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74 手套的英文意义(1/2)
小若整理完,就把这些东西交到了周主播手里,周主播接过来,翻看了一下,满意地说:“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工作。”以前小若觉得这是个虚伪的词句,明明是极其不乐意,却偏偏好像,做这种事情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可是时间久了,她才知道,虚伪是每个出来社会混的人必须的。
出了电视台,小若走过十字路口,听到有汽车鸣叫声,小若回头一看,罗晋坐在驾驶座,冲她笑着说:“上车,我送你。”
小若本想拒绝,听到他说:“今天为了这个访谈,我可是浪费一个大好的时光。”
小若上车,利落地关上车门,不屑道:“这么一宣传,相信各大珠宝商,都争先恐后的邀请你去做形象代言人。我们办公室的美女们,可是嚷着,此生能拥有你设计的首饰,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也包括你吗?”罗晋眉毛一挑,透过后视镜,看了小若一眼。
“我是个胆小鬼。”罗晋听得一头雾水,小若继续说道:“我怕上街,还没走到几步,就被人洗劫一空了。”
罗晋轻笑出声,小若打起精神,说道:“看你这样,一定是没有看新闻,最近的小偷很猖狂,有人带着耳环,走在大街上,耳环就被人生生地从耳朵里拉出来。为了一时的美丽,却付出血的代价。唉!”
“这么说来,我岂不是要转行了?”罗晋说起这话,不似伤心,反倒是有点期待的。
小若被呛住,本来她还想安慰他,就算是诸如此类的事情那么多,可是仍然还有人去买那些奢侈品的。因为炫耀心理做崇的有钱人多有人在,奢侈品说好听点是身份的象征,说的不好听也是穷人和富人的分歧。
“对了,你是想回家,还是?”罗晋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问道。
“你把我送到新华书店,我想去买几本书。”小若上次在网上查找了好几本,值得一看的书。如今电子书发展地极为迅速,可是小若对于书本还是有很大的兴趣,因为书本可以珍藏着,在那上面标记一下。
小若本想让他先回去,她自己一个人慢慢地选书就好,没想到他一脸兴味地说:“我也去挑几本,最近没什么灵感。”
小若只好作罢,奔向了一个与罗晋相反的角落。
一本好看的书,名字一定要好,这是小若一直认为的。所以每次看到有好的书名,小若的视线怎忍不住停留在那儿,然后手不由自主地伸向那里,细细的抚摸着书的封面,就像是一个圣徒膜拜自己心中的神灵一样。
不过她有个不好的习惯,喜欢看故事的开头,看作者文笔怎么样,最后要翻到末页,知道是悲剧还是喜剧。如果是悲剧,她一定会合上书,不去看。
只知道结尾是个悲剧,就不去触摸,永远不知道中间爱的如何曲折,那么就不会痛得那么彻底。如果人生也可以提前预知,她会有勇气踏出那一步吗?
小若合上书,姐妹同时为了一个男人出手,这样的剧情她不喜欢,或许是因为表姐和她感情深厚,所幸表姐她找到她爱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出现姐妹同时爱上一个人。
小若又在书堆里走走停停,花费了三个小时才找齐了她想要的书籍。
正想刷卡的时候,后边有人把书跟她的书叠在一起,笑着说:“一起付吧。”
店员看着小若,向来都是男的争着要为女朋友买单,很少有男人要自己的女朋友买单的,店员虽好奇,但还是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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