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夏小姐住院了,说是被狼咬去了半条腿(万更)(2/2)
“嗯。”夏承玉朝他柔柔笑道,像一只极乖的小兽张开嘴巴准备吞下他送至嘴边的热粥,她喜欢这位从未谋面的叔叔,虽然她一点也不记得了从前的事,包括她何时认识得他,这位叔叔是她什么人,她一概不知,她只知道这位叔叔身上有一股非常浓烈舒适的味道,嗯……有点像爸爸的味道……嗯,她的爸爸又是谁……“啊!”她双手抓住自己的头颅痛苦的嘶叫着,挣扎间又扯到了那条被石膏固定住的小腿,一时针脚缝合皮肉的刺痛和腿部神经的痉挛之痛一齐密不透风的席卷了她,“啊!好疼!为什么……我的腿会这么疼……”
梅胤被她吓了一跳,赶紧把手上的粥递给站在旁边的丁悬,扶住她不断颤抖的肩膀,焦急道:“小丫头,你怎么了,哪里痛吗?啊?快告诉叔叔哪里痛?”他朝她小腿望去:“是不是腿疼了?”
福子知道是她腿部的神经又疼了,医生说了这种疼会伴随着她移植神经前后四周的时间,无任何药物可解,往后遇到阴雨天气时也会隐隐作痛。她从口袋中摸出一颗糖剥了放入她口中,双手抚摸着她冰冷的脸颊,温言道:“承玉,你的腿现在受伤了,上了石膏,医生说不能乱动,你先忍忍看好不好,过一阵子就好了。”
入口的糖果濡软即化,夏承玉逐渐停止了摇晃,但腿间的刺痛仍然像针尖密密麻麻扎着她周身的皮肤,她难受的咬紧发白的嘴唇一声不吭。梅胤宁可她哭喊着,也不愿她这样在他面前默默忍受着,他心里头很不是滋味,“小丫头,你别忍着,跟叔叔说出来哪里疼好不好?”
“腿……腿……疼。”嘴里哆嗦出三个字,却是用尽全身的力,她瞥头看向福子掉了一串热泪。福子眼眶也是红红的,她蓦地低头装作没有见到她恳求的目光。她的腿部伤得太严重了,医生建议不能使用镇定剂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在往后的28天内像这样的剧烈的痛楚她不得不咬牙忍着,没有人能帮得了她。而正是因为她帮不了她,福子才觉得没由来的难过不已,她恨不得躺在床上的就是她。哦,该死的老天,你为什么总是爱捉弄夏承玉,她从一出生就一直在受苦!
梅胤慌得手无足措,他心潮在翻滚,想说的那句“丫头,你忍忍,很快便不疼了”,在触及她软弱痛楚的眸光时硬生生又吞入肚子,他无法睁眼说瞎话。
“叔叔……你会……你可不可以给我念点东西,散文,小说……或者一首诗……”夏承玉阖上了眸子,蹙着眉头虚弱道。
“好!叔叔给你念!嗯……我知道一首诗、我知道一首诗!”见她有所要求,梅胤想也没想一口应承下来。只他在剑桥时学的是经管,毕业后一直沉浸于商界至今,鲜少有时间去读诗。这时要他从自己贫瘠的脑海中搜索出一首像样的诗歌,真是为难他了。
“是吗?那叔叔快念给我听。”她疼得冷汗涔涔,福子担忧的俯在她跟前用干帕子轻轻擦拭着她脸上的汗水。
“嗯,是威廉卡洛斯廉斯的一辆红色的手推车。”
她真的像死去了一样,整个人沉沉寂寂的躺在床上,如寒冬寂寞林中最后一截光秃秃的枝哑,她瘦弱的脸颊也可怕极了,跟冰封了几万年的寒川没什么两样。刚才丁悬告诉他她正值二十几岁的青春年华,这本不应该的。梅胤喉头哽塞得厉害,他握住了她垂在身侧微微战栗的右手,擒着依稀的记忆柔柔道来:“那么多的依靠,一辆红色的手推车。雨水使它晶莹明亮。旁边有几只白色的小鸡。”
“就这样?没有了吗?”诗歌也许是有效的,她开始微微平复絮乱的胸膛。
“不!”他不自在的低低道:“当然还有,当然还有!”
