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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大雪山 (七)第二次奋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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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人说,女人过了三十岁还不结婚就会变得孤僻怪异,算一算,自己也快三十岁了,不知道在别人眼里是不是有些怪异了。不过,从小我身边的很多人就认为我很孤僻,我也不觉得变得更孤僻有什么关系。我尽量地躲避各种社交活动,也没什么兴趣认识任何饭局上的任何一个陌生人。我受不了饥肠辘辘的时候却要忍着性子听完裹脚布般的祝酒词,也受不了好好的一顿饭里要不停地放下筷子,端着礼貌聆听那些逐个前来敬酒的人千篇一律的社交辞令。因为总有些躲着人,有人说我傲慢,且随他们去,我只喜欢跟自己心爱的朋友在一起,随便一碗米线或者是一张披萨,或茶或酒,自斟自饮,说说笑笑,自在快活。

安静下来,我开始能够感觉到生活里一些细微的沧桑,那些小小的丢失与错过不会改变生活,但会改变我的感受。我曾经在一个时尚小店里看到几枚漂亮的卡通创可贴,顾不得细想时尚店里卖创可贴是不是有些奇怪,便买了几个,还逐个地仔细挑选不同的图案。拿回家里,仿佛隐隐期望自己赶快割破手指似的认真地收了起来,可是很长时间都没有用上。直到有一天真的割破手指了,我握着流着血的手指,有一点儿疼可是心里又怪怪地有点儿高兴终于用得到那些漂亮的创可贴了——然而那些创可贴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记起包里有一个备用的普通创可贴,也找不到了。这个破旧的备用创可贴整天跟我的钥匙包、零钱包之类的东西放在一起,脏兮兮的,又不停地从一个包里换到另一个包里,有时候还会被临时地扔在桌子上几分钟到几天。就这么折腾了一年,愣是没丢,可是想用的时候,居然还是找不到了。

越是精心收藏的东西,往往越是想不起来自己把它精心地藏在哪里了,反而那些随手乱丢的东西整天在眼前晃荡,可是等到有一天突然悔悟了一般想把它们好好收藏起来的时候,肯定又怎么都找不到了。不管是精心保管还是随手乱丢,只要是喜欢和用得着的东西,最后肯定是找不到。于是,无论什么喜欢的东西,很普通的手帕或是带着波斯图案的陶杯子,只要不贵,我都会买两个,一个用着,一个备份,哪怕丢了一个,还有一个,如此我才能安心。只可惜心爱的人是没法备份的,丢了,就永远不会再有了。

冬日,下课之后我走出教学楼,随意地走到旁边美术学院的展厅暂时躲避风雪。我站在一副风格写实的油画前,那上面画着干活的苦力,画家不厌其烦地用画笔描绘所有的细节,逼真得入骨入髓。回想当初在文字上我也喜欢这样不厌其烦地交代所有细节,用了无数心思斟酌词句,可我喜欢描写的是花朵和我心爱的哥哥,以及所有其他我认为美的东西。我也看过白子哥哥的画——白子哥哥,我雪白的、柔和的哥哥,他无恨无伤,无论这一生里经历过什么,他只平静地微笑着,画着那些最美最温柔的画。

云戈曾经给我看过画册上的著名油画《父亲》,我一边震撼于画家用精湛的笔法所交代的生活的残忍细节,一边不理解这张画伟大在哪里。土里刨食的劳作方式极尽辛苦,这只怕是所有人都想逃避的命运,也是社会发展所要消灭的劳作方式——我既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歌颂我们想要消灭的,也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消灭我们所歌颂的。艺术家需要农民生就一幅苦难麻木的样子,需要他们目光呆滞、苍老佝偻,因为**上的苦楚是现实主义最方便的噱头。粗糙的手和皲裂的皮肤被浓重描绘,无非是因为这样的痛苦最容易展现,可心中的忧伤有谁能画出来呢?有谁能画出白子哥哥此生对这个世界的复杂感受在他平静从容的脸上展现出来的样子吗?

我已经很久不再想这些问题了。幸福日久或是忧伤经年,大约都会让人忘记自己当初在意的事情,也不知道这是成熟还是消沉。我惆怅地看着眼前的画,在风雪略小的时候落寞地转身离开。

小牧曾经带着小菘、拉着我去市中心看蜡像展,我忍不住好奇便去跟着他们去了。那些蜡像与真人一般大小,栩栩如生,我路过的时候带起空气的涡旋似乎都能微微地掀动它们的衣角。我抬头看着它们,它们也睁着眼睛回望,目光里流露着什么。我凝神地看着,似乎能从它们的瞳孔里读出些内容来。良久,忽然间醒悟过来的时候,发现大厅里已经没有活人了,唯有这些没有呼吸的蜡像站在展台上,从四面八方密不透风地对着我微笑,露着整齐划一的牙齿和苍白的牙龈。细密的恐惧像蚂蚁一般爬到了我的胸口,我逃窜般地跑出了展厅,小牧和小菘正站在夕阳下等着我。我松了口气,这世界依然安全,说说笑笑,立刻便什么都忘了。

