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海上霸主 正良吃饱(1/2)
说说渔老大。
他,名叫于兴航,外公起的,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很远大呢。
他,男的。二十三岁。身高不足一米六五,皮肤黝黑,体态瘦小。
他,排名最小,上面还有兴浩、兴龙、兴帆、兴船、四位哥哥。
他,祖一辈父一辈在海上讨生活。长这么大也没离开过大海,还跟大海学了一身的本领。只要下了海,他便如蛟龙一般自由自在。
红头鱼,又名丧尸鱼,凶猛异常,以啃咬死尸为食,别人闻风丧胆,他却捉来当宠物养,你说怪不怪。
俗话说,靠海吃海,所以出海捕鱼是家常便饭。有时,为多打些鱼,经常需要出远门,一个月、二个月的在海上忙碌。
后来外公老了,不能再出海,养家的重任便落在父亲的肩头。父亲迎着朝露出门,披着落日回还,勤勤恳恳地捕鱼过日子。却因巨浪打翻渔船不幸遇难,葬身海底。那一年,他还在妈妈的肚子里。
与老狐狸的交情,是爷爷那辈定下来的。
妈妈说,爷爷二十八岁那年出海打渔,遇到海贼抢劫并被打晕丢了下海。没想到爷爷命大,不但没有喂了鲨鱼,反而被路过的老狐狸救下。
修养生息,一晃儿半个月过去了。俩人这才发现,彼此的脾气秉性如此合拍投缘。好吧,为了这个投缘,俩人一拍即合,结成生死兄弟。金色小海螺就是见证,也是信物。正如当年立正的誓言:不背叛,不忘义,见物如见人。
如果庄念梵是地上的国王,那么于兴航堪称海上的霸主。
于兴航生性要强,秉性刚毅,为人善良。
海上有难,必定相救。这是他的座右铭,也是他的信仰,更是爷爷定下的家训。为了这份责任,他信奉着这个信仰,救下无数落难的船和无数条岌岌可危的性命。
当满船的真金白银在眼前熠熠生辉时,他却未曾动心。而且他同样嫉恶如仇出手狠辣,这一点倒是跟陈正良很相似。
但论比起处事能力,思考智力和远见卓识,他可是庄念梵那一个极别的,陈正良和他的兄弟们连边儿都靠不上。
话说回来,我不得不表扬陈正良,赞叹他远大的目光。这个大块头用他的诚意,降服了如此目下无尘的于兴航,就如同当年收降桀骜不驯的黄锦德一样。虽然同样费了些周折,但那是值得的。
话不多说,续上文。
于兴航,噢不,还是称渔老大吧。
渔老大望望陈正良俊朗正直的脸,萌笑道:“看这个!”
一个串着红线的金色小海螺,在陈正良眼前跳来跳去。
陈正良霍得坐起来,吓意识的往自己的脖子上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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