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课桌的血迹.(1/2)
物理试卷那件事弄得景豫很挫败。她觉得自己没有勇气去找程安质问喜不喜欢这件事了,因为程安会骗她啊。而且在骗了她之后还能嘻嘻哈哈的逗弄她。
更让人挫败的是,就这样了景豫还不讨厌他!
真是贱贱的。
在班里的时候,程安依旧是雷打不动的撩人拈花,然后偶尔会被邓清苜追着打,但可能还是因为不够狠,程安老是不长记性。
在这个日渐燥热的季节里,班里很难得的居然没有再传邓清苜和刘萤之间的绯闻了。因为有更大的料,吸引了人们的注意,那就是黎城阳喜欢上了刘萤。
黎城阳是谁?
那是一个发育挺晚的男孩子,在初一的时候他比刘萤还矮,可短短的几个月后,他迅速的蹿了一头,快跟个字高高的邓清苜差不多了。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对刘萤的喜欢后知后觉,却也专一深情。
在追求刘萤的路上,他比邓清苜更沉默,也更务实。他知道什么是刘萤需要的,什么是刘萤喜悦的,然后他就去做,全力以赴。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心。
于是女生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赌伪高冷真性情的清俊少年邓清苜会赢得刘萤垂青,一派赌深情专一发奋努力的俊朗少年黎城阳会俘获刘萤芳心。
当然也有人谁都不赌,纯粹一吃瓜群众。
比如说景豫。
她现在满心满肺都充斥着一个叫程安的混蛋,又气又喜欢,简直搞得她精神分裂。有气无处发泄或者说有意却无处诉说的景豫很无奈,便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画本,画上自己喜欢的画,然后上色以消磨时光。
只是在家做完作业后,漆黑夜里的台灯下,她盯着画面鬼使神差般的会写满程安姓名的拼音字母“ca”。
“ca”
“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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