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各得其所(2/2)
说会说错,做会做错,反正不是天生贵胄,就怎么搞都是错。
难怪有句话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不过这句话形容他也不对,他倒不是太精明,而是太优秀,长相气质、身份地位都太优秀,和他在一起,容易把自己衬得不堪,所以没谁愿意做他的小伙伴。毕竟,这个世上,雷锋越来越少,谁乐意永远给别人做绿叶呢?
我倒有点后悔跟他来吃这顿饭了。
果然,男神只能用来崇拜啊。
还是颜曦好,他的缺点我一想一箩筐,我们在一起才是半斤八两、芝麻配绿豆。
唔,这个周五,我好像有点思念颜曦了。
如果他不出差,如果飞机不晚点,如果今晚不打雷,我们肯定会在一起好好度过,绝不辜负这大好时光。
我天马行空的想着,努力忽略肚子饿的问题。
还好店主没有真的去种蘑菇,或者换个说法,他种蘑菇的速度比较快,有一盘菜终于上桌,是竹荪山鸡汤。
颜朝绅士的拿起碗要帮我盛汤,我连忙阻止他,说:“我饿死了,我先吃肉。”
说完用汤勺捞了一大勺肉块放到碗里,也顾不得形象,大快朵颐吃起来。
关键时刻,还是祭五脏庙重要。
我连吃了三大勺,再去捞时,居然没有了。
操蛋,这店主真是小气到家啊,店舍不得装修一下,菜单舍不得整一个,就连菜,份量也舍不得多一点。我不仅没吃饱,我甚至还没吃出味道。等了太久,饿得太狠,囫囵吞枣,完全来不及细细品位。竹荪好歹是菌中之王,我第一次吃,却完全不辨其中滋味,好像猪八戒吞了个人参果,是不是有暴敛天物的嫌疑?
我不死心的再捞了一下,还是没捞到,只好喝汤。
因为肚子里放了点东西,喝汤就没那么急了,我便也一小勺一小勺优雅的慢慢喝。
实在是好喝!
清甜、浓香,让我恨不能连舌头都吞下去。
我有种端起碗一口气喝光的冲动,不过还是勉强控制住了。今晚在颜朝面前的表现太太太差劲了,如果喝汤再做牛饮,估计就要被钉在那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了。
我又喝了三碗汤。
颜朝呢,除了一开始盛了半碗汤,后面几乎没动勺。他一直坐我对面,含笑看着我,仿佛他今晚不是来吃饭的,而是来看我吃饭的。
松茸上来了,雷公菌上来了,小菜芯上来了,每一道菜都那么好吃。尤其那道小菜芯,和我在其他饭店吃的味道完全不一样,让我想起《红楼梦》里那道茄子,吃的是茄子,又不是茄子。
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普通到简陋的小饭店,这小气到吝啬的店老板,还有两把刷子。
吃饱之后,我心情很好,虽然和男神吃饭表现没有可圈可点之处,等待的过程也漫长又艰苦了点,但最后结局不错,吃到真正的美味佳肴,也算是功德圆满。
颜朝吃得不多,但他的心情似乎也很好,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毫不掩饰的漫溢出来,看着我的目光,温暖宠溺,待我吃完,他居然说了一句:“你胃口很好,看你吃饭,是种享受。”
我嘿嘿笑着,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有种看宠物的嫌疑。对,就是看宠物的眼神,主人养了只小猫小狗,看着这小猫小狗吃得香,是不是就会心情舒畅?
容易脱线的脑子忽然想起一句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一段饭,我和颜朝,算不算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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