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齐城之殇 之一(1/2)
我发觉这位江东城主基本上似乎兼职做信差,当日在柳府他又应允了柳荃儿,将断琴『鸣凤』送至临城周世伦手上,只因临城有位修复古琴甚为厉害的琴师,琴弦断之亦可修复原貌,此琴落在她手中已无用之处,不忍如此一介名琴竟断送在她手里,且她旦夕相对也不过徒增伤感罢了,望江枫可为她走这一遭。
这支『鸣凤』据说也是名琴之一,柳荃儿将此琴送给周杰,因他是当世音律大家,望他珍重爱之,然不料向来爱琴之人居然竟舍得将琴弦尽毁之,如此绝情之举已彻底让柳荃儿断念寒心,一头发如雪料得此生再也不愿与周杰二字纠缠。
既然这位江东城主又再度被托与重任,站在柳府前我踢著阶梯小心翼翼斟酌再三该如何开口与江子烟分道扬镳时,没想到这回他却径自开口,对着我说:「临城由陆路去不过百里,一日一夜快马不停便可到,妳会骑马吗?」
我睁大了眼,一听见骑马二字便面露恐慌忙不迭摇头。
他微微思忖了一下,接着问:「妳想随我去临城吗?」
我心下一喜,又装作镇定忙不迭摇头:「我不去了,要往下座城前进。」
「临城不也是一座城?怎地就直接跳过它?」眉宇间的笑意显示出他根本是明知故问。
我这一路沿江而下,以船而行,临城则是位在卫城北端,若我再拐去临城便是走冤枉路,逆水行舟我又何苦来哉?
我不与他一番儿戏,镇定说着:「不久前周世伦不是还在卫城?」
「嗯,不过妳离开当日他便也离开了卫城,若以路程天数计算,现下应已回到临城。」
「那你还不赶紧去?」我一副殷勤劝道,他微微顿了一下,侧目看着我。
「妳很希望我赶紧去?」
“那当然。”我只敢在心里头腹诽,可我没胆子说出口,此时若与他东拉西扯说不得到最后他会发狠将我硬拖至临城,一想到有此可能我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受人之讬忠人之事,你既已允诺柳城主,速速将此事办妥才是你的行事风格。」
「妳又知道我的行事风格便又是如何?」他挑挑眉,一副甚感兴趣的模样。
「你就行侠仗义呀,咱俩不过认识半日你便还专程将轻裘给我送来,这不就是你的行事风格?」我一边夸他一边挖著洞等他跳下去。
他一时无语似是在思考什么,右手拇指在腰间剑柄相缀的宝石摩挲,指甲圆润饱满光泽鉴人,指腹来回画著圆,我一时看着觉得眼睛有些养,又一时觉得我观察人家的手指头到底要做什么?简直是变态!?
磨了一阵宝石后停住,他终于开口:
「若我自行前往,两日两夜便可以赶回,妳可否答应我一个人乖乖在客栈里写吴城之殇,可好?」
我被夕阳斜照下矇矇地刺著双眼,抬手就著衣袖挡了光,将他的请求在心头过了一遍,我若答应他,是什么意思?若不答应他,又是什么意思?
又如果假意答应他,趁着他放心之际赶紧逃走,这又是骗人的手段,小女子我可不愿意使出这样下作的伎俩,所以我该如何回答?
