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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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放假,除了想赶紧飞奔回家,看一眼他们之后,就只一味的想同她那个从小玩到大的发小,一起呆在她家的那一层空荡荡的,只摆了两张垫着软垫的竹躺椅,和一个堆满了灰尘与书的书架的顶楼里,各自耍各自的玩儿。她很喜欢去妹儿家里,因为她家总是没什么人,周围也几乎没有邻居住家,她向往那种安静的氛围,有别于图书馆,它使平淡似乎变得触手可及,而她天生适合这样的环境,她在那里甚至不必费力呼吸,就可以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大多数时候,她们都不怎么说话,她只是看书,偶尔望着窗外发呆,而妹儿就在一旁睡觉,或者塞耳机边欣赏音乐边睡觉,但她本人其实并不是一个安静的人,这大概是她闲居时候才乐意制造出来唬人的假象,尽管没人看见。因为妹儿讨厌啰嗦的而又尽讲没意义的话的人,而她自己本身也不是话痨。她们两个相处在一起时,对彼此而言,简直是无可挑剔的最佳人选,尽管妹儿其实对什么人都可以聊得很起劲儿,但她俩在一起时的旁若无人的状态,却不是对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别人到自己家里做客,就算互不熟识,总不好把别人扔在那儿干坐着,让他自便,就真的把他搁那儿不管,干自己的事去。如果是熟识的,则更要作陪了,岂有因为相熟得过头,也随便叫人家自己玩,主人家却去睡觉的道理。
人生难得一知己啊。所以,她一直觉得像妹儿这样性格的家伙,实在是很酷的,她对她,其实是含有一种即欣赏又敬佩的感情在的。因为妹儿尽管是个三分钟热度的典型例子,在那段大家都开始练字的时光里,她却可以为了练好一个“夏”字,而将同一个字,在一个下午的时间里,用圆珠笔写出一万多遍来,也不嫌厌烦。因而从此,使得不论是钢笔,羊毫,还是印迹笔,粉笔,随便就能糊成一团的0.5晨光中性笔笔芯,都不用刻意再去练,也能叫她写起夏字来,皆透着一股苍劲有力的楷体字的灵魂。
那时与后来,她也看过不少同学写的字,有些真的写得很好,极好,是再没有眼力劲的人都看得出来是下过一番苦功去练习的,因为那一笔一划,都是循规蹈矩的楷模。然而写字可以写出自己灵魂的人,这样的人,毕竟也是少见的。
“妹儿,我从来觉得你的字练得很好,要是你别再那么三分钟热度,乐意同别人一样,肯下好些功夫,再多费个把年头,在新一届私立高快要办的什么什么青年汉字文艺赛上,我敢保证,前三名是稳稳当当的。”
“既然你都这样抬举我了,那为啥不让我更飘一些,说个第一名啥的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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