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何为铁蹄(1/2)
都说猪怕壮,人怕出名,后世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今世身临其境后,林一鸿发现这句话真他妈的经典,他现在真的怕出了名,曾经对那些明星羡慕得流口水,如今方亲身体会到,成名不容易,成名后更不容易。←百度搜索→【ㄨ书?阅ぁ屋
成名后,前来拜访的人络绎不绝,董府门外常常人满为患,有些是想攀上董府这个如今地位与以往不同的高枝,古人攀高枝的方法无非就是联姻。
这就苦了董安少爷和董雨小姐,有点钱的人家带上厚重礼物登门拜访,要么要娶董府千金,要么有闺女要下嫁董家少爷,害得董家两位宝贝三天两头跑去住客栈,家都不敢回。
有些人不拿儿女作为攀高枝的代价,专门是来寻求合作机会的,想要达到双赢的效果,有些则是要重金购买香水技术。
董夫人自然知道这些人打的什么算盘,既不联姻,也不合作,把前来抱大腿的都拒之门外……对于这位女强人的心性,林一鸿打心底佩服,还是没被高利所惑啊。
林一鸿比较讨厌的是这些人求姻不得,求财不行后,就把矛头指向他,说是想好好与他合作,能给比董府给得多五倍十倍的报酬,还希望让林一鸿去他们家里当管家,不要当家丁,说什么他们完全能忍受林一鸿不把他们是主人当一回事,会把林一鸿的狂妄、厚脸皮直接无视,不会在意太多……
林一鸿自然知道这些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一切都只是为了利用自己罢了……前面接见几个人就为了图个新鲜,感受一下当名人的感觉,亲身体会下后世无法实现曾经渴望的名人生活。←百度搜索→【ㄨ书?阅ぁ屋
这种生活很快就厌倦了,厌倦得现在林一鸿都不敢再一身家丁装去逛街,以往人们见一个家丁模样的人走在街上没什么,如今就不同了,他们会更加留意,只要有一个整天无所事事,身边还跟着少爷小姐之类的家丁,那就一定是董府的也是长安城最牛家丁——林一。
所以,林一鸿现在基本换一身装束,少爷打扮,他觉得没必要再穿着家丁装四处装逼,后世经验告诉他装逼迟早遭雷劈,做人还是低调点好,我是家丁我自豪的时代过去了,是时候翻新的一页。
事情往往不如人意,林一鸿很想低调,可总有些人就是死皮赖脸的要凑上来,这就怒了,当得知又有人要见他时,林一鸿很坚决的一口否决。
“谁都不见!”
“真的是谁都不见么?”那名汇报的家丁还没走出后园,小道上就传来一道爽朗声,而且还不是一个人。
林一鸿没想到秦用,程怀默,牛忠仁三人会在这个时候联袂而至。←百度搜索→【ㄨ书?阅ぁ屋
三人明显都黑了,肤色虽没有古天乐那股古铜,却也阳刚大气,与林一鸿白皙细嫩的皮肤比起来健康耐看多了,全身硬朗朗的全是肌肉,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啊,与他们站在一起林一鸿都感到一股压力,好在有董安这小子相伴,才没那么的自惭形秽。
兄弟难得回来一次自然得厚待,换一身华丽的少爷装,当一回土豪,几人聊得最多的还是回顾林一鸿的出名史,有说有笑的走出后园时,看得其他家丁对林一鸿既羡慕又嫉妒。
长安最让林一鸿吃得比较合胃口的还是忆林客栈的酒菜,之前被陈老三请去坐了一回后,林一鸿就喜欢上那里,有事没事就带着董安去那吃香的喝辣的。
忆林客栈的老板长相确实很丑,是一个极丑的老者,左脸和右脸上有两处约五厘米长的刀疤,使得原本一张苍老的脸更加丑陋,这张脸完全没有表情,没有惊讶,没有喜色,没有任何的神情,给人的第一种感觉就是一个活死人···林一鸿光顾忆林客栈不下二十次,却从未见掌柜的脸上有过表情。
这样的一个掌柜所掌管的客栈居然还有生意,这得得益于他那厚道长相还过得去的胖子儿子陈老三,这个陈老三真是做生意的料,能说会道,把辣的东西都能说成香的。
都是老熟人了就没再客气,坐进靠窗的位置不用小二招呼,没多久就会有菜上来,时间久了,小二也知道林一鸿要点什么菜。
“林一你平时一人也吃这么一大桌?”看着满桌菜肴,程怀默乐得满嘴流油,在军营里可没这么正经吃过一顿,今天从军营请假出来还没到家,这是第一次偿大餐。
“当我是猪啊···少废话,来,你们很久没吃大餐了吧,少说话多吃菜!”
没吃两口,秦用含着满嘴鸡肉,一嘴流油的问林一鸿:“你又是造香水又是做布料生意,可你没有亲自动手做啊,平日里不是闲得慌,不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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