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他终于抓住了我的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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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毛小舜的关系很奇特。
在别人眼里,我和他俨然就是一对情侣,然而,在我眼里,毛小舜就是一奇葩。
从高二认识他的时候起,大家都认为他是喜欢我的,上F大学,大家也认为他是追我而来的,认识他三年了,每个人都认为他是在追求我,可是,在我的心里,从来没有他追求我的感觉。
他没有像其他男生追求女生那样,在女生宿舍楼下大喊女生的名字,挂大横幅,大喊I love you,也没有九十九朵玫瑰,没有生日烛光晚餐,没有死缠乱打,更没有誓言旦旦,没有要死要活,没有刻骨铭心,没有早接晚送,也没有疯狂围追堵截。
他一直是若有若无,淡淡地陪在我身边。
不是没有给我送过礼物,而是他的礼物从来不择时不择地。
有时和他一起走着路,他突然掏出一个礼品盒给我,说:“昨天和室友逛街,看到这个发卡,觉得很适合你……“
或者,和他坐在图书馆看书,他突然拿出一套珍藏版的漫画集放在我面前。
“听你说过,喜欢这套漫画,又没有买到,前几天刚好在一个书店里看到有卖,就买了。“
他送给我的礼物,有便宜到十几块钱的发卡,也有贵到上万的珍藏品和限量版。
毛小舜父母的生意一直顺顺利利。他父母的生意,和我们当地土豪们相比,可能不算什么,但就全国范围而言,他们家的家族生意也算是有一定规模的。
况且那时,毛小舜已经和别人在校外开了一家翻译和广告公司,所以那时,毛小舜已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高富帅,身上已逐渐呈现儒雅和富贵气质,钱财和物质,于他来说,已经是身外之物了,不值得炫耀,只是一种表达而已。
而我呢,虽然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三年的陪伴,纠~缠,吵闹和相互捉弄和鄙视,早就让我对他没有丁点儿的客气和距离。
三年的时间里,我从十五岁长到十八岁,除了他之外,我几乎没有单独和其他任何男生一起走过路,一起吃过饭,一起在图书馆看过书,我全部的青春时光被他霸占,我所有的时间几乎都是他的。
所以,他所有的东西,他几乎都当成是我们的,我也没觉得他的东西和我有什么陌生感和距离感。
比亲人还要亲的东西,早在我们心里滋生。
三年的时间里,他从十六岁的少年长到了二十岁,身边也从来没有过其她女生。
可是我依然觉得他不是我心中想要谈恋爱的对象,那种能将恋爱当饭吃,能将平常小事搞得轰轰烈烈的,即使没有钱,却能为不需要很多钱的东西身心疲惫的男生才是我渴望的对象。
而毛小舜,从来没有身心疲惫的时候,他太聪明了,无论是赚钱,生活,还是感情,他总是能四两拨千斤,让我觉得他不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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