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公司安乐死(二十七)(2/2)
第一个,什么时候?
它是公司陷入了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这个解释很抽象,但是它也有具体的表现。那就是管理陷入僵局。
说啊,如果一个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开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没有形成有效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出现了公司掌舵人失灵的情况,没有方向,没有战略;再或者,董事长期冲突,无人执行。(解散的前提,是管理陷入僵局,与营利没有关系)
那么如何进行司法诉讼,强制解散呢?
原告,是股东。(10%以上的)
被告,是公司。(你可千万别说是其他股东!比如你跟其他股东老是打架,然后开不成会,你持股12%,你受不了了,你要去告公司,要让公司死,这个诉讼请求是可以的。)
下面会讲到一个内容:公司死亡三部曲,解散清算和注销。
先,公司种种理由死;
清算是后事的处理;
完了之后注销登记结束。
但是有这样一种情况,我说,从零公司符合了各种,可以死了,向法院提出,法院受理了,但是没判决。在没判决的节点上,我等不及了,就向法院提了一个清算公司的申请。问:这清算的申请要不要受理?
答案是:不能!(为什么呢?你想啊,你人还没有死呢,你就去处理后事?法院还没有判断最后到底要不要死呢,然后你就说,给公司处理后事吧?
所以,是不能够同时申请解散和公司清算的。
(司法强制解散的这个判决书,对原告股东,被告公司,及其他股东利害关系人是有同等约束力的;如果再次提出申请,是不会再受理的。一事不再理)
——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这个,是什么呢?
一个叫异议,一个叫回购,这两个是什么情况?
那么我们先挑最简单的来回答,什么叫回归啊?
像股东出资是股东花钱,从公司手里买股权买股份是不是?那么回购是不是公司花钱,从股东手里往回赎股权或者股份,那就相当于公司吧钱退给你,把股权股份买回来。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是公司回购股权,那么资产肯定是减少了,那么债权人的权益是不是就会受到影响了?所以,为了不出现影响,回购不能随便做。
你想,如果公司出现了情况,首先知道的是股东还是债权人?肯定是股东啊,那么他知道后,随意回购,那么我想,股东分分钟退完。因为股东有限责任啊,公司无限责任啊,把股权退回去,那不就安全咯!(公司就瞬间变成了壳)
完了以后债权人才发现,然后找公司要钱,公司说我是壳......
这时候申请破产,破产的时候,在中国,破产的受偿率是3%到5%,就那么点,不要就拉到咯,公司死了就没了。
——未完待续——
(作者:一转眼,又到了11点,看完一点点,就准备睡觉了,有时候觉得学习很累,但是,和有些人相比,我没有资格去觉得累,只能够沉下心去,成年人的生活中,没有容易二字,也没有累,感谢付费阅读了几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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