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6)(1/2)
她以为日子就是这样了,偌大的上海,想要总遇见一个人,也没有那么容易。她没再去找陆舟宇。但也开始相信那句,若是有缘,还会再相见。一次,是偶然,两次,三次,便绝不是,也许命运的红线早将他们紧紧缠绕。
临近年关,姑妈寄信来,要留在梅花甸过年,说她的父母和弟妹都过得很好,不必担忧。信不长,薄薄的一张纸,看得出是妹妹代书的字迹,蝇头小楷已经写得有模有样,野玫瑰读了许久,秋海棠嘲笑她这是要将每个字都看穿,野玫瑰知道秋海棠从小孤身一人,这是嫉妒自己,便收起信,珍重地塞进枕头下的小箱子里。
秋海棠已经“痊愈”了,她身边的男舞伴一个比一个殷勤,她也换得频繁,野玫瑰看到的秋海棠总是红光满面,意气风发,仿佛每天都有数不尽的开心事。
相较之下,野玫瑰倒显得门庭冷落,火车站一别后,她对工作显得意兴阑珊起来,不过快要过年,再有钱的阔佬们也要筹备起来了,来百乐门的人本就不多了,野玫瑰偶尔与人跳支舞,舒展筋骨,更多的时间反而是在白日,她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梳妆完毕,在舞房练几个时辰的舞,除此之外,便是发呆,面前摆着整个上海的锦绣琳琅,她觉得心里有一块空落落的,但她不知道那是什么。
又是一个寻常的夜晚,野玫瑰和人跳完一曲慢悠悠的华尔兹,便懒懒地坐在沙发里,她脱掉了挤脚的高跟鞋,双脚蜷缩,整个人抱成一团,陷在了沙发的角落里,灯光昏暗,她低垂着头,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受惊的猫。
周围是那样喧嚣,而她,又是不合时宜的安静。
面前的茶几上正放着一堆《申报》,最上面的一份纸张薄脆,已经发黄,是几年前介绍百乐门的:“玻璃灯塔,光明十里。花岗岩面,庄严富丽。大理石阶,名贵珍异。钢筋栏杆,灵巧新奇。玻璃地板,神眩目迷。弹簧地板,灵活适意。”
因有合作关系,《申报》常报道百乐门的消息,并不足为奇,野玫瑰往下翻着报纸,然后果不其然,看到了前几日的消息,关于那场学生运动,原来北平的景象之惨烈,远比她想象之中的还要不堪。
正读着报,谭大班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她搭上了野玫瑰的肩膀,语气暧昧狭促,“野玫瑰,有人找你哦!”
野玫瑰回过神,放下手中的报纸,回过头去,看见了陆舟宇——只见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还是那样端正的脸,还是那样的剑眉长眼,却令人觉得,多了几分不同以往的英气。
还未待她明白过来,他今天何以会出现在这里,陆舟宇已经单膝跪地,伸出手,mayihavethehonortodancewithyou(我可以荣幸地同你跳支舞吗)?”
她左手搭上去,脸颊绯红。
她伸出脚,局促地准备穿上鞋,他的手又已经提前伸过来了。他的手温柔地握住她的足部,隔着透明的玻璃丝袜,她能感受到他手心里潮湿的温暖,一点点地,从脚心,逆着血液流淌的方向,传输到她的心脏。
来百乐门的这几个月,送她花、对她说甜言蜜语的男人不知凡几,但他却是那唯一一个,会主动跪下来为她穿鞋的人。
他又扶她起来,将她领进舞池,然后带着她跳舞,明明她是技艺更高超的舞女,却甘心接收他的引领。
一支又一支,她同他跳得不知疲倦,仿佛有着无限的使不完的精力和热情。
直到精疲力竭,两个人才靠在吧台上,双手却依旧窝在一起,怎么也分不开。。她凑过去,身子软软地靠在他的身上,右手食指缠着他的领带,缠在纤细的手臂上,裹成了一道又一道。
气氛暧昧起来,她呵着气,在这灯红酒绿之中,他们的爱情之花绽放了,她也终于正式开始了作为一个舞女的演绎。
她问他,“喂,那日在火车站,你怎么认出来我是野玫瑰的?”
陆舟宇点了点她的脖子,“因为这串珍珠项链,这么漂亮的珍珠项链,我可不会忘记。”
她佯装生气,扯下那串珍珠项链,丢在台子上,“那我以后再也不戴这项链了。”
“为什么?”他不解。
野玫瑰的脸昂起,“因为我是野玫瑰,项链衬我,而不是我衬项链。”
他轻点她的鼻尖,语气宠溺,“呦,还是一朵骄傲的、带刺的野玫瑰嘛。”
从此她真就再也没有带过那串项链。她骨子深处是自卑的,所以才需要这外在的、虚无的傲气来掩盖、遮挡。
那晚,她缱绻在他的怀里,再不愿接其他的舞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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