忽然灵机一动,我想起哥哥曾经教过我,倘若有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问题,最好的回答便是以问代答。
「若从吴城出沿鸭江而下,下一个靠岸处是哪座城?」
我既不想答应他也不想骗他,此外我也知道我不答应他的话,他便会先暂缓送琴的任务,亦步亦趋跟我在身边兜转,这不是我乐见的结果。
「齐城,我若没记错的话。」他闷闷地回着,话里头依稀有话,只可惜我听不懂那话的意思。
「那,我在齐城最大家的客栈里头写,好不?」我闭口不说等他,对人说『等』这个字是一种承诺,我无法许下一个我自己无法遵守的诺言。即便是对朋友亦然如此。可我本来就需要找一处地方好好磨个笔墨将这些日子的所见所闻给统整一下,在齐城最大家客栈落脚,是个好处所。
江子烟微微皱起好看的眉头,不解地问:「为什么不就在此处?在吴城即可?」
「我想边写边收集下一城的街头巷尾、道听途说,既然吴城之殇已是柳城主的故事,我若再继续呆在此处也于我无益,还不如赶早些启程,如此別过,江城主意下觉得如何?」这段话大概是我对他最谦恭的一次谈话,他约莫是有些狐疑,又觉得无奈我何,眉头皱著不肯放松些许。
其实他不皱眉时还挺好看的。
然后他也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问我一句:「身上钱两够不够?」
我非常诚挚地用力点点头。
「真的够?」他又狐疑。
我更是用力的点点头。
他盯着我好一会,终于投降:「走吧,我陪妳一起去渡船头。」
对于齐城客栈之约他没说来也没说不来,所以,这回我真的摆脱了这位没了胡子长得很好看的大叔?
齐城渡船头设於城门口南处,说是渡船头却根本就是码头,来往商船不断岸上等着卸货的人一批又接着一批,甚至有些就直接交易了起来,另外有十数间船屋停泊於江边不远处,这是我头回见著水上人家,下船后我便走过去开开眼界,一时觉得这座齐城还真不是普通的大户,登时觉得我的决断颇为果决、颇为英明。
齐城的街道宽阔又舒适,最令我大开眼界的是,马车行走为一道、行人步行为一道,右往北左往南一共四道,行人靠屋宇这方走、马车居中各自分行甚有条理,与此前所逗留过的两城截然不同,看来这座齐城城主对于治理上颇有一套行事。
春日里繁华似锦,街上行人熙来攘往为今日之事忙活去,男耕女织分工精细是一副振奋人心的好风景,我忽然觉得如此明亮有朝气的齐城,应该出不了什么伤情的故事吧?
「姑娘,买张大饼吃吧?我家大饼可好吃的咧~」一位小童当街扯住我,忙推销他篮子里的大饼。
「多少钱?」我数着手里的铜钱,问他。
「一枚。」
「一枚?」我手里头刚刚数了数是五枚,依照我平日住宿的收费,一日一夜含餐是收五枚铜钱,若我现在买了这张饼,今晚肯定就得住街头了。
「不好意思噢,小弟弟,姊姊我手上钱卡的刚刚好,没办法跟你买一张饼呢。」
「姊姊,求求妳了,我全家今日都靠我这篮子里的大饼卖出才得活。」小弟弟一急,眼泪都快流了下来。
其实我这人很无恻隐之心的,但这位小弟弟衣衫褴褛,所言情真意切确如其事,我一时心软狠了下心肠,对他说:「那给我五张大饼吧。」
「五张?!」小童讶异地张开口复诵。
「嗯,」我很沈痛地点头,「你卖不卖?不卖我走了。」
「我卖当然卖,可是姊姊妳买这么多饼吃得完吗?」
真是啰唆的小弟弟,我当然是露宿街头今后三餐都得吃这大饼了。
所以心慈柔善真不是一件好事,你对他人心慈,只得自己吞下没钱的苦果,幸好我这人一向会与自己留退路,与小童一手交钱一手交大饼时,我便想好第二条路问他:「小弟弟,你知道城里当铺在哪啊?」
「我领妳去!」小童似乎今日的工作已完成,感恩之余当图报答,兴奋又冲动的大喊:「我以前常常陪我娘亲去,可最近家里真的是穷到没东西可以当了,再没钱下去恐怕要把我给当了。」他呵呵地笑着,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头。
听得他这么一说,我微微笑着也顺手摸了摸他的头:「小弟弟真乖真懂事,你几岁啊?」
即便是看着很不一般光鲜亮眼的齐城,里头穷苦的人家却不会因此完全消失,这世上毕竟还是穷苦多于富乐。
心里头微微有一处发热,幸好这孩子今日有缘遇见我,我才得以帮他度过今日。可过了今日之后呢?
