于只做一个饲主了。他希望裴向雀不只是被动的承受,而是会为自己哭,自己笑,为自己快乐或难过。
他爱上了裴向雀。
这是他这辈子头一回用“喜欢”或者是“爱”这样柔软又虚无的词语形容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关系。
陆郁从不相信人心里有什么情感能够胜得过利益,可如果这个人是裴向雀,他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了。
他打算在秋子泓的坟墓前坦诚一切,和裴向雀告白。即使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是裴向雀不喜欢自己,陆郁也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往后的日子还长,他们总会相爱。
不过他没料到没有以后了。
那一天陆郁亲自开车带着裴向雀,途中遇到一辆疲劳驾驶的小卡车,直直地向陆郁的车撞了过来。陆郁本能地向右打方向盘,裴向雀却自己扑了上来,挡在了陆郁身前。
逼仄的小空间里满是铁锈一般的腥味,陆郁在狭窄的车厢内摸索着抓住裴向雀的手,掌心满是滑腻的鲜血,他只希望那是自己的。
他瞧见裴向雀紧皱着眉,雪白的皮肤失去血色,近乎透明,像是百合的花瓣,青色的筋脉在皮下微弱地起伏。裴向雀没什么力气地咳嗽了几声,模模糊糊地喊着疼。
陆郁紧抓着裴向雀的手,他此生从未如此紧张过,看到裴向雀染红了的白色衬衣几乎要透不过气来。只能徒劳无功地想要堵住裴向雀身体上的伤口,可是没有用。
他的声音在发颤,骨节抖得厉害,指甲深深陷进掌心的肉里,“别害怕,别睡过去,你不会有事的。”
裴向雀眨了眨眼,努力听明白了他的话,很相信似的点着头。他伤得很严重,随着血沫一起咳出来的是内脏的碎片,暗沉的血从伤口涌出来,将整个狭小的空间都浸透了,陆郁想堵也堵不住。
陆郁想,他没有办法。
裴向雀深色的瞳孔里渐渐失去了光彩,他费力地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看陆郁,伸手碰了碰陆郁的脸颊,张开满是血腥味的嘴唇,磕磕绊绊地说话,“你,你别哭啊。我这么疼,都没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陆郁才知道,原来自己哭了,原来自己也会流眼泪。
陆郁冰凉的眼泪落在裴向雀的眼窝里,顺着脸颊滑到下巴,仿佛连裴向雀也在流泪。
他问:“为什么要救我?”
裴向雀睁大了眼睛,磕磕绊绊地回答,“就是,就是什么也没想,就挡住了。”
陆郁一怔,又接着问:“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喜欢我?喜欢陆郁。”
这句话他说的含糊,裴向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于喜欢这样表示浓烈情感的词非常陌生,难以理解,此时又失血过多,脑子更转不过来,可看着陆郁那么着急,只觉得这个回答十分重要,只好依靠本心说出几个字,“我,我不……”
他很急切,却说不出口。
陆郁听到了那个“不”字,瞳孔骤缩,他不想听下去了。于是,他低头吻住裴向雀沾满了鲜血的唇,千分喜爱,万分珍重。
裴向雀终究没讲完这句话,他没等来救护车,身体里的血先流干了,死在了陆郁的怀里。
陆郁断了两根骨头,眼角留下了一条长疤,可对他而言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
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
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
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
包括自己。
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
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
他说:“你再等等我吧。”
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
那人很高,即使光线昏暗,大体能看的出模样出众,十分英俊。他的左手拿了口罩,右手夹了根烟,闪着明明灭灭的光。
那人笑了笑,看了他一眼,说:“小朋友,不要把这件事到处说,好不好?”
安知州皱了皱眉,只好又将衣服穿上了,很是不解,“哪件事,往外说什么?”
那人一愣,抖了抖烟灰,似乎很是震惊,“你不晓得我是谁吗?”
安知州整张脸浸透了雨水,冷冰冰的,又不高兴,于是不客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
他并没有生气,反倒起了兴趣,认真地点了点头,“你讲的对。你都不知道我是谁。我是郑夏,小朋友,你呢?”
安知州瞥了他一眼,大概是像在看一个神经病,连衣服也不拧了,拎上书包直接上了楼。
郑夏一怔,摸了摸下巴,有点感慨。他在娱乐圈里待的时间也不短了,见过许多漂亮的少年少女,可都没有方才那一眼,那个孩子头发湿漉漉地遮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模样动人。
不过再漂亮可爱也只是过眼的一瞬间,做不得真,郑夏稍稍叹息,转身回了楼上,他的外公正靠在躺椅上,舒舒服服地摇摇晃晃。
郑夏拿了一条薄毯子,盖到了老人家的身上。他是个演员,戏红人也红,工作很忙,总是抽不出空来,只有这次外公生病了才连夜赶回来。所以说方才那个孩子认不出他的模样来才有着惊讶,毕竟他最新的一部戏几大卫视联播,主打对象正是他那么大的少年人,可安知州却连见也没见过自己。
看来是他高估了自己,郑夏摸了摸鼻子,把方才在楼下的事当成笑话讲给外公听。
外公一愣,起身饮了口茶水,“你说的,应该是楼上老安家的孩子,他过得可怜,你别戏弄他。”
郑夏漫不经心地问:“怎么可怜了?”
