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阿雅其人(24)(1/2)
现场附近的警察全都认识阿雅女士——具体说来,是一见到她就保持一段距离。警方对于“阿雅”的基本方针是放牛吃草,她们不会积极接触,但也没有做出赶人的举动。似乎根据过往的各种经验,警方认定最佳做法就是放牛吃草。
“能肯定这是一起杀人事件吧?”
我出声询问后,阿雅女士点头回了一句八九不离十。
目前我们位于案发现场的三十六楼休息区内,坐在沙发上喝着从贩卖机买来的饮料,侧眼旁观忙进忙出的警方人员与出版业界人士,针对此事件进行讨论。
“根据现场状况,难以想象是自杀或意外。虽然鉴定结果尚未出炉,但最有可能的死因是头部遭受重创。至于凶器,十之八九是那台笔电。”
遗留在现场的笔电,听说是旭川朝日的遗物。由于机型老旧且体积偏大,重量约有两公斤左右。假若利用该物使劲殴打被害人,其杀伤力足以致命。
在鉴识人员抵达现场前,阿雅女士曾私自验尸,结果在受害者的头部,发现遭受钝器连续重击所留下的多处伤痕。
犯人是使用笔电杀死旭川朝日。
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挥动笔电殴打她。
若非抱持明确的杀意,不可能做出这般举动。
“阿雅女士,我注意到一件事,方便说出来吗?”
“什么事?”
“依照现场状况来看,这不就是密室杀人事件吗?”
案发现场的出入口确实上锁,我们是使用饭店的钥匙卡才得以进入房间。至于另一张钥匙卡,则放在房间里的桌子上。
虽然饭店人员拥有万能钥匙卡,但命案现场的房门确实上锁了。这般没有钥匙卡就无人能进出的情况,应该称得上是密室吧。
哼哼哼,真佩服自己能发现如此犀利的着眼点,看来我终于具备侦探的资质。当我冒出以上想法时。
“你是笨蛋吗?”
阿雅女士如此说道,堪称是一句极为直接的数落,简短到仿佛觉得我太过愚蠢,她已经懒得有所顾忌。
“这里的客房都会自动上锁。”
“啊。”
是我疏忽了。
自动锁。
就是无需亲自上锁,房门就会自动锁上的功能。
犯人在杀死受害者、离开房间之后,房门就会自动上锁。
原来如此,这根本算不上是密室。
“还以为你一脸得意是想说什么,真是的,所以我才受不了乡下小姑娘。”
“这、这也无可奈何呀!我今天可是生平第一次来到这种有自动锁的饭店嘛!”
呜啊啊,丢死人啦,我居然得意洋洋地说出错得离谱的事。原来如此,是自动锁呀。
“所谓的密室,很难出现在现实中。话虽如此,比密室更罕见的情况,倒是出现在这次事件里。”
阿雅女士愉悦地说着,取出手机秀出一张照片。
那是刚才在命案现场拍下的照片。
擅自验尸,并且擅自拍下命案现场的照片。阿雅女士还是老样子,是个为所欲为的侦探。
显示在萤幕里的,正是位于遗体旁边,以鲜血留下的八个红点。
死前讯息,与密室同样是推理小说的经典题材,但在现实中却比密室更为罕见。
既然是旭川老师在最后一刻留下的讯息,很可能是暗喻凶手的名字,不过现阶段仍让人摸不着头绪。
“话说我从以前就有个疑问,为何推理小说里的受害者,都要留下这种刻意化为暗号、让人难以理解的死前讯息呢?”
我个人认为,直接写下名字还比较好,而且不禁觉得,明明都已命在旦夕,死者哪能多冷静地动脑袋?
“其中包含了许多理由。”
阿雅女士说完这句话后,竖起三根指头。
“受害者之所以用暗号留下死前讯息,理由大致上能分成三种情况。”
她弯下三根指头,接着又竖起其中一根。
“第一种情况,是为了避免被犯人发现时遭到清除,因此需要留下犯人无法解读的暗号。原则上,这也是推理小说爱好者针对“过于复杂的死前讯息”一事,最具代表性的辩解。”
嗯,感觉上是挺有道理的。不过,假如我是犯人,即使是无法解读的暗号,只要受害者留下奇怪的讯息,我仍会全部清除干净。
话虽如此,若是死前讯息并非暗号,推理小说也就无法成立,因此关于这点,都会被当成惯例而遭忽略。
“第二种情况,是与受害者的意志无关,留下的讯息径自化为暗号。”
阿雅女士竖起第二根指头。
“受害者自认为照实写下犯人的名字,但在犯人或第三者的蓄意隐瞒,或是偶然发生意外的情况下,造成死前讯息遭到损毁或窜改,最终变成暗号。另外,基于误解而遭人擅自当成暗号的情况,也包含在这里面。”
“遭人擅自当成暗号?这是什么意思?”
“比方说,我是某起杀人事件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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