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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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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荷红了脸,不吭声了。

由于同学们共同的努力,会计班的大合唱获得了学校歌咏比赛的一等奖,而夏荷和李传英完美无暇的对唱则是这个节目获奖的加分点。

比赛结束后,夏荷暗暗惆怅以后见不到李传英了,这个恢谐幽默的男孩让她莫名地感到日子过得有意思起来,她甚至有些期盼下一次歌咏比赛快快到来。没想到比赛结束的当天晚上,李传英就来邀请她吃饭了:“夏荷同学,为了感谢和你的愉快合作,也为了庆祝你们班的获奖,我想请你吃饭。”

夏荷吓了一跳,单独和一个男孩子吃饭?那叫什么,谈恋爱吗?她没想过,也不敢。她还没有完全从中学生的身份转变过来,恋爱这个词对她而言,很期盼,但也很遥远。

“我、我…”她嚅嚅道,“我吃完饭了,以后再说吧。”第一次撒慌,她有些结巴。

“我早打听好了,你根本没吃饭呢,”李传英语气急速起来,他伸出手去想握夏荷的手,夏荷躲开了。李传英压低了声音:“夏荷,去吧,求你!”

夏荷对这声哀求有些没有抵抗力,这不像平时那个大大咧咧,活泼开朗的李传英了,夏荷的心莫名地温柔起来。

“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让肖玉凤来陪你好不好,咱们三个一块儿吃饭。”李传英悟透了夏荷的心思,善解人意地提出解决方案。

就这样,夏荷和肖玉凤、李传英一起吃了她人生中第一次被人邀请的饭局。

李传英很兴奋,整个饭局眼睛就没离开过夏荷。他的眼睛仿佛两团燃烧的烈火,烧得夏荷面红耳赤,如坐针毡,要不是有肖玉凤在旁边周旋着,夏荷真不知道这顿饭怎样吃完。

这次饭局以后,李传英觉得两人之间已经捅破了最后那层纸,夏荷应该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所以在两人的关系上,他变得更主动起来,也自在多了,没有了一个人唱独角戏的拘束。

“夏荷,我买了电影票,咱们去看电影吧。”

“夏荷,我们星期天去图书馆看书吧。”

“夏荷,我带你去爬山吧。”

李传英开始变着法的约会夏荷。尽管夏荷每次都扭扭捏捏,并提出要和肖玉凤“三人行“,但每次跟李传英出去,夏荷都是尽兴而归,并暗暗期盼李传英下一次的邀请。

做了多次“电灯泡″的肖玉凤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对夏荷说:“我看你也别端着了,乖乖从了他吧,我都替你们累得慌。一个有情,一个有意,谈个恋爱又咋的?再说中专生也算多半个社会人了,别说谈恋爱了,结婚都不犯法。”

但夏荷对恋爱有自己的见解。作为学生,恋爱是学习的奢侈品,它不但费时费力,还会消磨人的意志。如果你想专注地学习文化知识,最好还是少触碰恋爱这道红线。这也是夏荷在整个学生时代的座右铭。

或许这种见解有失偏颇,但在夏荷心里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夏荷当初考进中专,其实也是抱了能继续学习,争取学业上更上一层楼的理想,因为她忘不了周雨柔留给她的最后的眼神,那种蔑视和嘲讽激发出了她不服输的勇气和斗志;虽说中专不会像中学那般严格限制学生谈恋爱了,但她也不想就这样白白把时间浪费到看不到未来的校园恋情上;而且她从小耳濡目染的家训和古风也都在告诫提醒她:不要轻易放纵感情,女孩子要矜持,要自爱。

这种家训是深入到夏荷骨子里的,和血肉融为了一体。虽然有时她脑子发热,也想丢掉这些陈规陋习,疯狂地恋爱一回;但清醒后的理智却又让她怎么也迈不过“道德”这道坎,遭受灵魂被谴责的煎熬。

每次答应和李传英出去玩,夏荷的内心都要经过一番挣扎:想拒绝他的邀请,却又于心于情不忍。就像面对一串水灵灵的酸葡萄,吃吧,怕倒牙;不吃吧,又经不起葡萄美味的诱惑。

所以她常常一边谴责自已背叛理想信念,一边又为无辜的突如其来的爱情开脱;最后她想了个虽然拿不上桌面但却两全其美的办法,每次约会都叫上肖玉凤。因为在她看来,三个人在一起,一是会给李传英留下一丝忌惮,让他不至于在自己面前太随便,让自己狼狈;二一点别人见了他们约会也说不出什么有伤风化的怪话,让自己不至于难堪。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她隐藏在心里不愿说出的担忧:李传英比自己小两岁,从心理上讲,她很有点难接受找一个比自已小的男朋友,虽然这个人让她从心里喜欢;再就是从李传英那边来说,他能真正从心理上接受这女大男小的恋爱吗?他会不会是一时冲动?总有一天会后悔自己爱上个姐姐而翻脸放手?

