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意图(2/2)
那时候的我喜欢过一个叫叶子的女孩。我至今记得第一次看到叶子的情景,那是一个秋天的中午,云白的纯粹,天蓝的分明,血一般鲜红的枫叶从空中飘飘零零地落下来,在秋风的呼吸之间乍沉乍浮,然后一只白色的靴子踩在枫叶上,我的心像是连同枫叶的纹路一样被踩出了裂缝,因为我看到叶子和W推着自行车从教学楼前面有说有笑地走过。
我被叶子惊艳到了,留在教室做值日的我忘了手中的扫帚。那天,叶子穿了一件大号的粉色卫衣,上面印着可爱的猫形图案。
除了叶子,那时候的我还有一群好得要命的兄弟。我敢说,到现在为止,我最好的朋友都是十六岁以前结识的,虽然有一些兄弟被时光的浪潮冲出了我这片小沙滩,但是我们之间的故事,将会永远留存。
我写的故事远在香港,主角是一个叫安小辉的江湖少年。其实如果你细心,就会看到,安小辉身上流淌着的血液,正是我为我那已逝去的青春流出来又咽下去的泪水啊。
最后,用一首拜伦的诗结尾,把这几句话倒进酒杯,敬我的过往,敬你们的青春: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以何贺你”
“以眼泪”
“以沉默”
以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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