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3-27 这么快就认输了(1/2)
陈可挣钱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抢钱,而且凭着她看人的本事,抢钱还没有失败过的。
不过很可惜,这几天她头脑可能有些发昏,识人不准了。
这一次遇到了一个要钱不要命的,死死咬着陈可的手,就是不松口让他的随从给钱。
陈可本就虚弱,竟然差点儿被推开了,她只好刺下匕首,想要靠着真的伤害这人来换取这人的一丝觉悟:钱比性命差得多了。
可惜啊,他就是要钱不要命,就是死也不能把钱给一个毛贼:“我告诉你不要给她,我要是死了你就去报官,报官!”
陈可无奈得很,眉头微微蹙起。
世界很小,或是缘分太深。
陈可皱眉的动作落入许鑫泽的眼中,他觉得一阵刺眼的同时,只觉得欣喜。
可儿,他的可儿。
陈可带着一些得意:“若是你觉得报官比把钱给我合适,就去报官啊。我并不认为府衙大人找你要的钱会比我要的少。”虽然是得意,但她还是很不耐烦有人跟她墨迹。
那人听了的确愣了愣,似是在思考什么。
许鑫泽慢慢靠近陈可的所在,一边走一边出声道:“的确啊,据我所知,官府现行的收费政策是这样的:财产纠纷类的报官费用等于一两银子加所报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另外,若是堂审时间超过一个时辰,额外加百分之三十,再另外,一方抵死不认错的,导致最终无法断案的,再加百分之”
“好了好了,我给你给你!”他也默默算了这笔账,因为他也是因着一笔钱报过官的,那时候他就知道了官府是一个黑暗的存在,坑钱不要命的。这样一闹,这小贼抵死不认罪的话,自己就亏大发了。
他完全忘了,就算是失去了钱,他还是有机会给陈可定个罪名的。他也不知道,陈可身份敏感,若是到了官府她是一定逃不掉的,呵呵,他的举报费也是大大的有。可惜了,视钱如命的他不愿意花这份钱。
见着那随从拿了十两银子出来,许鑫泽的眼睛一痛,他竟不知道,为了十两银子,可儿要冒这份风险的。以前自己吃的饭菜要耗费可儿多少精力和胆子啊。他知道她胆子大,但是盯着通缉犯的名号,她这样抢钱实在是太冒险了。可为了给他吃好穿好,她还是去做了。
“可儿。”许鑫泽终于念着她的名字。
陈可这时候抬了抬头,见是许鑫泽,无神的眼光之中闪过一丝疑惑,紧接着看到了许鑫泽身边的那个女子,那个女子好,好眼熟。
“她是什么人?”
许鑫泽一脸关切地看着陈可,没想到她却问了别人,而这个人他其实不怎么愿意提,因为确切地说他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但是可儿问的,他又不能不说。
“我的救命恩人。”
“你怎么了,她要救你的命?”陈可的声音里有一丝关心,但仅是一丝,更多的只是冷漠,对待一个和她没关系的人,她除了冷漠也没别的方式了。
许鑫泽盯着陈可冷漠的眼神,心头一阵不舒服:“没有怎么。这些事情,你不要问了。”那些事情,会是他一辈子的耻辱和痛苦,他不想要提,一辈子都不要提。
但是他不知道,一辈子很长,而他身上的印记还没除去,他就是不想提,也总有一天,有另外的人会帮他提起,以一种让他更痛苦的方式。
不要问了,呵,陈可嘲讽地笑了笑:“那可好了,怎么没回家?”听得出,她的口气更冷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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