安知州的身世,整栋楼都知情,可没人敢插嘴。老安原本有个儿子,成家多年也没生出孩子,去医院查出来是妻子生了病,可夫妻二人恩爱,没有多提,直接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回来,那孩子便是安知州。家里没有孩子,总是不够热闹,即使是安知州这样冷淡的性子,也叫整个安家鲜活了起来。可是好景不长,安知州来了安家不到一年,有一次夫妻两个带着安知州出去玩,不小心出了车祸,只有安知州一个人活了下来。
安镇在厂里工作时,也是个不错的人,安知州才到家的时候,也真心拿他当孙子疼爱,可一场车祸,一切都毁了。其实安知州并没有错,他错在活了下来,而安镇的儿子死了。
安镇对待安知州不好,是这个看家属小区人人皆知的事,可没人上前劝阻,这实在没办法。
郑夏听了,愣了一下,“真的是……”却没说出口,又问,“安知州他家在几楼?”
“问这个干什么?”
“送碗汤过去。”郑夏起身,将刚刚炖好的汤盛了两碗,“那小孩挺可怜的,刚刚浑身都湿透了,还在拧外套上的水。”
他的外公不说话了,一贯知道他是这样的性格,心软,对可怜的小孩子要好上几分,从小便是如此。
安知州打开门的时候,郑夏正倚在门外,他皱了眉。
郑夏作为当红小生,演技还是很好的,装模作样地问:“怎么是你?我外公住在楼下,姓陈,让我上来送两碗汤给安爷爷。”
安知州顿了顿,转身去了房间问了一下,里头隐隐传来骂声,没过一会,他出来了,还是平淡而冰冷,眼神木然。郑夏注意到他的衣服还没换,将汤递给他的时候,多说了一句,“早点换衣服,喝一碗汤,注意别着凉。”
安知州“嗯”了一声,抬了抬眼,睫毛遮掩住眼瞳,轻声说:“谢谢。”
门关上了。
安镇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汤呢,汤在哪?你个丧门星的东西不要偷喝。”
安知州很冷漠地听着,将两碗汤兑到一个搪瓷盆里,端到安镇的面前。
安镇对待他,就像一个仇人。
安知州有时候都快忘了,眼前这个人,从前还是对自己好过的。
或者那段快乐的时光只是虚假的记忆,原来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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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了场雨,今天的天气便很好,空气湿润,往日灰蒙蒙的天,此时也透着碧蓝。
陆郁的工作永远忙碌,看完了一份报表,还不到四点钟,行程安排上今晚的宴会是在七点半,已经不算早了。
陆郁起身出门,对李程光说:“我回去一趟,有点事,你六点半过来接我过去。”
时间不太充裕,而且也不是做好了立刻吃,陆郁没做炒菜,挑了几样耐得住存放的菜,做好了放到保温盒里。
做完了饭,陆郁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西装,他的身材很好,是天生的衣架子,无论穿什么衣服都不会不妥帖,不好看。
李程光过来的时候,陆郁正挽起袖子,弯腰在桌子上写了张纸条。
他知道不该看,可又忍不住瞥了两眼,加上眼睛尖,看到纸上写了一行字。
“饭菜都要记得吃完,回来要检查的。”
李程光的嘴角抽动,心里生出一个十分奇妙的想法,难道老板刚刚回来就是为了给对门的那个孩子做个饭?
真的,他现在非常好奇,那个孩子是什么身份。
陆郁顾不上他的想法,将袖子放了下来,偏头看了一眼窗外,天幕已经完全暗沉下来了。
这是他来宁津第一次参加这种晚宴。
李程光跟在他身后熄灭了灯,陆郁淡淡道:“走吧。”
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
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
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
可惜他不再念了。
裴向雀端着自己的碗碟,没再打扰他,也没插.进任何一个小团体,而是走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宿舍。
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铁皮和钢筋临时搭起来的小铁皮盒子,顶多挡挡风,下雨的时候铁皮没贴严实的地方还漏水,在宁津这样的三月天里,屋内屋外几乎没有温差,一样的冷的要命,直冻进人的骨头里。
不过裴向雀待的这个铁盒子格外小,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床边和门的缝隙勉强能挤下一个人直走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脱下鞋和外套,搁在床下的木板上。又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直到生出些暖意,才举起筷子,心满意足地品尝起眼前这碗看起来乱七八糟,不算美味的大杂烩起来。
吃完了饭,裴向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半个巴掌大的老款手机,摁下了开关。蓝色的底屏模模糊糊,裴向雀眯了眯圆圆的眼睛,看了一眼时间,又从文件夹里挑出了一个录音,播放了起来。
开始是一段嘈杂的混音,什么也听不清,等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声音渐渐清晰了起来。
一个粗糙低沉的男声高谈阔论了好一会,语气得意又鄙夷,周围人不时插了几句,最后在一团哄笑中,录音的进度条走到了头。
虽然这和专业的录音设备记录下来的声音相差甚远,可一般人想要听清楚里头讲了什么内容还是轻而易举的。
裴向雀却不同,他自小患有语言障碍,确实听不懂。那些话就像被无厘头得纠缠起来的线条,紧紧地缠住了他的意识。
可这只是第一遍。很快,裴向雀又将进度条重新拉了回去,颇有耐心仔仔细细地反复重听了好多遍,还时不时将那些能够辨认或者自己猜测下来的话写在了纸上。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ing!今天,请叫我狐巨长!蟹蟹!巨长!
小雀:背疼腰酸腿抽筋!非常不开心了!
大裴:我也……
小雀:陆叔叔拿一百个糖果一百个亲亲也不好使了!
大裴:要是这样的补偿方案,还是能够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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