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唱K(2/2)
此时,秦冬儿也在望着成越,眼眸里看不出情绪。
犹豫之际,白洛突然起哄道:“这首《情非得已》是我特意点给我们二中道明寺的!”
包房里的众人连忙跟着起哄,一起喊着唱唱唱!
刚准备在秦冬儿身旁坐下的成越转过身子,一脸无奈地看着群情汹涌的同学们。
话说,自己哪来这么多的绰号,又145,又二中道明寺,还有什么二中剥玉米机。
成越大声道:“鲁迅曾经说过,男人不能怂,怂就一辈子了,把麦给老子拿过来!”
众人连忙鼓掌,同窗三年,他们都还没有听过成越唱歌,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相较于这些班级活动,成越更加喜欢打架闹事。
不过,近段时间,成越的变化很大,尤其是在学期末的时候,像是变了个人一样开始学习,虽然还是时不时搞事情,不过同学们对他的印象好了不少。
见到成越拿麦,就连秦冬儿也微微一愣。
恍惚间,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两个人坐在爷爷家的地上,一起看奥特曼的日子,那时候的成越喜欢跟唱主题曲,唱得又大声又难听,还会手舞足蹈的。
想着想着,秦冬儿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
深沉富有磁性的男音慢慢响起,回荡在整个ktv的包房里面,刚刚还在闲聊嬉闹的同学们被这令人陶醉的歌声吸引,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来。
“我勒个去,成越还有这种技能!?”
这是众人的第一反应,从来没想过那个叛逆暴戾的少年唱歌会这么动听。
和众人的惊讶相比,白洛是最冷静的一个人,这些年,他和成越经常一起去网吧,偶尔也会听到成越哼唱的声音,听多了也习惯了。
不过,白洛也觉得今晚的成越唱功好像比之前好了一些。
成越在前世作为一名销售人员,时常要跟客户去唱歌吃饭应酬,ktv去多了,唱功当然也不会差,而且现在嗓子没有被烟酒弄坏。
最惊讶的人还是秦冬儿,她刚刚其实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毕竟小时候听过成越唱歌,可是没想到几年过去,那个稚嫩的孩童,经过了变声期,蜕变成了少年,歌声竟然是这么的动听。
内心除了惊讶,更多的大概是感慨吧,秦冬儿一直只在意自己,而忽略了身边的人。
不仅是自己,所有人都在变化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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