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心理变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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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北堂魂作为颜好,有钱有能力的高富帅,身边的蝴蝶可是不少呢。各种各样的娇美可人,真的是任由他挑选。偏生对那些人北堂魂都是视而不见,而到了玉之夏这里,这才见过几次啊。三番四次的设下‘陷阱’让玉之夏一步步走入,这节奏不知道的还以为玉之夏是天仙呢。
“如果被你发现她的好,那岂不是很早就有人同我竞争了。她的好,我一个人独享就成了,至于你么好奇那么多做什么,反正同你无关。你不是经常说我招蜂引蝶么,我如今就被这么一朵家吸引了,那一片森林就送你好了。”
北堂魂笑着说道,对于网上那句‘不要同闺蜜炫耀你的男朋友(老公),要不然就有被撬的可能’。北堂魂深以为然,甚至觉得这句话也可以用在男人身上。人家说什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可不是还有说,你可以没有手脚出门,但你能裸奔出门么。
“你、你、你……你狠!哼,那你的森林我就不客气的接收啦!”
常在贤简直对北堂魂的厚颜无耻感到震惊,随即也只能扣起兰指一副替他分担的神情了。有些事情还真是不好说,有些话点到即止便好。
“诶,玉之夏你昨晚夜不归宿诶,是和你男朋友一块儿吗?”
北堂魂是遭遇损友,那么玉之夏就是遇到了完全不熟悉的人了。来的人正是兰玉艳,她之前同陈媛媛关系很是不错,陈媛媛隐隐的针对玉之夏。玉之夏还是能够感觉的出来的,而玉之夏也能够够察觉兰玉艳虽然也不是很喜欢她,但到底还没有到针对的地步。
而此时正好入校被兰玉艳碰到,兰玉艳就用那种八卦的口气询问她了。玉之夏第一反应自然是自己没有男朋友,夜不归宿也是因为有正事。可是兰玉艳下一句话倒是让她心虚加尴尬了。
“昨天的两个男生,哪一个是你男朋友啊?你是同你男朋友同居了吗?你男朋友厉害啊,居然能够说服校方在这个节骨眼上,让你和他在校外住,你们发展到了那个程度了。”
几句话,八卦程度让玉之夏叹为观止,当然前提那个被八卦的对象最好不是她。想到兰玉艳说的‘男朋友’、‘同居’之类的话,玉之夏也是尴尬的不行。除了‘男朋友’这个身份不对,似乎昨天他们两个人还真算是同居一室的‘同居’了。而且也是北堂魂申请的住在校外,至于发展到那个程度,北堂魂的态度似乎就说明了一切呢。
玉之夏在遇到北堂魂之前,还真是没有想过男女之事。就是遇到了他之后,开始也是没有想过的,可北堂魂从开始的态度暧昧,到如今的越发明显。她就是想要无视也不行,说不喜欢他倒也不是这么个人,又对自己好任是谁都不会无动于衷。玉之夏也自然是如此,可说道
喜欢,玉之夏总觉得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吧。
但玉之夏也知道,能有一个不怕这些灵异事件,还喜欢自己的人是不容易的。她在感情上还是有些犹豫不决的,最后就只能将一切交给时间了。
“没有的事儿!”
玉之夏心里怎么想不重要,她此时是知道绝对不能同兰玉艳说太多的。这样八卦的人,明明没有的事情也能传成有,所以绝对不能说什么。【… …#最快更新】
“没有什么你刚刚怎么脸红,肯定是有什么吧。你那个龙凤佩是不是就是那个人送的啊?”
后面的话才是兰玉艳想要问的,她觉得一个孤儿能够有这么好的东西,肯定是有钱的人送的。而这个有钱人之前传闻是包养玉之夏的人,如今出来这么个人来了,肯定就是那个人了。
至于是哪一个,兰玉艳也在猜测之中。那天来的两个人,说实在的都挺优秀,不过阳光的那个显然还带着点孩子气。而俊秀的那个,则是更为吸引人一些,那是成熟男人的气息。
“不是,是我自己赚到的。”
玉之夏听到兰玉艳这么问,就猜测她又是想要八卦了,当即就斩断了她的念想。兰玉艳几次三番的询问,都没有得到答案,心里也不满了起来,撇了撇嘴。
“得了,怪不得媛媛说你这个人什么事儿都藏着掖着,不说就算了。”
没有八卦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她自然就走了。玉之夏也想着,总是算走了,如若不然恐怕过不了两天,自己就会有新的传闻。岂不知,有些时候传闻不一定要得到证实,只要有所猜测就够了。
于是在玉之夏接到常在贤等人查出来的消息,离开学校之后,学校里的传闻就成了玉之夏有个有钱的男朋友。之前的那个玉佩就是她那个男朋友送的,说她男朋友多有钱多帅之类的。
引得不少想要攀龙附凤的女生都大叹,自己如此美貌如此身段都没有这样的男朋友。怎么玉之夏那副样子的,居然有男朋友。玉之夏居然在不知不觉之间,凭着其貌不扬引得不少女生嫉妒,从而居然莫名其妙成为一些人的公敌。最大的原因是,因着传闻越来越盛,不少人就想知道玉之夏这个男朋友到底是谁。
之后就有人晒了那天他们拍到的照片,两个男人的身份也出来了。一个是如今省里最好大学的研究生,家世极好自己也算是校草一枚的常家公子常在贤。而另外一个有人认出来了,是去年成功人士杂志的封面人物。能上那个杂志的人,身家都是不凡的,不说背景,就是自身能力都是不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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