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真助索赔俭考察(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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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矛看人已到齐便说:“简局长,我厂人员该来的已经到了,现在请你主持调解。”
“好,既是调解,就请你们两方各自说一说,究竟如何赔偿合适,哪个先说?”简德平用眼扫视一圈在坐人员,然后提问。
魏家矛指着丁廷相说:“既是丁厂长认为我和他在电话上所说不算数,就请他先说,到底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我心中有数了才好表态。”
丁廷相抬起右手扳着算账:“倒一根7米的电杆需要40公斤水泥,1吨水泥倒25根,每根售价110元……”
“丁厂长,我的水泥出了问题造成你生产电杆吃了亏,现在给予赔偿,受的损失更大,请不要算销售价,只算成本行不行?”不等丁廷相算清,魏家矛截断话头,提出自己的主张。
丁廷相还在犹豫不决,没有立即表示意见。
简德平见状,马上显得公正地予以支持:“魏厂长说的有道理,两家都受了损失,丁厂长就不要再算利润,只算倒一根电杆要多少石子、河沙、冷拔钢筋和水电费、工资等成本损失。”
丁廷相点了点头,再扳着手指计算:“配合比按1:2:3,要80公斤河沙,120公斤石子,9根冷拔钢筋,再加工人的工资和水电等费用,一根电杆成本要86元,已经使用6吨水泥,倒了150根杆子,成本就要12900元,再加运到双溪的运费,每车200元,刚好装了15车,计3000元,从河边抬上大官山,每根600元至800元,平均按700元计算,只有十几根没抬了,抬工工资近一万元,三项相加,损失达26000元。”
魏家矛听得仔细,待丁廷相算毕,提出反驳意见:“丁老板所算成本,我不怀疑;电杆生产出来,应检验合格才准运出厂,你缺乏检验设备,造成车和人力运输的损失,不应由我承担,我只该负责赔偿电杆报废损失。”
“魏厂长这个意见是对的,还有电杆里面的钢筋能卖废铁,成本当中应考虑减去一点。”简德平显示公正的提出协调中和意见。
丁廷相脑袋转得非常快,略微思索就不同意,并说出不答应的原因:“简局长说得不错,但要取出钢筋,就得人工去砸,砸出来的钢筋当废铁卖,说不一定还顶不到工资。”
魏家矛认为丁廷相所说正确,以大度包容之态诚恳表示意见:“至于砸不砸钢筋,可以不考虑,根据丁厂长计算的损失,我厂只该赔偿生产出来的电杆损失,包起来13000元。其他损失由电杆厂自行负责!”,说罢,与本厂几人咬了一阵耳朵,抬头看着简德平说:“简局长,我们还有一个请求,请务必答应。”
“什么要求?只要做得到,又不违背原则,我一定答应。”简德平当场爽快答复。
魏家矛眼望简德平以以启齿,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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