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1/2)
但是,如果技术处理不好的话,就会成为一篇明眼人仔细一看,就可以看出来的广告软文,这种文章报社管得很严,林语不会为了一点钱,去违反报社的规定的。尽管她知道有些记者会这么做,但是她不会,林语把自己的意见和关海峰说了。
关海峰坚持要在文章中保留他们公司的产品信息,林语则坚决不同意,一时之间他们将话都说得有些僵。关海峰的脸色很不好看,陈言在桌子底下不停地踢着林语的脚,林语没有理他。
那天下午,他们不欢而散。
晚上,林语已经回家了,却接到陈言的电话。他说关海峰已经同意按照林语的想法来修改这篇文章,但是他只会按照报社有关礼金稿的标准,付给他们部门八百块钱作为部门经费。另外,关海峰的条件是,林语必须在稿子写好以后,发给他看,他点头同意以后才付款。
林语没有立刻答应陈言,她给阳洋打了个电话,把这种情况给他汇报了一下,阳洋一听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但是,他再三叮嘱林语,广告味不能太浓,否则就成广告稿了,被上面的人看出来不好。
按照阳洋一贯的说法,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因此,即使是收费不高的礼金稿,在广告不多,版面宽松的情况下,阳洋还是会让记者、编辑们接的。
林语把阳洋的意见告诉了陈言以后,第二天她就亲自操刀炮制这篇介于科普文章和广告软文之间的稿子。文章写完,林语发给关海峰看,关海峰颇为满意,同意照此刊登。因文章太长,林语将稿子分成两部分,本周刊发一半,下周再发另一半。
这篇稿子的上半部分阳洋看过以后,觉得没有问题,然后二审、三审也顺利通过,直至终审都没有人提出过意见。
星期五晚上七点,林语将周总签过字的小样交给出版部出胶片,看到没什么事以后,就自己回家了。
十一点半,美编小惠打电话给林语,说临时有一个半版广告要加在她的版面上,她问林语可以撤掉哪几篇稿子。林语想了一下,告诉她哪些稿子可以撤,并且特别叮嘱她署名“杨逍”的那篇稿子绝对不能撤,因为那是一篇特约来稿。
林语心里有些忐忑,按照报社规定,她应该亲自去守着美编改版的。但是她和刘彤她们合租的房子离报社实在是有些远,骑自行车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且有一段路的路灯这几天坏了,那个地方就没有任何灯光,听小区其他居民说,前几天才有个变态在那里骚扰过跟林语她们住一个单元的一位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的女孩。因此,大半夜的,一个人骑车走那里很不安全。
林语跑到楼下想叫出租车,但是她们住的这个小区比较偏僻,出租车除了刚好在这里下客,一般是很难经过这个地方的。
就在林语焦灼不安的时候,陈言给她打来了电话,说他现在正在报社帮林语盯着改版,让她放心。并且告诉她关海峰的那篇稿子已如约上版,且美编将它调到了二条的位置,效果非常的好。另外,那八百块钱的礼金他也已经收到,下周一上班的时候就上交给阳洋,让林语放心去睡。
林语挣扎了半天,终于选择相信陈言,上楼回屋睡觉。
星期天一大早,林语一改往日周末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的习惯,一睁开眼就匆匆忙忙地穿好衣服跑到楼下去买报纸。
林语一拿到报纸,就急不可耐地翻到自己编的那一版。一看版子,她顿时傻了眼:关海峰的那篇稿子确实是被放在了二条的位置上,但是下面赫然的是他们的产品广告。
而更为离谱的是,那篇文章的标题和关海峰他们产品的主广告语极其相似,就连文章中的某些字句,也跟下面广告里的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上面的文章简直就是在替下面的广告做补充说明,什么新闻,什么科普文章?这纯粹就是一篇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文字广告。
林语气得发抖,陈言这小子实在是活得不耐烦了,居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情!林语为自己的轻信懊悔不已。
按照报社的规定,这件事要是被上面的人追究下来的话,她和陈言可都只有卷铺盖走人的份。一想到这里,林语就不寒而栗。
她拿着报纸,在街边找了个清静的地方,给陈言打手机。质问他为什么不和自己商量一下,就擅自给关海峰他们刊登广告,而且那个广告语还写得那么露骨,里面的很多内容简直是上面文章的翻版,几乎不需要任何的新闻从业经验,都可以看出,上面的文章跟下面的广告之间的关系。为了那么一点钱,就将他们两人同时推到那么危险的境地,这样做值得吗?
听到林语的话,陈言赶忙替自己申辩,坚称广告内容是关海峰坚持那么上的,他也是跟关海峰争论了很久之后,实在是被他磨不过,才同意那样刊登的。
陈言说,关海峰他们临时想在周末做一场促销活动,所以那个广告就加得很急,他根本就来不及给她讲。
这样的托词,陈言自己也知道很勉强,所以他将阳洋的话搬了出来,说现在部门的广告业务不景气,阳洋最近三番五次地叫他和其他的栏目主持给客户许诺,只要能上广告,就可以给他们发免费的软文。在阳洋这里,只要部门的人能拉来业务,其他的事情都好商量。关海峰加的这个广告,他是给阳洋汇报过的,他叫林语完全不用担心,只需要等着广告费到了以后,给她分提成就行了。
林语不想听陈言的这些瞎扯淡,狠狠地挂断了电话,垂头丧气地蹲在了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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