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代位求偿(八)(2/2)
这份责任保险的诉讼时效起点在哪里呢?
是自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计算。(注意,可以不是侵权行为发生之日)
适用一般时效,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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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
什么是重复保险呢?
所谓重复保险,指的是同一个投保人,对同一个标的,同一个利益,约束两份以上的保险,并且,保险金额的总和高过了保险价值。(类似于一个超额保险)
重复保险是有效的,只是订立第二份及以上的重复保险合同时,需要把之前的保险披露给新的保险公司。
二一个,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赔的时候还要注意损失填平。可不能一个事情多赔,我们会由各家保险公司按照自己的保险金额占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进行赔偿就可以了。(也就是,各家按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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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
什么是代位求偿呢?(感觉上,和上面的责任保险差不了很多,但是还是有差别的!)
比如说,张三给自己的仓库买了一个火灾保险,约束了一个赔偿金额。完了以后,来了一个李四到张三家里玩,然后不小心就把张三的仓库给点着了,点着了以后就发生了保险事故呗。
发生了损失,然后发生了理赔呗。
比如说,仓库一燃烧,就损失了二十万。
现在你注意这两组法律关系,与上面的关系是不是有所不同了?
第一个是张三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因为事故发生了理赔;第二个是李四作为第三人,对张三的侵权行为,这个时候的第三人是侵权主动方。(那么,这样下来,不就产生了两个要赔的了?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要赔,而李四因为侵权责任也要赔,那到底怎么赔呢?)
你们觉得,会有可能是保险公司赔20万,然后李四赔20万吗?
如果是这样,我觉得,我会发了。
这个,我们明显的知道,这是违法了基本的损失填平规则,是不容许的。那么怎么办呢?
那么采用了一个基本的公平原则!!
思考一下,这个损失最终是谁造成的,是李四的侵权造成的不?
所以,李四基于过错者担责的公平原则,他是不是应该最终把这20万承担了?而合同也有赔偿,也无可厚非。
为了衡平两者的关系,当这个关系第三人侵权引发保险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根据合同对被保险人张三,进行赔偿完后,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取得了代位张三,向李四追偿的权利。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钱不是白赔的,你这个主要的造成人才引发了这个赔偿,所以,保险公司才在赔偿金额内,要了这个权利,向这个李四去进行追偿。最后实现一个复位,让保险公司没有承担多余的损失,而让李四受到应有的惩罚。)
其实我们应该理解,犯错了,不管别人有没有保险赔偿,都难辞其咎。
所以,代位求偿,明白了吗?
——未完待续——
(作者:写的该死,看一下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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