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曾见过(1/2)
凌云决在殷墟城待了半年,金银细软打点无数,吃的是咸菜萝卜,却终于带着书童进了只有达官贵人准入的太学府。
那年,他年方十四,见到了豆蔻年华的独孤流云。
“这位同学,让一下。”这是独孤流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那一刻,凌云决面红耳赤,心脏骤停,从此他便知道了心动的感觉。
独孤流云白天总是一幅慵懒又漫不经心的样子,在其他学子还在疑惑此言何解的时候,她已经看完了一本又一本书。
独孤流云着实是天才,夫子教不了,索性也不教她,只是随便她怎么玩。
太学府一年一度的大考,她拎着马鞭,到处左看右看,把自己当成了监考,夫子乐得轻松,自顾打呼噜去了。
独孤流云每阅一张卷子,就随便点评几句,竟不失公允,底下无数学子,见她到面前竟比见到夫子更战战兢兢。
“这一篇和前朝大学士的擢答赋没差几个字吧,这也算你自己的答卷?”
“有意思,乍一看慷慨激昂字字肺腑,仔细想想其实啥也没说,看不出来,你倒是个大马屁精。”
“因果混乱,狗屁不通呀。”
...
每过一人,便多一张愁眉苦脸,独孤流云才不管这些,依旧走向下一人。
凌云决一紧张,墨汁撒了。
独孤流云愣了愣,感叹道:“真是服了,竟然还有毛笔都拿不稳的。”
哄堂大笑,凌云决脸红如血。
独孤流云倒是面色如常,走回自己案前,这时大家才想到独孤流云也不过是一名考生而已。
只见她挥毫而就,洋洋洒洒七百余言,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凌云决心中为她高兴,只是独孤流云依旧无精打采的,心思早已不知随树梢黄鹂去了何处。
凌云决第一次见独孤流云眼中有些精神,是那天夫子带来了金弓长薪箭。
满堂学子轮流试弓,却无人能拉开,轮到独孤流云了,她踌躇满志地拉弦,岂料小手娇嫩,竟被弓弦划开一道口子。
她委屈地吮着手指,有些不开心。
最后一人是凌云决。
他阴着脸走上讲台时,颇有一番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感,他不知道男儿拉弓搭箭为何,只看到这个该死的东西划伤了她的手。
他拼命地撕扯着金弓,任凭弓弦勒进了自己的手,血沿着弓弦一滴滴往下流,仿佛无所觉,一心认定要把这个该死的东西扯成两半。
太学府诞生了一个少年天才,十四岁便能拉满金弓。
独孤流云在台下看呆了,那是她第一次从同龄人身上看到似乎有什么在发光。
从那天起,独孤流云不再慵懒,也不再无所事事地听黄鹂鸣叫了,总是干劲满满地,小小的身躯里仿佛寄生着无穷的精力。
那是一个黄昏,凌云决回返去取自己的课本。
他见到独孤流云一个人拿着金弓,熟练地拉开弓弦,似乎已经偷偷练习了许多遍。
长薪箭出,吓跑了树上唱歌的黄鹂,独孤流云一蹦老高,开心地笑了。
凌云决也跟着笑了,这是他唯一一次见到她笑,笑得那么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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