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2/2)
“来人!”终是作了最后抉择,白露斯声中带了点哽咽,”将小姐作新娘打扮,前院布置成婚前场面,让厨房去准备今晚的酒席,去采买白酒与肉各一百斤!”
白露霜手里捏紧了刘明伦先前给予她的一块玉佩,说是作为定亲之信物,如今无论不可能了。她今晚之后,为求家人性命,定是得属于一个蛮横无理的人了…
入夜,白露斯伫立于门前,望着彼方的山端。
渐渐的,锣鼓的声音传至他耳中,随即有上百支的火把,将山中的黑夜照耀的如似白昼。达达的马蹄声由远到近,此刻,他已可望见灯火映出刀械冷冷的锋光。
“本大王的娘子在何处?”
已有一人率先骑着一批白色的高头大马,身上穿着大红的新郎袍,右手却握着一只斩马刀来到白露斯面前。白露斯听这些许稚嫩的声音如何也无法联想到这会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山贼头子。
他在定睛一看,这山贼头子非但不如他想象中满脸虬髯,而是面色微黑却干干净净的俊俏年轻小伙子,看上也不过就比范儿要大个五六岁。
这让他如何相信,这人是个山贼头子?
一群小喽啰举着火把,那武器上皆缠了红色的布条来讨喜气,男人的笑语声响彻白家庄。白范听见了热闹,虽然爹爹说绝不许出门观望,但小孩子听了热闹自然按捺不住。
“大王,老身给您敬一杯酒。”
白露斯身旁家仆的手上接过一杯酒,递给了还在马上的山大王,那大王跟着下了马,接过白露斯手上的酒一干而尽。
“岳父无需如此多礼,自今日之后,你我即是亲家。”
“不可不可,老身尚知白家庄在大王的管辖之内。”
白露斯越看着山贼头子,越是觉得俊俏,只可惜如此一个大好青年竟是落了草,若他与刘明伦相同欲争个功名,他还比刘明伦更中意这小伙子。
“轿子抬出来!”
那大王朝着后方叫了声,而小喽啰们接着继续敲起锣鼓,齐声唱着:“帽儿光光,今夜做个新郎;衣衫窄窄,今夜做个娇客”
下了马的大王,便朝着内堂走去,要迎娶他的新娘。
白范一出来便撞着了山贼头子,这一幕让白露斯看见了,心儿差点没跳出胸尖。
如那大王一气之下,说不准就把范儿给杀了…
“疼…这位哥哥,你是谁…”
白范坐在地上看着眼前的人身穿大红的袍子,好生英俊,虽然肤色略黑了点,想来也是因常照阳光而造成的。
“小兄弟你还好吧,”那大王非但没有动怒,反倒笑吟吟的扶起白范,”今日起,本王就是你姊夫。”
“姊夫?”
白范听这见消息楞了一下,随即在心里高兴,这姊夫看了人好又体贴,还长的这样俊,手中方才还拿着一把刀想是武艺高强。
这般人比之懦弱无能的刘明伦要好得多,还可以保护姊姊!
这,才是他要的姊夫!
“嗯,今晚本王要迎娶你姊姊。”
“姊夫!”毫不犹豫的,白范立刻就开口叫了,让原本担心他安危的白露斯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难道你不知道,你姊姊正步入火坑么。
新娘被媒婆自新房之中牵了出来,头上盖着红盖头,别人瞧不清她的样貌。
“咱们别拜天地了,”那大王从媒婆手里直接抢过白露霜的手,”娘子直接上轿与我回山寨!酒席什么的也罢了,咱寨里自己不缺酒肉!”
白露霜一惊,却感觉到一双炽热的手握住了自己,那手的触感甚是粗糙,一握便知不是文人的手。但他的声音,却不似成年男子,反倒显得有些稚嫩了。
她只感觉自己被匆匆忙忙地拉着,然后被逼上了轿,连一句珍重都来不及与爹爹还有范儿说。
路上尽是那山贼们口中的淫言秽语,说着夫妻之事,如此既使安然如她,此刻也不禁流下泪水。
何尝有女子,愿意与她这般被掳至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所统辖的寨子?
她遮着盖头,眼前却是模糊再模糊,心中除了酸涩与愤怒再无他物。
“头儿带着新娘子回寨啦!”
过了约莫一柱香的时间,在颠簸的轿子里被摇晃的几乎是要昏厥之前,她听见有人扯开嗓子大喊。
然后,她只感觉自己居然被人抱起,一路不知奔向何处。
“自此之后,这白露霜即是本王水一方的压寨夫人,今晚之后,你们都须唤她作头儿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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