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同命相连(2/2)
不过高欢父子重义轻财的名声却很响亮,所以高欢虽是城头小卒,朋友却很多,今天正好是两位好兄弟段荣和蔡俊来看望他。
此人正是陈宇一直苦苦想见的高欢,这渤海高氏起源于东汉,到了西晋也算是大门大户了,高欢祖辈在后燕做过官职,等到后燕被灭,高家的太爷爷便投了拓跋魏氏,后来高欢爷爷因为犯了罪被贬到了怀朔镇。
“不瞒大哥,我最近观察,发现天象有异,恐怕不用十年,天下必然大乱!”和一根筋的蔡俊不同,段荣当然听懂了高欢的意思,便顺着高欢的话继续说道:“我还能肯定,这大乱的根据就在我们六镇!”
几人正在说话,敲门声响起,蔡骏正喝的兴起,便不耐烦的喊道:“谁啊!喝酒呢不知道吗,有事明天再说!”
即便被贬,高欢的家里也还能算得是小康家庭,可高欢的父亲却是个豁达豪爽之人,他不理家业不事生产,起钱来大手大脚,高家本来底子就不厚,没多久就被高欢父亲给败了个七七八八,偏偏高欢继承了父亲性格,没几年这高家也就一贫如洗了……
蔡俊长的虽糙,却偏喜欢算卦占卜,没事就给就摆个摊给别人免费算命,因为他算得从来不准,慢慢就没人愿意找他算命了,蔡俊却难不住寂寞,后来甚至经常强迫别人让自己算命,有时候甚至倒搭钱都乐意……
“那不是你家的三姑娘秋叶吗,秋叶姑娘长得亭亭玉立,可一点不像你!”陈宇瞄了一眼老王的三女秋叶,见她正给伤员包扎,稚嫩的小脸却极其认真,看起来确实可爱。
老王这一句着实把陈宇吓了一跳,虽然这王秋月长得是个美人胚子,家世清白,为人也挺能干,不过自己几乎没和她说过话,更何况,自己这年纪提及结婚,这不是开玩笑嘛,陈宇正在思索如何出言拒绝,老王却又给他来了大霹雳。
“哈哈!你小子真不错,说实话,我都有心收你为徒,不过如今镇将都视你为宝,老朽可不敢了,你那两首诗和你的书法在怀朔谁人不知啊,现在你颜公子的大名可是这个啊!”老王说罢举起了大拇指。
“正是在下,敢问姑娘是?”高欢不知对方来意,不过多年养成的习惯,高欢和谁说话都彬彬有礼,所以他还是拱了拱手。
“扒皮的意思是,于景这人搜刮民脂民膏厉害。”段荣对蔡俊这个一根筋也倍感无奈,忍俊不禁道:“在朝廷他官职能力有限,靠着权臣撑腰得到了这个称号,如今到了沃野,他变成了军政一把手,欺诈起老百姓,还不更加变本加厉吗!”
“沃野镇离柔然最近,被柔然骚扰侵犯最多,而且沃野镇里匈奴和鲜卑人都很多,他们彼此并不和睦,如此内忧外困的情况朝廷却不派一名干吏。”高欢苦笑一下继续道:“你们可能不知道,当年于景有个外号叫于扒皮!”
这老王一共三个女儿,大女儿叫王春风,嫁到了沃野镇,二女儿叫王夏雨,丈夫是被柔然人杀死的,如今她就留在老王家里,而且还带着个小拖油瓶,老三便是这王秋叶了,年纪也只有十一二岁,比陈宇现在大不了多少。
老王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几个女儿却都一个赛一个的漂亮,这王秋月长得白净小巧,一双眼睛跟星星似的,闪闪明亮,典型的瓜子脸,嘴唇不算太薄,也不算厚,倒是有几分美人唇的感觉,不过年龄毕竟太小,个头不大,身材略显得干瘪了。也许老王家隔壁也姓王,陈宇恶意的想着。
蔡俊和段荣都是当地乡绅,家境虽然比不上六镇第一土豪娄家,但也算富足,两人都拜高欢为大哥,对高欢推崇备至,平时一旦得了空就回来和高欢小饮几杯,也算是替高欢解解酒瘾。
贫民窟一套极其简陋的小房子里,三人围着桌子而坐,房间虽破但是桌上的酒肉却很丰盛,正位上首的人,双目炯炯有神,齿白如玉,略高的颧骨显得非常性感,这青年外貌虽然俊美清雅,手里却端着一只大海碗,给他平添了几分豪迈之气。
小翠说完便把包裹塞在了高欢手里,然后也不理会已经呆立当场的高欢,径直扬长而去。
不仅将柔然兵打得落流水,更是追敌百里,唯一可惜的就是没生擒柔然大汗,如今战争结束了,兴奋劲头也过去了,让老王头疼的事情却来了,那就是满满的伤兵。
“王大叔,之前我父亲没少受你照顾,不然他也不能苏醒得这么快,如今我给你帮点忙也是应该的,你别嫌我笨手笨脚就好!”陈宇一边和老王说话,一边熟练得给伤员换药,陈宇觉得自己天赋还可以,将来改行学医也不至于饿死。
“祸福之事乃是天定,怎敢强求,这次和柔然大战,我没受伤就算是天大的好运了!”高欢说罢又饮了一大碗,放下酒碗,转头对段荣道:“子茂!最近沃野镇新来了一位镇将,你可听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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