我不敢想下去。
小童炯炯有声地回话:「我十岁了!可惜还得再过两年客栈跟码头才肯收我。」
「他们为何现在不收你啊?」
他领著我一路往前行,我跟在他身边一言一句与他閒聊。
「咱齐城的规定呀,满十二方能开始做事,在此之前都得进学堂里头唸书!」
「那,你在这街头上卖大饼不去唸书,不会有事吧?」
「没事!因为我娘生病,弟弟妹妹需要我照顾,我根本没钱也没时间去学,族里的姥爷爷有帮我担保过了,保证我不闹事我才能在街上卖大饼的!」小童骄傲地挺起胸膛,很是一副当家主人的姿态。
齐城果然在治理上有一套方式脉络,虽然这几个月下来因缘际会认识了好几位城主,可这位齐城城主却是第一位我觉得真正有在治理民生事务的“城主”。
只不过下层阶级要翻身终究得透过学识教育,若毫无见识又如何能翻身?
若一直只能在街头卖大饼只怕这孩子也只能呆在下层里头,挣扎度过此生了。
「姊姊,就这里了,」小童在一间挂着“当铺”旗帜的店门前停住,「这家掌柜人善不会匡客人的,姊姊尽管放心。那,我有事先赶回家里去了!」
他急着转身就跑,我赶紧叫住他:「你若今后有事,可到城里最大家的客栈去寻我,我姓雨。」
「好的,雨姊姊再见。」他高举手用力左右挥着,一副笑颜灿灿不知世事的模样,转身就跑不见踪影了。
其实,我更希望他今后无事別来寻我,可怎知就这么正巧,此后不久却还是相见了。
如果知道这个转身他将会变成那样的下场,无论如何我都会阻止这件事发生。
只是,世事难料人力难为,我没有办法洞悉将来发生的事,自然也无力去挽救,这件事却偏偏是发生在这位我萍水相逢认识的小弟弟身上。
为了不失信,我在齐城最大家的客栈『六福楼』里头包住了将近半个月,这半月来不但那位小弟弟没来找过我,那位据说两日便可来回的江东城主也没出现,虽然当日他便也没说来,这下我更肯定他一定是不来了,否则以他的脚程应该早就到了。
虽没见他现身来齐城寻我有些失落,但也寻得了久违的清净平和。
亏得这几日的沈静,我日夜不停将两城之殇尽皆完成,閒来无事便在客栈里头听人墙角或吹牛说书,顺道收集些齐城的八卦茶资,当铺所当得的银钱还够我吃穿用度好一段日子,倒也清心不必烦忧。
至於我当的物件嘛,那自然是披在我身上、被江东城主不远千里专程送来的轻裘。没想到那件轻裘居然真的当了一枚金子,掌柜告知我轻裘价值的时候,我真是被吓傻了。
当然我也没想白占江子烟的便宜,那既是他的物品,我便会努力将它赎回来,只是当时小女子本人正需要钱财救急之时,我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便是这件东西,掌柜说要嘛就当轻裘,不嘛就快快出门不送,我一急只好当了,也顺道请掌柜千万替我留着,以便将来重金赎回。
在小说写到一个段落完毕之后,我便拜托六福楼的店小二帮我招揽生意,小女子临摹书帖的本领尚称有一点功力,非书法大家无法辨別其真伪,为表我所言不虚,随手便写了一副字帖请店小二放在客栈显眼处招摇,果然没几天就帮我招来了一位客人,那客人衣著富贵,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随行便有四位武装仆从,听着店小二跟前跟后地讨好模样,便知此人不同凡响,客人白衣矜贵,有些睥睨无礼地瞧着打量我,我便也任他瞧任他打量,自顾自地低头斟酌思量了一下,想了一会停顿在空中的手终于落笔。
我有意显摆,落笔便写下<肚痛帖>三十字草书。
「忽肚痛不可堪,不知是冷热所致,欲服大黄汤,冷热俱有益。如何为计,非临床。」
白衣贵客居然在我桌前待我落一字便唸一字,我写完收笔他也停住,我笔还停留在半空中,他大声笑了笑,道:「张旭的肚痛帖,临摹得不错,但还是太秀气了,看不出肚子哪里痛。」
「肚子痛哪里还能悠閒地落笔?还不赶快去找茅厕蹲着?这肚痛帖是写气韵地,讲求洋洋洒洒一气呵成,这草书我的确不精通,公子见笑了。」
「那么,妳最擅长的是哪一帖?」白衣贵客问道。
「公子想求的又是哪一帖?」这位贵客看来对于书法不仅仅是通晓而已,还能鉴赏一二,连我这随手写来的草书都能立马说出,可见浸淫於此道非短时间,既然如此,他应是想求得一副他没见过的墨宝。
