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刘杏花退学了(1/2)
寒假还没有结束,王五妮就提前回到学校,他要和兰丽华、张长生等参加县教育局举办的县中学生代表大会。
“昨天,我在校办公室看到史楚生挪用集体资金的批评通告了。”会议期间,兰丽华对王五妮说:“也不知道是多少呢!”
“呃,听说快1000元了!”王五妮说。
“是嘛!不是个小数呀!不知道他挪用这么多款做什么了?”她问。
“其实,也没有做什么!就是从集体的资金库里,‘挪’到他自己家的柜子里了。”他说。
“啊!胆子真大呀!”兰丽华大吃一惊后,想了想不解地说:“那明明是贪污嘛!怎么叫挪用呢!”
“公社说他主要是受他姐夫的指使,而且后来又按期限双倍还了款,就没有按贪污公款处理。”王五妮说:“要是按贪污公款处理的话,这个数就该住监狱了!”
“该住就得住呀!”兰丽华愤愤不平地说。
“听说是因为他还小,怕影响他的将来,不想让他住监狱!”
“现在迁就他,怕影响他的将来,而不严肃处理,使得他会认识不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她说:“这样,并不是保护她,而是害了他。他的将来除了犯更大的错误外,没有别的。”
“我同意你的看法!”他同意道:“如果方梦醒书记还在公社的话,估计不会这样处理。”
“就是!他是个明白干部!”
“也不知道学校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正常情况下,重则开除,轻则责令其退学!”她说。
“是!反正不可能把这个‘问题人’留在学校了。”
代表会一共进行了三天。
郝健局长在总结中学工作的讲话中还特地点名表扬了县一中的高三班,并引用了那次王五妮向教育局汇报发言中的不少语句。
原来,那次汇报完后教育局要走王五妮的稿子,是为了他们写报告时参考用的。
会上表彰了优秀集体和个人。高三班被评为县一中优秀班集体,王五妮、兰丽华、张长生等8人被评为优秀团干部或学生干部。
这次大会还通告了要在中学生中间进行党课教育,并发展党员的决定。
参加完会议后,王五妮归心似箭地匆匆回到学校。但是,他并没有看到他想见到的人。
吃完晚饭,王五妮正准备回教室上自习时,在教室门口看到了刘杏花。
“是你呀!”王五妮惊喜地说:“你到哪里去了,一天没有看到你!”
“我已经上班了。年前葛姨托人给我在县小型机械厂找到了工作,春节后我就上班了。”刘杏花说:“刚才我已经把退学报告交给校办公室了。因为假期学校没人,只能先斩后奏了。”
这时,王五妮才看清楚,刘杏花今天穿着一身劳动布工作服,左胸前还印有“新汾县小型机械厂”的字样。
“还真找到工作啦!”王五妮觉得应该为她高兴,便说道:“能当个工人,倒也是很好的。多少人想当还当不上呢!”
“是的!多亏葛姨呀!”她说。
“在厂里做什么工种呢?”他问。
“翻砂。”
“呃,不是很懂!”
“就是铸造。”
两人边说话,边往外走,不一会走到白杨林。
“你这一上班,家里的经济压力就该小点了!”王五妮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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