在夏荷心里,初恋是神圣的,而且是唯一的,她想把它完美无缺地交到那个同自己白头一生的人手里。可是那个人,会是眼前这个李传英吗?

夏荷心里忐忑,纠结,不愿面对却又很享受这段恋情:因为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遇到的第一个对她真心好的人,这种好甚至让她产生了贪念:多想躺在他给予的温暖和柔情里,永远不醒来。

对李传英接触越多,了解越多,夏荷对他的喜欢就越多。他多才多艺,除了会唱歌,他还会各种简单的乐器,像口琴,笛子,样样可以拿得起放得下;最重要的,他还会用口哨吹歌,当他第一次用口哨吹起那首当年最流行的《童年》时,夏荷有一刹那突然迷茫了:这种纯情、甜蜜、浪漫的感觉,难道就是自己幻想过千遍万遍的初恋吗?它那么美好,纯净,丝毫不沾染尘俗的气息!夏荷甚至都不敢在他的口哨声中大口喘气,怕自己的气息会污浊了这超凡脱俗的意境。

李传英对夏荷犹疑不决的态度很伤脑筋,他弄不懂这个女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说她对自己没感觉吧,他又能从她眉尖眼梢清楚地看到她对自己的喜欢;说她爱上自己了吧,她又死活不肯往恋爱上再多迈进一步。在这场拉锯般的感情博奕中,李传英处于下风,但他却始终不愿松手,不想放弃。可怜这个多情的男孩子,就这样被爱情折磨着,愈挫愈勇地前进。

转眼到了秋天。学校里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又开始了。

夏荷虽然有体育运动的爱好,但却没有体育运动的特长,在女生体育人才济济的会计班里,夏荷做了个普普通通的拉拉队员。

李传英却是文秘班的主将,除了一百米二百米短跑,他还是蓝球队的中锋。而且一出场便会引起一阵女孩子的尖叫。

男子一百米跑是整个运动会最激动人心的比赛。学校各个专业各个级部的短跑好手汇聚一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声哨响,腾起一阵白烟,选手们绝尘而去,在观众们眨眼的工夫,就有人撞线了。

“哇,第一名是李传英,好棒啊!“旁边有女孩子叫起来。

夏荷还从未刚才眼花缭乱的奔跑中回过神来,听到别人叫李传英,也禁不住欢呼起来。

李传英大踏步地向夏荷跑过来,脸上还挂着刚才奔跑渗出的汗珠:“夏荷,我跑了第一名,高兴吧?”

在男同学起哄女同学尖叫的氛围里,夏荷一刹那兴奋地迷失了自己,仿佛她自己跑了冠军,什么礼义廉耻,什么烈女贞德,统统跑到爪哇国了,她忘乎所以地一把握住了李传英的双手,兴奋地跳了起来。李传英顺势把她抱起来转了几个圈,正式向同学们宣布了他们恋爱关系的存在。

夏荷恋爱了。

她突破了传统道德的束缚,摒弃了所有的顾忌和不安,飞蛾扑火般的恋爱了。李传英长得帅,学习好,爱唱歌,擅长体育,又专情,他几乎满足了夏荷对理想伴侣所有的要求。她不再拒绝,而是大大方方地接受。美好的东西她也渴望拥有。

每次见到李传英,夏荷都控制不了自己的笑容。虽然耳边还响着妈妈离家时对她的再三告诫:“女孩子要矜持!矜持!”可她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天上有太阳暖洋洋的照着,校园里鸟语花香,李传英健硕的身姿奔跑在操场上,空气里飘荡着他用口哨吹起的那首《童年》…夏荷笑了,她觉得只有用笑,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笑,才能对得起这个美好的世界,才能配得上这份美好的感情!

三年的中专,两年的恋爱生活,让夏荷尝到了自出生以来最甜蜜的日子,和李传英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刻,连空气里都弥漫着蜜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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