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媳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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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飞机,张墨谦更喜欢做火车一些,而且坐火车他喜欢做硬座。不是他天生的劳碌命,而是他喜欢硬座的气氛,小人物又小人物的故事和辛酸。相较于硬卧软卧,在硬座车厢内能听更多的故事。</p >
他本想从昆州坐硬座去魔都的,不过被疯女人严重反对。</p >
疯女人同样喜欢听故事,但身为起床困难用户的她更喜欢睡觉,而且她神经敏感,睡觉的时候不允许发生任何声响,不然就睡不着。要她在硬座车厢内睡觉,无异于天方夜谭。从昆州到魔都需要将近四十个小时,疯女人哪会愿意陪张墨谦四十个小时不睡觉。</p >
于是,在她的逼迫之下,张墨谦不得不选择了飞去魔都。</p >
在男性最渴望娶妻职业排行榜中,空姐的票数最高。一身制服的空姐,那可是大多数男性梦寐以求的存在。空姐要求严格,不仅需要漂亮的容貌,还需要高挑的身材。</p >
小时候,张墨谦就听妈妈说过空姐很漂亮,可惜他小时候一直没有机会坐飞机,直到17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坐飞机,那时候他才发现妈妈说的很对,空姐确实很漂亮。今天两人坐的是头等舱,空姐的质量很高,不过有妩媚妖娆的疯女人在,那几个空姐都被比了下去。</p >
疯女人拿着一本《知音》杂志再看,好像女人都喜欢看这种杂志。有疯女人在身边,张墨谦也不敢明目张胆的看空姐,喝了点果汁之后,塞上耳机将脑袋转到窗户一方,看着外面的蓝天白云怔怔发呆。</p >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是他长大之后第一次去魔都。他刚刚出生还不到一个月,就离开了魔都,来到滇南建水的张家寨生活长大。他对魔都不如张家寨来得浓烈,但他知道,魔都是他必须要去的地方。</p >
那里,曾经有张家的辉煌!</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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