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个人独资企业(一)(2/2)
完了以后,个人企业它也是有产生、运行、变更、消亡。
个人独资企业的产生,第一个我们上面已经讲过了,就是个自然人,还有一点,它是有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而这个名称是有要求的。(因为它的责任跟公司有本质区别的,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当中,不让用有限、有限责任这样的字眼,这是是归法人所能承受的,个人独资企业你不是法人,你是无限。)
然后就是投资人的投资,这个上面也说过了,就是看登记的财产是什么就是什么。
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种种原因要解散,解散之后,我说投资人负无线责任,这跟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合伙企业是两个以上合伙人构成,而合伙企业当解散以后,合伙人的责任是永久的无限连带。(没还完,永远还)
而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自然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那个投资人的无限责任,有五年的时间保护。直接解散后五年,这个债没还,五年以后不用还了,能体会?(会有这么一个除斥期间!)
那么,就来看一个小故事,来分辨一下。
说,有这样一个私房菜,是铁掌柜投资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定性了。
问:如果铁掌柜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表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而该企业是以家庭成员为全体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企业,对吗?
答案是:不对的!
怎么能够定性为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就直接变更了呢?
这是不可以的!但是,有这样一个情况。说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中,如果引进了一个新的投资者,他也愿意为它承担无限责任的话,我们可以不可以把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成普通合伙?其实,这个就是我说的那个情况。直接变更不可以,但是有人来了就不同!两个人都愿意承担无限责任,那么不就是合伙了?出现了两个人啊!所以,有人来了愿意无限,那么就可以变更成为普通合伙企业!
而反过来,一个普通合伙企业,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因为种种原因退伙了,只剩下了一个人。而只有一个人的话,那么就会有一个法定周期三天内要引入新的投资者,没有的话,到时候,是可以把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成个人独资企业的。这两个都是可以互变的,不用一死一生,为什么呢?
是因为它的责任体系是一样的,都是投资人的无限。两人合法可以变为个人独资,个人独资加人可以变成普通合伙,它们中间的变更,是无障碍的。
但是,合伙跟公司就不能相互变更,因为这个合伙跟公司之间,个人独资企业跟公司之间,要想变更,就必修一死一生。(你先把一边的责任了了,整个的一个解散注销登记完成了,你才能设立一家公司。个人与公司、独资与公司,是因为责任本质的不同,所以不能互通;而个人与独资的责任本质是相同的,所以可以互通变更)
还有一个多的情况,就是这铁掌柜挂了,儿子女儿继承了的话,可以把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成普通合伙企业。(因为是两个人继承啊!)
——未完待续——
(作者:个人独资的内容还没有完,还会有一章进行讲解,争取今天把个人独资给讲清楚了,最好能够捎带学习一下三资企业,然后就是学习企业破产法了,这个是有点意思的!虽然,写的这些都是我自说自话,自我表达,但我自己就是它的读者,精彩未完待续,法考步入后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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