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融入(上)(1/2)
开学半个月之后,我又遇见了林修,在学校食堂前面的广场上,经过严酷的军训,大多数女生都被晒成了黑炭,像我和袁墨这种不拘小节,不知防晒霜为何物的女人,更是黑的发亮,而桃子和欧阳每次出门前都会对着镜子涂好一会儿,四个人走在一起,效果格外明显,像黑白无常,如果这事儿也分组的话,我们可以轮班换岗。
那天是校级社团纳新的日子,学院社团纳新由学院统一组织,校级社团就比较自由,在广场上打起台子和凉棚,正是午饭时间,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一路走过来被塞了无数的传单,我跟袁墨都很饿,一心想穿过人潮去吃饭,桃子和欧阳就不一样了,她们被摄影社的人拉着,边走边看边讨论,兴致极高,可怜我的胃都饿得抽搐了,正准备拉着袁墨杀出一条血路,忽然听到好像有人喊我的名字,回头没看到认识的脸,以为是听错了,继续往前冲,却又再次听到,声音比之前更响了些。
“有人叫我吗?”我扯了一下袁墨,她比我高出一个头,具有海拔优势。
“对对对,就那个桌子后面的帅哥!”她面带焦急的往食堂张望。
“哪个?”我踮起脚尖找了半天,一无所获。
被眼前密集的人群打击到,估计一时半会儿也出不去,她索性推着我往右停在一张桌子前:“诺,就是他了,刚盯着你看好半天,你跟瞎了似的就是没看见!”
说着她后退一步,念着海报上的字:“四月剧社,原来是话剧社!”
完了转头看着我,满脸调笑,“没想到,你还认识搞艺术的啊!”
要不是周围人太多转不了身,我一定撕烂她的嘴。
“莫拉迪,你不是不记得我了吧!”高个子男生从桌面上探身过来,语气里带着些受伤的意思,“你眼睛从我脸上滑过好几轮,连停顿都不带的!”
我认真看了一下面前这张白净的脸,鼻子上架着一副黑框眼睛,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恍然大悟:“啊!林修!”
只因为那天他的脸被太阳晒的泛红,发型也变了,我一时没对上号。
他似乎对我的顿悟很不满,抢下我手里捏着的传单:“这些都不好,来我们社吧!”
我有点心虚的望了望旁边排着的队伍:“这个…不好吧!”
话剧社好像很受欢迎的样子,虽然被挤在校学生会的角落,想要加入的人却一点都不落后。
“有什么不好的,我说了算!”他很大气的拍了拍胸脯,接着递给我一张表,“喏,填完了抽空给我就行!”
高一那年的艺术节,我和另外一个人同学给历史老师做助手,写出了《秦淮故梦》的剧本,是脱胎于东林士子和秦淮名妓的爱情故事,在那年的艺术节得了特等奖,对戏剧有些兴趣,有了林修这条捷径,稍加考虑就填了表,给了林修。
就这样,我加入了大学的第一个社团,校话剧社,林修是当时的社长,往后的那几年,我一直负责写剧本的工作,偶尔跑跑龙套,他一开心就会搭着我的肩膀说,他是我的伯乐。不管我翻多少次白眼他都视若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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