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关于金大王(2/2)
大夫姓方,是前几天张超神身体原来的主人苏义学苏小宝喝醉酒不省人事时,金大王新鲜从安州城里抓上山的。可能是还没适应寨子里的“高原气候”,所以他现在人还有点抖。
而张超神,哦不,或者更应该称呼为苏小宝。根据金大王所说,那苏小宝原本是安州城里的教书先生,一次出城踏青时与金大王邂逅,令金大王对他一见钟情展开猛烈追求并最终被金大王的执着和痴情所感动。结果在上山投奔金大王的当天夜里喝了金大王的珍藏极品烧刀子,然后……估计就是领了便当了。
然后那具身体现在归了张超神。张超神后来认真的照了镜子,说真的,除了脸上还没退的酒疹印子,那苏小宝长得还真是不丑:个子虽然不算很高,但是胜在长了一张韩剧欧巴的脸,看起来又白又嫩,笑起来嘴角还带俩浅浅的梨涡。也真是怨不得会勾得那糙汉子性格的山寨一枝花金大王都能少女怀春小心肝儿一颤一颤的死气白咧往上赶。
只不过金大王总是莫名地觉得,好像小宝哥哥自从上次醉酒醒来后,无论是整体气质还是行为习惯,都和那个让安州城万千少女春心萌动的拥有饱满书卷气的身体有着深深的违和感。
金大王是个孤儿。十几年前的一个早晨,老金大王在巡山中捡到了还是婴儿的她。当时小姑娘也不哭也不闹,安安静静地被锦被襁褓包裹着躺在一个大树墩子上。
小姑娘五官其实都长得都挺精致的,小脸盘儿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儿,唯一但是也挺致命的缺点就是:太黑。人都说“一白遮千丑”,小姑娘就因为这一条“太黑”就把之前的那些长相精致的优势都给抹杀了。
那老金大王虽然也曾经有过几房压寨夫人,但是最终却因为各种原因都没能给他留下一儿半女。
如今到了这把年纪,却意外捡着了这小姑娘,竟是满心的欢喜,觉得定是上天赐给他和金家寨的“继承人”。因此也不管这孩子是美是丑了,就赶紧的卷吧卷吧给抱回寨子里去了。
他对着躺在他怀里安安静静的小姑娘说:“以后你就是我金满堂的女儿,你就是我金家寨最珍贵的金香玉!”说来也奇怪,小姑娘听着这话,立刻就在襁褓中扭来扭去,“格格”的笑了起来。
于是小姑娘终于有了名字,就叫金、香、玉。
大概是因为从小在寨子里被一群山贼养大,又是寨主的女儿,小香儿从小就养成了说一不二的霸气性格。加上她天生神力,总是能轻而易举就打得那些从别的寨子上门来提亲的山贼们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因此至今也没结下门好姻缘。
金大王小时候曾经在一本打劫回来的小人书上看到过《西厢》的故事,里面的书生张生给她留下了非常的深刻的印象。
她从小在山寨子里长大,身边都是五大三粗的山匪,因此对于那种十指纤纤执书卷的翩翩书生十分的向往。巧的是,那天她下山去安州城里玩儿时,还真就让她遇见了。
“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去安州城办事。正走在城外的小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正当我站起身子时,就看见一道白光飘过!啊!我第一次见到了小宝哥哥,他就站在阳光下边儿,冲着我,微笑……”
每次一想起当时的情形,金大王就会陶醉在自己一遍遍地重复着当时情形的声情并茂里,连周围的人什么时候都走完了都不知道。
金大王在那一次见到苏小宝时,立刻就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心动。之后,她对着那个让她觉得十分完美的少年书生发动了猛烈的追求。
她每天天没亮就下山进城,去给书院干一天的活,挑水,劈柴,打扫卫生,甚至连门口保安的活儿都给兼了。
对于这些,苏小宝都看在眼里,然而,他还是毅然拒绝了她。他说他有喜欢的人,他是永远不可能喜欢她的。
金大王觉得很沮丧,然而还是斗志昂扬,她觉得只要自己继续努力,总有一天她一定能感动她的小宝哥哥的!
直到在那之后的某一天。
因为一连下了十几天的雨,天气十分的湿冷。太过劳累而得了重伤风的金大王,在冒雨干完活后,坐在课堂外的台阶上一边休息一边旁听着她的小宝哥哥上课,忽的一阵激灵,大声地连打了十几个喷嚏,惹得正在课堂里听课的小学童们哄堂大笑。
被打断了讲课的苏小宝出离愤怒,他直直冲出课堂。不等金大王道歉,就直接伸出他那双让金大王一直特别陶醉的好看的手,拎起了金大王的衣襟,拽起她走出大门,狠狠摔在街路上,然后转身关上大门。
金大王被伤风弄得迷迷糊糊的,都来不及去想眼前刚刚发生的一切,等她彻底反应过来站起身回去拍门时,门早已经从里面拴上拍不开了。
她混混沌沌地淋着雨往回走,她觉得特别难过。她觉得自己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她也是真的真的很喜欢小宝哥哥啊,可是到底是她哪里做得还不够好,为什么,为什么他就那么不喜欢她,那么讨厌她,要这样对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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