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推销失败,合约定!(第二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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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拉赫兰·默多克做出了一定的退让,但最后,王浩晖还是没有说服拉赫兰·默多克接受完全合作分成的协议。
事实上,有《中国偶像》和英国《流行偶像》的这两档成功案例在前,拉赫兰·默多克只要不傻就能够看出《中国偶像》的前景,尤其是当来推广节目的还是一家之前毫无名气的中国企业时,掌握主动话语权的福克斯电视台,自然可以提出更加主动、更加合理的要求。那么,买断也就成了必然。
当然,福克斯电视台虽然掌握了主动,但也不会真准备将王浩晖逼急了,而导致他改投其他电视台。这可不是福克斯电视台所想要看到的结果。同时,这也是拉赫兰·默多克主动退让,只选择买断美国版《中国偶像》版权的原因。
而最终谈成的初步条约,则有以下四点:
第一:福克斯广播公司以500万美元,及第一季节目收益的12%分成,第二季节目收益的8%分成,第三季节目收益的5%分成,买断朱雀娱乐公司旗下《中国偶像》的美国版权,及节目商标权。三季节目过后,朱雀娱乐公司将不再享受节目分成。
第二:朱雀娱乐公司必须派出《中国偶像》的原班人马,指导并帮助福克斯广播公司,制造第一季《美国偶像》,并向福克斯广播公司提供详细的《中国偶像》的节目宝典。第二季之后,福克斯广播公司有权派出人员前往《中国偶像》的节目组学习,并请求指导和帮助。除福克斯外派人员经费由其自行承担之外,《中国偶像》节目组的外派费用则由朱雀娱乐公司自行承担。
第三:朱雀娱乐公司保证其节目《中国偶像》的原创性,并拥有节目版权。如与事实保证不符,福克斯广播公司有权追缴十倍的节目购付款和收益分成。
第四:福克斯广播公司承诺旗下所有电视台都不会在与《中国偶像》的合作期间,采购英国《流行偶像》节目,并承认《中国偶像》节目拥有节目的唯一原创版权。
……
前世,福克斯广播公司以7000多万美元,买断了《流行偶像》节目的版权,并加以适时改编推出了《美国偶像》。而这一世,在王浩晖的极力争取之下,拉赫兰·默多克虽然没有同意彻底的合作分成,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三年给予总共25%分成的条件。
事实上,这样的条件,确实不低了。毕竟前世7000多万美元的买断费用,那是整个节目的版权买断,而这一世尽管只有500万美元外加总共25%的一次性分成,但如果《美国偶像》一季能赚一亿的话,那25%分成可就是2500万了。那也就是说《中国偶像》仅美国的版权,就卖出了3000万美元。这已经是非常划算的买卖了。
而更加重要的是,《中国偶像》节目的这一次合作条件,也必将成为未来朱雀娱乐公司对外输出节目的一个范例,甚至是整个中国的一个范例。谁让《中国偶像》节目是中国第一个输出到美国的综艺节目呢?
当然,拉赫兰·默多克虽然也认为《中国偶像》会赚钱,但却并不认为这个节目的每一季节目都能够赚上一亿美元。这也是最终他愿意让步给出三年总共25%分成的原因。
“合作愉快!王!”谈好了合作的细节,拉赫兰·默多克便微笑着站起,主动上前伸手与王浩晖握了握。
“合作愉快!默多克先生!”王浩晖也微笑着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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