若要说书法界中的第一墨宝,自然便是千古第一传奇行书,东晋超一流书法大家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此序因唐太宗独爱之,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只可惜正本似乎谣传仍在太宗的皇陵中未出土,流传于世上的多是临摹版本,但即使是临摹本,也叫爱好此道者难以自恃,此生只想亲眼目睹其风采才叫于愿足矣。
白衣公子负手立在我桌前,初时摆出的睥睨已收敛净消,他淡淡地出声嘲讽:「在下所求的未曾见过,也许姑娘妳也未得其缘见过,即便见过也不一定能临摹而出,说到底在下只不过想来碰碰运气罢了。」
我放下笔搁在砚台上,拂身端坐看了他好一会,方才缓缓吟咏道:「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於会稽山阴之兰亭,脩禊事也。羣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脩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白衣公子在我唸出第一句时便收起那一脸嘲讽,待我唸完第一个段落最后一字句不再继续之后,他方才踉呛跌入座喜颜惊声问我:「妳见过?」
果然不出我所料,眼前贵客所求的确是<兰亭集序>。
「略懂神龙本。」我含蓄地点点头。
这帖<兰亭集序>传世有许多版本,其中以『神龙本』最为着名,该帖共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无论章法、结构、笔法都颇得原版神韵,被公认为是最好的临摹本。
当我十四五岁时曾经被『神龙本』给惊为天人,因此用心花过心思去摹写过,花了一年时间将一缸池水都给写干了方才作罢,当然笔墨虽可神似,但其意未达万分之微一,我当然也知道这辈子达不到书圣的境界,叹哉却不惜哉,王羲之这一帖兰亭集序果然是天下第一行书当之无愧。
「如妳能墨出此帖,一共三百二十四字,本城主可出三百二十四金,一字一金。五日后来取,如何?」
我在心中噢了一声,这位原来是齐城城主,我好奇了十来天的本城之主,没想到竟然可以在六福楼里一见尊容。
我在心中又噢了一声,而且对方还开出如此优惠的墨宝天价,三百二十四金,这齐城之主也特大方来哉。
我默默不动声色,说:「这条件虽好,但小女子有一事不明。」
「姑娘但说无妨。」
「既然城主无缘未曾得见过,又怎知小女子墨出的版本便是『神龙本』?」
只见齐城城主扯出一丝讥讽的笑,淡淡道:「虽无真正见过原版,但唐人摹本本城主已收藏了好些,是真是假我若还分辨不出,又怎堪得天下人皆称我为墨痴?」
这世上除了唐代那好几位皇帝宗亲之外,能见过原版的除了王羲之本人,恐怕也没多少人了吧?
既然齐城城主自信有这等眼力价,我也不好将到眼前的天价交易给往外推却,尤其本姑娘还须筹得赎金去当铺将那件轻裘赎回呢。
於是我见财欣喜,咳了咳声,便顺水推舟道:「成交。」
「倘若妳只是滥竽充数,本城主一金也不付。」
「这是自然。」
三百二十四字花五天时间来写实在过多,第一日我便已临摹出一个不错的版本,只是因为太无聊,我又追加写了一百多帖,想在其中寻得最像的一副等齐城城主派人来拿,这么东挑西捡之下果然还是第一日写的那一副最佳,其余的只好收著装箱,以后穷途陌路时尚可拿出来变卖。
六福楼顶楼建制著一座四面透风的茶亭,我在此无事时喜欢登此亭俯瞰齐城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这一天,天气晴朗,和风轻轻吹来。向上看,天空广大无边,向下看,地上事物如此繁多,这样纵展眼力,开阔胸怀,穷尽视和听的享受,实在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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