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循环(1/2)
大学四年,苏格常常出现,相处久了,欧阳她们都知道苏格的存在,并默认他是我男朋友,只有袁墨知道,我一直单身,苏格只是我青梅竹马的哥哥,没有到男朋友那一步,这与大部分人默认的相反。毕业搬寝室的那天,苏格来帮忙,里里外外打理的井井有条,无疑是好男人的典范,他彬彬有礼的感谢室友对我的照顾,开着车把要回老家的袁墨送到了机场,这一切看在我眼里几乎足以让我以身相许。
这样的感动,在没和苏格在一起之前,经常出现,但之后,好像就成了一种习惯。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被套是新换的,有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似乎我是不应该继续住在这里的,可是我没有提前找房子,而且找房子搬家的成本实在是太高,我没有勇气顶着北京三月的寒风和沙尘穿越半个城市搬入一个陌生的住所;而且,回来以前我已经答应了妈妈尽快结束这里的工作回家去。
大学毕业头一年,我并没有跟苏格住在一起,而是在公司附近跟人合租了一个单间,苏格也一直住在他工作的医院分配的宿舍里,虽然已经在医院工作了三年,作为一般的住院医生,时不时的在一般科室和急诊室调动,要求他24小时开机,半小时内能到医院。直到第二年,苏格忽然从医院辞职,搬到这里。
他实在是被我一个人住的邋遢凄惨样伤到了,因为是一个人住,吃饭不规律算是常事,因为碰到了不靠谱的房东,我又不太愿意麻烦别人,冬天坏暖气夏天错空调,平时坏灯泡偶尔下水道,所有的事情都成了麻烦。苏格医院离我与我住的地方一南一北,也不好老找他帮忙,见面的时候抱怨几句实属经常,租约满的时候,对于再租房实在是心有余悸,合适的房子也确实难找,苏格就让我跟他一起住,他把原本要做暗房的那间屋子整理出来,做了我的卧室,将暗房和大堆的摄影器材都放在客厅。
家里的一切并没有什么改变,所有的东西都留在原位,甚至我上次离开时翻乱的衣柜,也还乱糟糟的在那里,没有整理过。
我离去的三个月,对苏格没有任何影响,他没有收拾屋子,冰箱里是空的,阳台上甚至有衣服忘了收,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北京的,只知道六月份的时候,他会从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带着满身的风尘回来,这样的话,如果我现在辞职,刚好可以避开可能会见面的时段,可是这么躲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难道真的此生不再相见?
浴室里,他的剃须刀已经有些生锈了,大概是上次用的时候没有擦干,用完的浴液、洗发露的瓶子也没有丢掉,我找了一个大的垃圾袋,将所有用不着了的东西扔了进去,包括成对的抱枕和一些没带走的衣服,还有一副没绣完的十字绣。
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副绣完的,很老套的家和万事兴,鬼知道我为什么会绣这个,苏格在看到这几个字后,面部抽搐了好几下,敲着我头说,完全是四十岁的大妈才做得出的事情。他说的没错,大学时,住在对面楼下的大妈,总是在阳光很好的时候搬着小凳子坐在草坪上绣大幅的十字绣,同时聊天,声音之响,打破了无数学生想睡懒觉的梦境。可我对于十字绣这件事的热情,持续了大概有半年,绣了一对抱枕、一副家和万事兴、还有无数的小挂件,剩下这幅没绣完的是一张婚纱照,一红一白,两人相对而笑,身边盛开着大朵的百合花,已绣了一半,本来有些舍不得扔掉,但想想自己大概也没心情和时间再动它了,不如扔了干净。
屋子里的电话忽然响起来,最近几天没怎么加班,到家的时候并不晚,但也没什么事情做,便早早的上了床。
黑暗里摸索着爬起来接电话:“喂,哪位?”声音里多少带着些许不满。
那头倒是安静了一会儿,接着传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我找苏格,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这样的电话从很久以前起就让我无比厌烦,可是出于礼貌不能立即挂掉:“抱歉,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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