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公司类型多(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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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与子——
既然母子,这个跟咱们自然人很像啊,自然人都是独立的主体,那么母公司和子公司,他们也都是独立主体,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责任。
而从产生上来讲,是母公司出资,产生了设立子公司。那么既然是母公司出资,那又是什么?还记得吗?其实往简单了说,母公司就是子公司一个股东,是不是?
又为什么会称为母呢?是不是因为相对大,出资相对多?(相对来说,就是一个控股股东!)
子公司,也是独立的法人,有三独。所以,叫什么都可以。记住,子公司是子,但是它也是独立的法人。(就像你,你是你,你不是别人,别人也无法代替你)
——分公司——
分公司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打个比方:
中石油在湖南开了一家分公司,那么它到底是什么?
其实,听名字应该就能理解,总分总分,它实际上是一个整体啊。所以,湖南的中石油分公司,它其实是中石油的一个零部件,只是承载了一点机能的作用。所以,它就没有独立属性可言啊,它是附属中石油的。(附属关系)
所以,湖南中石油的全部财产,等等,其实是归中石油所有的。而且,名字上要带有中石油,然后湖南分公司等等的字样。
分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也要去进行工商注册的,也有公司的印章的,可以因为效率至上,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是可以跟别的公司签署合同的。
但是,我们稍微想一下,这合同要是产生了争议的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是找总公司?还是自己解决呢?
其实啊,这还是一个效率至上的原因。(诉讼主体效率至上)
所以,总公司就给到了湖南分公司,在当地就此争议解决,独立出庭做原告或者做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难到还因为一个事情,还找回北京吗?
但是如果是要债呢?分公司没钱,咱们可以找总公司要吗?
当然啊,都已经说了分与总的关系,既然分公司账上都没钱,那肯定可以找总公司要钱啊。分公司有钱,分公司给,分公司没钱,找总公司要。(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存在)
可反过来想,要是总公司没钱了呢?怎么办?咱们可以不可以找分公司要?当然也是可以啊,都说了一体。(但是,总公司都没钱了,那也是厉害了!)
但,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是觉得很6?)
是什么情况呢?其实,是这样的。如果湖南的分公司没钱了还债了,申请法院执行永州分公司的财产,你们说,这个可以吗?
其实,归根结底是一家人,哈哈哈。(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
这个申请的执行,是有流程的!最后的结局,可以是执行永州分公司的财产。
关于分公司总公司的执行流程是这样的:
分公司的债自己来还;(如果还不了呢?)
第一步的顺序是:找总公司,有其经营管理直接财产来还;(如果没有呢)
可以申请执行其他地区的分公司。
(有流程就需要先总公司,不能先分公司;如果是只是单纯考虑结局,分公司是可以的!)
——未完待续——
(作者:我的天啊,都11点2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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