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银行承兑汇票(一)(2/2)
就是,咱们去问这家银行,拿票问他说:“银行啊!这个票是你作为承兑人的汇票,你愿意为他付款吗?”
银行一看,哟,有我盖的章,是我签的我愿意,那就承兑。我不愿意,那就不承兑。(承兑的这个章,是很关键的。如果银行一旦把这个章盖在承兑这一处,就意味着上面的那句话他是认可的。什么字呢?)
字: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
(这句话,是一个格式条款,银行盖了章,就有了意思表示。所以承兑这个行为很关键,一旦盖章,就意味着我行承诺第一顺位无条件付款,一旦没有盖章,那这票就跟我没有关系。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后果,如果承兑汇票没有经过承兑,是没有付款效力的!银行不认!)
必须要有银行的承兑,否则,就拿不到钱。这样,我们就对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做了一个分析,当然也有商业承兑汇票等等。
——票的支付功能——
所谓支付功能,就是我们可以把这个票当成钱去花了,用来买东西呗。但是为什么不用钱呢?还更直接一点,对吧?就跟之前一样,合伙企业是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了,但是还是有它存在的价值。
票据,之所以有它存在的价值,是因为在商事交易中,金额都很大!!看到没有,重点来!尤其是脱胎于国际贸易中,国内外大企业合作或者国内的大企业合作,如果说是3000万的大合同,你怎么搞?你难道扛着3000万去签合同交易啊?不仅不安全,还重,还风险很大。
所以为了解决这种风险存在,和诸多的不便利,我们就取而代之用一张票来代替。
这时候,就体现票据的支付功能,用它来支付货款,完成交易的环节。
(注:银行承兑汇票,不用支付手续费)
——分割线——
根据它的支付功能,那么就走到了票据的基本特征了。(票据当事人)
所谓票据当事人,一定是在票据上签过字,盖过章,做过真正的意思表示的主体。
那么,作为当事人,就跟票有法律关系了,根据权利义务的不同,尽到你的义务,享受你的权利。
而随着当事人出现的时间点不同,又分为了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所谓基本,是票据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的。(最开始的是,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最开始的当事人就是基本当事人)
随着票据的流通或者转让,加入到票据法律关系当中去的,有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等,这些后续随着票据行为而加入的,叫非基本当事人。
——未完待续——
(作者:注意,无论是非基本,还是基本,都需要在票据上有签字,否则,就不是当事人!因为没有签字,就没有意思表示,没有意思就不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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