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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26章 执念(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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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她这么一说,对方律师坐着的身子,挺直了背,聚精会神起来。

“在对造的诉状里,提到我们当事人会把猫放在两人睡的床间,让原告无法越雷池一步。我想说的是,男方应该没有养过猫,因为他显然不知道,猫要是可以乖乖待在床间,狗能学鸟叫。”

程琳这番话一出,法官忍不住微笑。

不只法官,连在一旁做笔录的书记官,也忍不住嘴角扬。

对方律师闻言,却是脸色微微一沉。

法官问:“但是,大律师,原告是不肯跟被告继续维系婚姻关系,你们为什么不愿意放下来,继续往前走?”

程琳暗想,人生要是那么容易能放下,法院的铁门也能放下了,不是?

最后,审判长对着被告问道:“你还爱他吗?”

程琳没想到审判长会这么问,她转头看着被告,心里暗道不妙。

这是个很重要的提问,也是最关键的问题,答得不好,官司肯定会输。

“我……”被告咬着牙说,“我还爱他,我不愿意离婚。”

闻言,法官无奈地摇头:“不要骗我,你现在对他,只剩下恨。”

不妙!

听到法官的话,程琳忍不住站起身来,“审判长,根据民法1052条第2项的规定,要诉请离婚的那一方,固然可以主张婚姻已经破绽,无法回复。但是,这种破绽,在现行的法律下,原告的过错必须小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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