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WTO争端解决机制最科学的地方(反向一致)(2/2)
wto上诉机构审理完毕后,它出具的那个东西,也不叫裁定,也只能叫报告。因为,它跟专家组报告一样,没有约束力啊。
看到这里,可能大伙晕了,什么鬼,没有约束力拿有意义吗?(嗯!想的很好!那么我们就赋予它约束力不就行了?)
所以,第四个程序赋予它的约束力。
而这个程序就是提交,如果你没有人提起上诉,专家组报告就直接落到第四个程序去了。如果是提起,那么就上诉机构报告走进第四个程序。
这叫做争端解决机构通过报告!
所以,提交总理事会,去通过这个报告。
而总理事会通过专家组报告或者上诉机构报告的时候,适用是一个原则,反向一致原则。(换句话说,白话文说,也就是一票赞成通过。因为反向一致的反义词是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白话文就是一票否决。)
所以当这个报告提交争端解决机构去通过的时候,只要有一个成员代表投了赞成票,那么这个报告就变得有约束力的裁决了。
自从wto到现在24年了,有报告,都通过了,而且没有回避制度。(什么?)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疑问,没有回避制度,那么是不是报告出来,他自己投赞成票也算?
答案是:嗯,没错,你可以这么理解。
好奇怪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制度呢?那么还有什么意义是?
但是,这个制度却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间最科学的地方,有人肯定会问,这还科学?
那么我们来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如果说,你觉得一票赞成(反向一致)它不好!那么咱们不是有两个选择吗?
一个叫一票否决(协商一致);
你觉得有意思吗?没意思!为什么呢?
一个票就否决了,这个报告不更没意义了,那报告就基本上没有通过的可能了,而wto养一堆专家和上诉机构官员闲着就这么搞事情啊?所以,这个是不可取的。
那么中庸一点,我们最能接受的是它多数同意。但是如果wto争端解决的报告要多数同意通过,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
是公正还是利益?
所以wto争端解决机制设立的初衷,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就被歪曲掉了。
而这个一票赞成是什么呢?
就是我给你走这么一个程序,让这个程序赋予这个报告以效力,但是我把独立审案的权利交给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
最后,这个裁决有机构去强制执行的吗?
答案是:wto是没有一个执行机构的。这是一个经济组织,全世界所有的国际组织中,设置了执行机构的只有一个国际组织,那就是联合国。
国际组织不是凌驾各国主权基础上的东西,是各国让渡主权的一个结果,
——未完待续——
(作者:不执行裁决,争端方将获权交叉报复,但要求与受损程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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