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深处有故事(2/2)
小姑娘扭过头,也没有说话,搀扶着老翁缓缓往前走,护卫往后退了一些,给爷孙俩留了一些空间。一路无话,便是抬头看风景都觉得黯然。午时,吃了些干粮,三人稍作休整,又继续上路。
临到日头偏西,史阿忽而往前蹿去,三两下攀上一棵大树树梢上,敏捷轻巧如同一只松鼠,隐蔽在树叶之中。两人也发现史阿的这个举动,便驻足不前,小姑娘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会儿,眉头却皱了起来,对老翁说道:“阿翁,你听,是不是有人在唱歌?”
老翁亦仔细听了片刻,便笑了出来。小姑娘听着听着,跟着念了出来:“大王叫我来巡山呐,敲起我的锣,撑起我的旗,将那人间游一遍。抓个娇妻献大王,俺的地位涨一涨,明天带个小弟继续巡……这什么破曲!”
小姑娘话音刚落,一个高亢有余五音不全的声音忽而炸雷一般响起。
“大王叫我来巡山哟,巡完东山巡西山,打着一只鸟,抓着一条鱼,还有一个貌美小……”那忽然出现在兽径尽头的少年似是也没料到在这会遇到人,同样愣了一会儿,才喃喃道:“娘嘞,还真让我找到一个小娇妻,正巧赶上大王大寿,待我掳将回去,让大王高兴一番,明日便能带个小弟巡山了!”
说罢,少年将抗在肩上的竹竿往地上一插,大喝一声“呔”!叫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小姑娘被他唬地一愣,呸了一声,回道:“你这句子都百八十年前的了吧,拦路劫掠也不知道想些新鲜的句子,老是躺在先人的棺材本上啃,也不觉得羞臊!”
少年嘿嘿一笑,说道:“这话实诚,待我下次有机会肯定自己想些其他的开场白。废话少说,识相的,留下买路财,若不然,休怪我手中的刀…呃,手中的竹竿不留情面。”说年说着发现自己手中无刀,便改口说了那竹竿。
小姑娘欲开口嘲讽,那少年的嘴却像鞭炮一般,一句话刚完下一句就接上来了:“俺看你们也是身无分文的模样,俺也不是绝情之人,将那小娇妻留下,就饶你们一命,还请你们喝上一杯喜酒!大王定让小娇妻今日吃香喝辣,明日吃辣喝香!”
老翁笑呵呵的,朝着树梢上比划了一下,对那少年说道:“老夫身上确实没有这位大王看得上眼的事物,这便将小娇妻献上,好讨得一命去喝一杯喜酒!”
“我不是大王,我只是大王手底下巡山的小喽啰。”少年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
“是是是,令大王手底下一个小喽啰都如此一表人材!”老翁呵呵笑道。
少年一把抓起小姑娘抛到肩上,小姑娘挣扎一会儿便安静坐稳。史阿从树梢上下来,退到老翁身侧。小姑娘东张西望,倒是坦然,能在这绝地出现的,想必也就是爷爷所说的,住在此处的隐世高人了。
能有人带着自个走路,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便有了兴致打量一下这世外高人是何模样。样貌,不说出众,但也不难看,只能说耐看,若以十分为最,能有七八分吧。比起一些书香门第的男子涂脂抹粉,这个少年倒是显得英雄气概不少。体格倒也健壮,走路却跟个瘪三一般,大大的外八,一边走路一边还能抖着腿倒真有些奇葩。
看到那少年的竹竿上还挂着一只扑扇着翅膀的锦鸡,顿时来了兴趣。这锦鸡不是一般的野鸡。此鸡全称鲜彩五尾锦鸡,俗称彩雀。鲜红的鸡冠,脖子上的羽毛是土黄色,背上的羽毛是藏青色,腹部的羽毛则是灰白色,两翅的羽毛与脖子处是一样的颜色,而翅尖儿处的羽毛,则是红色的。更别说它屁股上的五色彩羽,五支主羽皆是不同的色彩,绒羽也是颜色各异,就光说那五色彩羽的长度,就是一等一的上品!小姑娘家境优渥,家中便养着一只,这只彩雀虽说如今被倒挂金钩,但其精气神家中那只远不能比。也没有见过品相如此之好的鲜彩五尾锦鸡。
彩雀性格好斗,对人却没有多大伤害,理论上来说是很好的食物来源。一来彩雀生存在深山老林之中,振翅可跃起三丈之高,能跃沟壑,穿梭山林奔走如飞,不好捉不说,这些深山老林多凶兽,别彩雀没捉到,反倒成了别的野兽果腹之物,因而抓这彩雀如撞大运一般。
因此彩雀最珍贵的,还是作为商品的价值。正是因为彩雀难捉,见之者多,得之者少,所以在十三州内,特别是在京畿一代中心地域,作为帝都久矣,豪门大贾群集。彩雀品相好,虽好斗却不伤人,养在家中看着喜庆,乃是个中宠儿。因其稀有,价值也居高不下,就算是没有活的彩雀,彩雀羽翼也非常昂贵。曾有大贾为解困窘,出一件彩雀羽织成的羽衣,购得万钱!
小姑娘便对那少年说道:“诶,你这彩雀不如卖我,钱财不是问题,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少年摇头,道:“不成不成,你若是喜欢,有空我捉一只给你。这只我找了好久,几座山就属这只还算雄健,品相也属极品,老头大寿,得给他炖汤。”
小姑娘被这番话险些憋的内伤,什么鸡熬汤不是一个味道?非得用一只鲜彩五尾锦鸡熬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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