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兰陵国使臣(2/2)
入了宫的众人很快在羽皇的招呼下入座,观看起了歌舞,待一曲舞罢,滇王突然端了一杯酒行至大殿之前:“皇帝陛下,此次本王过来还是有一事要与皇帝陛下商量。”
羽皇狭长的眼睛一眯,中气十足的问道:“不知滇王是有何要事要讲?”
“本王年岁已足够,府中却无一子嗣,皇兄便命先知为本王寻找合适的妻子,可先知却推算到,本王的真命之女,命定之人是在中原,此乃天意不可违,这才贸然过来想要寻找本王的妻子,还望羽皇陛下能以两国交好为前提,替本王找寻到这位妻子。”他一口气说完了,顺便一仰脖子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哦?这倒是有些稀奇,草原的妻子竟然会在中原出现,当真是难得一见。”羽皇眼中精光一闪,原本单单是同兰陵交好倒也不是坏事,只是这滇王的说辞未免有些牵强。
“不错,本王原本也是不相信的,可是先知是我草原上的神,他说的话必定是可信的。”
“但我中原也算地貌广大,人口众多,如何才能找到滇王的命定之人呢?”老皇帝继续追问到。
“其实倒也不难,先知曾依据天象给了提示,此人就在京城众多贵女之中,更难得可贵的是,此女锁骨下方有一课朱砂痣。”滇王说完这话,眼神一眯,随后貌似无意的扫了扫楚晴,这才将眼睛移开。楚晴眉头皱了皱,看我做什么,我又没有什么朱砂痣。
国师当然看到了他这一扫,还以为有朱砂痣的女子是楚晴,冷哼一声,想得到是美,还想老牛吃嫩草,做你的春秋大梦,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配嘛?此时的墨悔也不愿意去深想为何自己每当看到别人觊觎楚晴时就会感到不舒服。
“滇王确定是锁骨下方有一朱砂痣?”墨悔状似吃惊的问道。
“当然,本王相信吾国先知定不会出错。”滇王坚定的回答道。
“哦~”墨悔挑眉一笑,“本国师锁骨下到是有一朱砂痣!只可惜本国师不好男色。”慵懒邪魅的样子,加上脸上的半边玄黑面具,将神秘和性感完美的结合到了一起,啧啧啧,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妖孽。
“哈哈哈~”飞羽国官员一个个脸上笑的跟朵花似的,方才兰陵使臣故意的迟来,他们心中都憋着一口气呢,但羽皇都不计较,他们也无法表现出什么,如今心里的这口气到是顺了。
“你!”这滇王也是个武将,不擅长与人争辩,如今被国师这么一怼,一时也想不出话来反驳,只能干瞪着眼睛,指着国师,“先知说了是女子,难道国师是女子?”
“哦~女子啊,原来滇王好女色啊~如此这般,本国师到是放心了,毕竟觊觎本国师美色的人太多了。”说完还意有所指的挑了挑眉。
滇王自知多说多错,便也不再多说,而是转头对皇位上的羽皇说道:“陛下不如先听听我兰陵的诚意再定不迟。”滇王就知道羽皇像条成了精的狐狸,倒是不急于抛出自己的底线,反倒是抛出了诱饵。
等到他将诱饵说完,众人才突然明白,为何他有这般的自信和嚣张了,但是也同样的被这样的诱饵给震惊住。
“我草原愿以五十匹汗血宝马,以及两国百年交好为由,金银玉珠五十斛为聘。不知皇帝陛下可否愿意?”滇王此话一出,顿时大殿里一阵的抽气声。
要知道汗血宝马可遇不可求,如今整个飞羽国上下也有只有三匹,一匹在皇帝内院,一匹在国师府,还有一匹在四皇子府。正因为数量极少,价格也是惊人的。不光光是价格昂贵,兰陵之人体型多高大健壮,民风也是彪悍的很,他们向来崇尚武力,全民上下,不光光是男人,就连女人也是能上马拉弓的,而飞羽历来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如今能文能武的也就唯楚晴一人,还是因为楚晴擅长音攻,若非如此,怎会被称为天命之女。所以每每开战,飞羽国的兵数,到是不如兰陵。
二来就是因为这马匹,飞羽地处中原地区,所养之马冲劲不足,体力也是远远比不上兰陵养在草原的马匹,更别提是汗血宝马,羽皇曾经想找一公一母两匹汗血宝马配种,可无奈一直未能成功。战场之上,打的是持久战,多数时候人能坚持的住,可马匹却累瘫下了。毕竟是草原是适宜马匹生存的地方,地广人稀,又处处是肥美的草地,所以草原的马普遍要比中原的马更加适宜战场。
就单单汗血马来说就已经难能一见,更别提还有两国百年交好的条件,以及金银的附加条件。如今飞羽国虽说还算繁盛,但是免费的好处为何不要呢,用这五十斛金银玉珠充实国库,哪个傻子不愿意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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