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疑难积案6(2/2)
“马悠悠的朋友说,马悠悠在电话里说要打掉孩子、不想结婚、不想影响事业。”任佳佳说。
“触发点有这么几个:未婚先孕、堕胎、求婚被拒、强烈地事业心、婚姻不如事业重要,或者说犯罪嫌疑人觉得在马悠悠心里自己不如事业重要。”
“那么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和马悠悠有亲密关系的人?”任佳佳问。
“不一定。那种被女人欺骗过或者拒绝过的人,或者因为伴侣事业好赚钱多而自卑的男人,又或者是小时候被忙于工作母亲忽略甚至抛弃的人都有可能。”井柏林说。
“孤儿院的孩子算不算是被母亲抛弃的?”任佳佳问。
“童年父母离婚、亡故、甚至远走他乡打工在年幼的孩子看来都是一种抛弃,这种被抛弃的感觉会随着年龄增长被淡忘。然而在潜意识中,被抛弃带来的伤痛依旧存在。”
“哦。这样啊。”任佳佳若有所思地回答。
办公室的另一边,葛毅正陪着严小妍查看超市纵火案的档案。
“凶手设定了自动起火装置,从磷的使用量来看,应该是蓄意谋杀。从起火装置设定来看,学历应该在高中及以上。犯罪嫌疑人做事细致不留痕迹、思虑周全,比较像粘液质。平时应该比较安静,情绪具有稳定性,面部表情表现少。人态度持重,交际适度,不作空泛的清谈,情感上不易激动,不易发脾气,也不易流露情感,不常常显露自己的才能。能够长时间坚持不懈,有条不紊地从事自己的工作。其不足是有些事情不够灵活,不善于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正常情况下能显示自制、镇定、踏实等品质。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个安静、内向、有克制力,不易生气也不怎么会表现得很高兴。比较符合书呆子这类形象的刻板印象。犯罪嫌疑人很了解这对夫妻的生活状态,包括超市和后面居住区域的结构。杀了他们不为财那还能为了什么?大概只有报仇了。詹姆斯?加伯里诺说过,杀人犯曾受到很深的伤害。”
“什么意思?”葛毅问。
“加伯里诺的解释是:驱使一个人去杀人的,不是邪恶,而是毁灭性的创伤史。比如被害人使得犯罪嫌疑人心理上受到巨大创伤,犯罪嫌疑人因此受刺激,情绪失去控制,当场就激情杀人。又比如犯罪嫌疑人遭遇一件事之后,当场没有情绪表现,但内心觉得委屈或者不满,等到事情过去后越想越不开心,引发内心曾经遭受过的心理创伤,于是会发生寻仇、无差别杀人等恶性案件。”小妍知道葛毅对心理学很感兴趣,便详细地解释了一遍。
“也就是说,那些‘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话都是不靠谱的?杀人犯在杀人的时候都是有心理活动的,只是有时候连当事人都没有发现?”
“没错,所以加伯里诺的《聆听杀人犯》里还有一条:没有‘无谓的杀害’这种事。每个罪行都有自己的逻辑,即使外面的世界看不到它。”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世界观又影响了看问题的角度和应对方式。葛毅想着,转而问小妍:“严老师,我有个问题。比如两个人做了同样的事,但两人做这件事的心理状态和产生这种状态的原因完全不同。我们只看到他们做了同样的事,要怎么才能推断出他们各自的心理状态?”
“你叫我小妍就好啦,‘老师’、‘老师’地都要叫老啦!”严小妍笑着说。
“那我就叫你小妍姐吧。”
“好啊。你的这个问题确实是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的。不过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每个人心理活动都会有差异,即便在犯罪动机上心理状态一样,不代表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候的心理状态会一致。所以我们在做犯罪心理侧写的时候都是以现场痕迹为依据推断出来的,再加上心理学的一些理论,就可以分析出他的性格、生活环境、职业、成长背景等。”
“所以我们要从何家夫妻认识的人里去找犯罪嫌疑人?”葛毅问。
“没错。另外从何家夫妻的经历来看,比较容易招来杀生之祸的事情有以下几条:贩卖孩童、与供货商产生矛盾导致对方严重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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