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穆公的尾声(1/2)
公元前621年夏,秦穆公去世,在位39年,重视人才,励精图治,把偏僻落后的秦国,带入一个新的高点,死后安葬在雍(今陕西省凤翔城南)。
此时的中原各国,虽然还没有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没有提倡‘人权’,但是,已经开始注重生命,不再大量斩杀俘虏,不再以人来殉葬。
秦国,相对还是落后,依然延续着血腥的人殉风俗。
据《史记》记载,给秦穆公陪葬的多达177人,其中甚至包括贤臣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实在冤屈。秦国百姓同情他们,作了《黄鸟》的诗以纪念。
当时,有人认为,秦穆公死后抛弃百姓,夺走贤臣的性命,没有成为霸主是应该的。
北宋的大文豪苏东坡,则另辟蹊径,写了一篇文章,认为秦穆公活着的时候,不忍杀孟明视等人,死后岂能杀害贤良?三人之死是出于忠义,自愿殉葬,就是‘士为知己者死’,后人不明白罢了。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猜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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