丁悬和福子却不约而同的望向他,两人都知道这首以短小精悍而著称的诗,像他所说,这哪里还有剩下的。两人都没有搭腔,整座阴冷空旷的病房很快只余下梅胤儒雅又镇定的嗓音,以及夏承玉有一下没一下的呼吸。
“那么多的依靠,葱郁的大地冒出柔嫩的绿芽。那么多的依靠,蔚蓝的天空被树枝分隔开。那么多的依靠,那条白漆的石膏固定在青紫色嘴唇女孩的小腿上。那么多的依靠,似白纸般的脸颊冒着泪光的汗水泊泊而出。那么多的依靠,剧烈的神经的痛楚从你千疮百孔的伤口穿梭,抵达你的四肢百骸……那么多的依靠,这世界的不公与旁观者。那么多的依靠,病床边站着你的亲爱的挚友……”
不久腿上的药物令夏承玉麻痹了过去。几人轻手轻脚走出病房。
“这位先生,刚才真的很谢谢你。额,你是承玉什么人……我的意思是,承玉从来都没有跟我提起过你。你不会是她的远方叔叔吧,”福子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在这位文质彬彬的叔叔面前,她有些拘谨:“呵呵,先生你不要介意,只是你和承玉看起来模样有些相似。”
梅胤倒没有觉得她的话唐突了,只道:“小姑娘,请问你件事?”
“哦,你说。”福子看着他。
“夏小姐的母亲叫什么名字?”
“她妈妈?”她扶额细想:“我也不大清楚,承玉妈妈早她出生的时候就没了,听承玉祖母说,好像叫……”
梅胤的心跳到了嗓子口。
“哦!我想起了了!叫夏芍华!承玉妈妈叫芍华!”
心脏一下子坠落到身体最深处,梅胤按捺着嗓子继续追问:“那他爸爸呢?”
“她爸爸?”这下子福子沉默了,她倒是知道她爸爸的事,可是眼前这位先生来路不明,如果她轻易向别人透露承玉的*多少影响不好,想到这,她便有些正色道:“对不起,这位先生,我并不认识你,而且我也不了解你,所以有关好朋友的*没有主人的允许我也不好随口宣扬,请你谅解。”
他没想到她会这样说,一时有些沉默。边上的丁悬见了忙要开口辩解,话还未到嘴边便被梅胤挥手制止了。
“走吧。”
哒哒的皮鞋的脚步声回旋在幽深的长廊里,福子在见到两人即将消失在那头拐角处时,听得一句模模糊糊的话:“去,查一下夏小姐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那位先生莫不真是夏承玉的父亲,毕竟若细看的话,两人长相很相似。但随即,她心底暗自嘲讽:“福子啊福子,你真是发羊癫疯了,他怎么可能会是承玉的父亲呢,她父亲早在她出生前就车祸死了啊,你可真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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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宏站在车外焦急的四处张望着。他家总裁原本在三天前就应该回来的,不知为何硬生生拖到今日才抵达罗马。他心里乱成一团了,近日发生的事令他措手不及,特别还是在联系不到墨歌的情况之下。今天是周六,机场里的旅客特别多,在人来人往的人潮中张望了许久都没有见到来人,他不禁火燎心肠!
“哦,歌你看,马宏在那!”
顾挽月挽着墨歌的手臂一眼见到了正在机场大厅之外来回踱步的马宏,她的红唇噙着笑意抬眼问着身边的男人:“歌,我们是先回老宅还是……”那句我家她还未来得及说出口,墨歌便淡淡道:“挽月,我先让马宏送你回去。”
“那你呢?”顾挽月一愣,她以为他会陪她回家的。
“我有事回一趟公司。”墨歌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便吩咐马宏送她回老宅,自己则上了一辆出租车,很快便绝尘而去。
“顾小姐,请上车。”马宏朝她微微鞠躬,打开了后座车门。
又是顾小姐!顾挽月抬眼看了他一眼,心中有些异样,这个马宏太没有眼色,从前他这样称呼她倒也无关要紧,只是现在她早已是墨歌的未婚妻了他还这样称呼她,太没有规矩了!她抬脚动作优雅的钻进车里抚平腿上裙裤的皱褶,似非似笑:“你似乎很不喜欢我?”
马宏一愣,随即和气道:“顾小姐说的哪里话。”
“你瞧,你连对我的称呼都是这样的生疏,难道不是讨厌我吗?或者是……你根本就不想我嫁给墨歌!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应该很喜欢从前的那位夏小姐吧,如果没有我你一定希望她能嫁给歌吧!”
