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闹公堂的(1/2)
这是个很热的早晨,一大早上,县令还没吃早饭呢,就听衙役来报,说外面有人击鼓。
这个时代的衙门口,都立着一个大皮鼓的。
若是老百姓有了冤情,就会过来击鼓。
有人击鼓,县衙门里,就会有衙役出来,把那击鼓之人带进去,给县令审理。
当然,也不能人人随便的击鼓,要是有人没事儿找事儿,或者觉得击鼓好玩 ,可以出风头,那不就是耗费朝廷的治安成本吗?
所以,但凡是击鼓的人,若是没有案件冤情,在弄明白情况之后,也不能随便就放他走了,不管是男女老少,必然得打十个板子才是。
也正是因为如此,虽然每个衙门前,都会立着那么一个大皮鼓,可是,一个月下来,也少人人,会去敲响皮鼓。
可一旦那鼓被敲响了,就必然是有大案要案发生了。
县令匆匆从后院到了公堂上,连早点都没吃。
心想,要是有什么人敢胡乱击鼓,他今天准打他二十大板泄愤!
坐在了大堂上,一拍惊堂木,衙役就从外面领来一个彪形大汉。
那大汉身高有八尺有余,身形健壮,大胡子遮住了半张脸,一身练武之人的扮相。
跟在大汉身边的衙役们,跟他比起来,就像是天兵天将后面跟着的小喽啰。
大汉的肩膀上,搭着一个褡裢——
不,确切的说,像是褡裢,可实际上,是两只麻袋,麻袋口系在一起,一前一后的搭在大汉的肩膀上。
那两个麻袋都鼓鼓囊囊的,不知装了什么。
大汉站在地中央,不说话,县令心里也有点发毛,心想,这人不会是来闹公堂的吧?
“这位壮士,你击鼓是要鸣冤吗?有何冤情呀?”县令看这壮汉的长相,就觉得,他一定是个武功高强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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