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强盗(2/2)
“我记得圣贤书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请公子为我解释一番。”花雾莞尔道。
“这有何难,所谓君子爱财,那便是要通过正道去取的,若这钱财来路不明那便是不义之财,而有德的君子是不屑于得到这不义之财的。”
慕林夕不紧不慢的解释道。
“奥,原来是这样啊,”花雾伸出手支撑着下巴,表情若有所思,顿了顿接着道,“那像他们这种,即爱钱又头脑见到四肢发达,有手又脚却要直接去抢夺他人的前财,这种人是应该叫做什么?”花雾问道。
慕林夕接着回到道,“你说像他们这种人啊,嗯...”他佯装寻思了一下,“说他们是强盗吧,还侮辱了盗贼,人家盗贼还秉持着盗亦有道的原则呢,他们...不过就是一群肮脏卑劣的蝼蚁罢了!”
那一帮盗贼就在这样看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给他们本就不太灵光的脑袋绕的更晕乎了。
但那个抢到头子可不管这些,方才听着这一男一女文邹邹的说了一大堆,他虽然一句也没听懂。
但大致还是知道那是在拐着弯的骂他们。
“少他娘的给老子来这套,想活命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他们干这行的,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就是新科状元都在赴京赶考经过此地时被他们劫持过,当时为了活命将自己身上仅剩的三十两银子都拿了出来.
所以他大致也知道,这不同身份的人遇到强盗的反应都是不一样的。
普通老百姓的反应是第一时间交出所以的钱财,这也是他们最喜欢和最无奈的。
喜欢自然是因为他们顺从,但是无奈呢。
则是因为一般这种普通的老百姓身上都没多少钱。
就是一百个老百姓加起来也比不上劫持一个富商家的儿子来的赎金多。
而碰上那种有点腿脚功夫的,一般都只能硬刚,他们最不喜欢的也是这种,因为自己的人多少会挂点儿彩。
有时候丢掉小命也是正常的。
还有一种就是文人了,一般这种人多数的都事家境殷实的人家。
家里也看着他们,所以有的人当场身上就搜刮出不少的钱财。
而有的及时身上没有钱财,就像当年那个状元郎,家里和乡里都看重他,所以也勉勉强强凑够了三十两银子来赎他。
是以,慕林夕和花雾在这强盗头子的眼里就是属于有点学识的富贵人家出生。
毕竟一般喜欢文绉绉的之乎者也的人都是出自这种。
“大爷...这是我们身上所有的钱了,还请您笑纳,放我一跳生路。”
这时原先躲到桌子底下的那两桌人其中的一个青年男子哆哆嗦嗦的上前,手里捧着几块碎银子,花雾大致瞥了一眼,最多不超过十两银子。
再看那人的穿着,虽然身上的衣裳倒也整洁,可使看上去都有些皱巴巴了,想来那点银子应按是他的全部身家没错了。
强盗头子斜了眼那男子,接过银子在手里掂量了下,皱了皱眉,不满道,”怎么, 就这点儿?”
那男子顿时脸色没哭比哭还难看,央求道,“大哥,我真没骗您,全身上下真的就只有这点钱了。”
“先滚一边儿区”
强盗头子把银子往怀里一揣,瞪了他一眼说道,那男子便乖乖的回到了自己原先的位置。
接着他旁边那卓的客人是一家三口,还带着个六七岁的男童,当家的男人也学着前面那个男子走上前将身上的钱都取了出来,奉上。
强盗头子一看,这个倒是富一点儿,有三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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