马宏惊讶她竟如此敏锐,他确实不喜欢她,倒不是因为从前的那位夏小姐在某种程度上更能配得上他家总裁,而是……怎么说呢!他从前并未见过那位夏小姐,他也是在这些时日在罗马第一次见得她,迥异于外界对她名声狼藉的流言,马宏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她清丽脱俗,像小河池里含苞待放散着幽香的莲花一样干净……嗯,她跟他家总裁站在一起很契合,这一点他是从未犹豫过的,至于顾挽月,美则美矣,只很做作!这会儿,她突然捅破这层纸当面质问他令他有过几分犹豫,他微微瞥了后视镜,经过几天的蜜月,她整个人犹如一只冒出了许多殷红花骨朵儿的柔嫩枝芽,娇嫩欲滴,眉角间的幸福与妩媚是怎么也藏不住……
顾挽月冷笑了声,“开车吧!”她没有指望他会说些什么,也不稀罕,毕竟现在最大的赢家是她不是吗?而他口中的夏小姐永远都没有机会了!哈哈,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
出租车在梅园门口停了下来,墨歌长腿一跨走了出来。从十天仓促离开这个国家飞往位于地球最南端的那个小岛至今,他无数次在心中设想:那个女人还会不会回来梅园,还会不会等他回来质问他……他知道这些都是旧情未了的罪过,抑或是他早就恨透了那个女人以至于她还能无时无刻影响着他、摧毁着他!不过,从他把自己的手机扔在这座别墅,有关与她的讯息隔绝至今就要重新知晓时,他阴郁了许久的胸膛终于闪过一阵经历了长时间的暴风雨终于见到绚丽彩虹的那种兴奋。他迫不及待的推门进去。
李嫂并不知道他今日会回来,她早早搞完卫生便回去老家了,今日她的大孙子生病了,她怕媳妇一个人抱不过来便早早归家去了。此时,少了李嫂憨厚的招呼和灼热的烟火气,整座硕大的别墅空空旷旷的,墨歌站在大厅里,仿佛只身站在了一片广袤无垠贫瘠的荒野里,除了那个女人在他心中遗留下的一颗几近枯萎的玫瑰花,一无所有。他抿着薄唇上了二楼,那里有她残留萎靡的痕迹和两人拨云撩雨时的缠绵悱恻。
天气很是阴沉,太阳的光早已被蘑菇似的乌云缝合得一丝不透,这天儿看着很快就会打雷下雨了。八月未到,以往的这个时候罗马气候最是舒适了,很少会有降雨,怎么今天这么反常,听顾挽月说前两天这里也是倾盆大雨,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推迟了班机的缘故。卧室里很昏暗,墨歌一把拍开壁灯,顿时整间房间亮堂起来了,他深深吸了口气,扒下外套,丢掉手中的公文包整个人扑在了柔软的被枕上。只有在这种时候,来自于他身上缠绕了他许久的不安与阴郁才能稍微得到解放,他闭着眼拿过耳畔夏承玉枕过的软枕放到鼻头下,想要闻着属于她身上的那道微甜酥香的味道,只入鼻的气息除了一复一日尘土的干涩之气,往日她与他缠绵床褥春光侧漏的香气荡然无存!他颓然的翻了个身却被那只扔在枕头边上和手机吸引住了。不是他的手机,是她的。
他一愣,伸手取了来。手机是很老的款式,机身的边缘历经常年累月的触摸已然打了层油亮亮的金光似的,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机身打开了那层脱了漆的翻盖,上面有十几串未知的电话号码,他没有理会,下意识的来到她的讯息区点开了她的短讯。信箱里尽是短讯,并且它们都具有同一个名字:墨歌!他颤抖着手按了打开键。
“记得吃早餐。”
“中午太阳很毒,你要撑伞。还有……我给你做了午餐送到了你公司的门卫那里,记得下来拿。”
“你吃晚饭了吗?我、好饿。”
“墨歌,我真的错了,我知道我不该说那些话来伤了你的心……我、我只是没有信心,你是那样优秀,而我一无所有。”
“其实,我不喜欢看到你和顾挽月站在一起……我不喜欢她,你为什么老是对她笑……”
“别不理我,我真的错了……”
“对不起,是我错了,你能不能原谅我这一次,因为……我心里好难受,还有,外面打雷了……”
墨歌看得眼底湿润,那是他们第二次吵架,只因她在他面前说了些不三不四的混账话,说他是她什么人,为什么要像老头子一样管着她,她才不要他管着她!他怒不可遏,瞋目切齿的盯着她最后一言不发的走掉了。那一次他整整三日没有理她,而她也很快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三日里竟每天给他发上几十条短信。可他仍旧没能消气。最后他不想她竟敢冒着雨在华晟集团门口等他下班,等他出来,见到浑身湿透泪眼朦胧搂着他的腰腹哼哼唧唧的呢喃哭泣时,多大的气都被厚重的怜惜取代了,他黑着脸,一把抱起她回到她的小弄堂放到热水下狠狠搓弄着她冰冷的肌肤,一声不吭。而她呢,一双泫然欲泣的水眸一瞬不瞬盯着他,冰冷的小手却一路往下握住他的火热,咬着唇委屈道:“墨歌,我错了……我不该说那些话,请你原谅我。”所有的怒气刹那灰飞云散,他狠狠压上了她在火热浴室里上演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鸾凤颠倒……
门外突然想起一阵“叩叩”的声响,他猛然吞下那道依然汹涌到喉咙口的苦涩,从床头走下来,低低应了声“进来”。
马宏推门进来,那只黑色手提包和那件漆黑色外套正随意躺在地毯上挡了他的去路,他心一凛,抬着脚小心从它们身上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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