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十八:野火(二)(1/2)
火是一种力量。
火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有着不可撼动的重要地位。
在一开始,或许在是一次森林火灾之后,蒙昧的人类发现了火的妙用,让我们假定最开始的发现者叫做阿大。
阿大是一个远称不上英俊的古人,在群落中属于一般群众,某一天,群落所居住的森林、平原或是别的什么地方发生了一场自然火灾,当然,阿大的部族也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但是当大火停歇,群落来不及哀悼伙伴的伤亡,原始的集体无法在焦土上停留,他们要前进,去寻找新的栖息地,在路途中,阿大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爬起来一看却发现是一具动物尸体。
可能是兔子,也可能是鸟。
外表焦黑,难看的很,但却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阿大可没有卫生不卫生的概念,把焦黑的外皮扒拉开,露出里面满是油脂的白肉来。他吞咽了一下口水,小心翼翼地撕下一块肉来放进嘴里。
阿大从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他决定将这美食贡献给集体,这一发现迅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发觉烧死的动物远比鲜血淋漓的食物好吃之后,他们开始想尽办法用火来加工食物。
最原始也最基本的就是火烤,在随后漫长的岁月里,蒸煮烹炸等等各式各样的加工方式被发明出来,在没有
人记得阿大,但所有人都学会了用火。
而在学会用火之后,有个叫做阿二的人在某一次做完饭后在火堆中发现了一些赤红的土块。
于是陶被发现了。
阿三用火去熔炼金属,最终铸成了各类工具。
那些工具有些用来提高生产力,让世界更美好,而有些则用于破坏与杀戮。
到了最后,人类不仅仅满足于工具带来的暴力,他们开始追求纯粹的暴力。
那就是火。
在一开始只被赋予了“焚烧”这一个意义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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