晚上,我裹着浴巾从浴室里出来,路过穿衣镜的时候,镜子里突然跳出的映像吓了我一跳,我忍不住地停下了。

这安静的房间深如白昼。我脱下浴巾,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身体,它遗传了我野战军人出身的父亲年轻时的体质,没有多少脂肪,但有结结实实的肌肉,我枯瘦但常年的奔跑带给我充足的力量。我第一次这样认真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它像一支割除了血管、从肌肉上剥离出来的象牙,均匀而没有血色,既不年轻也不衰老,带着如同蜡像上的精心仿制出来的细密纹理。我一动不动地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忍不住地想,这就是我吗?我看着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脸,越看越陌生,慢慢地心生恐惧。

我跌跌撞撞跑进卧室,飞快地穿好衣服,接着开始整理房间,用被单盖起穿衣镜,书柜顶上放着的画画用的石膏头像原本用报纸裹着,我取下来放进了柜子里。我不喜欢任何有人的眼睛的形象,从不在屋子里摆放任何人的照片,包括我自己的。倘若我是画家,永远不会画人像,现在连那些会让我联想到人像的东西,我也想收起来。我害怕被那样盯着或不盯着的感觉,还有那些眼睛里面流露着的若有若无的欲言又止的样子。我找出了白子哥哥和云戈从前的一些旧画,还拿出了他们给我画的小提琴和肖叔叔给我画的白桦林,贴在了空出来的地方。收拾好了屋子,顿时放下心来。

我独自享受生活,独自看电影、听音乐会、看画展和锻炼,独自逛街买白衬衫和牛仔裤,偶尔去附近爬爬那些平原上的矮山。晚上,我用白子哥哥留下来的东西画画。出终南山之前云戈给我的那片叶子被我夹在了词典里,干燥工整,我把它拿出来放在眼前,一边看着一边画,虽然画得还是不太像叶脉,但好歹终于不再像渔网了。

我安静而宁耐,从不忧伤,也从无狂喜。我满足于现状,也期待生活终究会再度发生改变。

我时常去对面云戈家的空房子里打扫卫生,定期把被褥拿到太阳下晾晒。都干完了,就坐在云戈的房间里,看着窗口,那是从前白子哥哥与云戈曾经画画陪伴我的地方。这房子是单位的老房子,不许租售,如果主人不回来,就会永远地这样空下去。我小心地照料这空房子,不让它蒙了尘,随时做好迎接的准备,期待着有朝一日,云戈还会回来。

终南山一别,他没有告诉我他又去了哪里,只告诉我好好复习,明年考试之后去找他。有几次我按照他列出的单子给他寄去一些药品,地址是一个我没听说过的地方。那些药品全部针对高原反应,我只能推测他在某处高原之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我有些不太想去考试了,眼下我只想安安静静地生活,等他回来。

郑一骏不时打电话给我,约我跟他出去玩儿,带我去城市周边的湖畔小村或山里人家吃农家饭。他已经跟昔日的女友结了婚,我恭敬地管那个好看的女孩儿叫嫂子,她很温柔地把我当做小妹妹对待,还送漂亮的发卡和手链给我。出去玩儿点菜的时候,她记得我不吃肉,还很详细地跟人描述要怎么做“没有肉的木樨肉”,想来是郑一骏告诉她,她便记住了。我不想拒绝郑一骏,其实我心里对他很有好感,也非常喜欢这个温柔漂亮的嫂子,只是在他们面前活泼不起来。我老老实实像个木偶般地听话,他们说去哪里,我就随着他们去哪里。

小牧时常带着小菘到我家里来。自我介绍她认识李烛照以后,她跟小菘就成了中转站的干将,这个大个子的黑泡泡是她和李烛照一起救下、一起送医又一起照顾好伤势的。她带着小菘到我家来看泡泡,一进门便挽起袖子不容置疑地命令道:“我做饭,你去帮小菘看看他的功课。”

已经小学二年级的小菘长高了很多,我听小牧说他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很好。他听到妈妈的话,马上在桌子上摆好了纸笔和书本,然后转过头来充满期待地看着我。小牧把我拉到一边,偷偷地说:“你去帮他看看语文考试的卷子,我实在是搞不定。现在小学生的语文课太刁钻了……”

“大律师搞不定小学生的语文课啊?”我调侃地说。

“别吹了,你去看看就知道了。”小牧不服气地说,“没准儿你还不如我呢。”

我哂笑着拿起了小菘的考试卷子,直接去看他做错的题。

题目是两句话:灵芝是一种非常xx的药材,人的生命是xx的,选项是两个单词:珍贵与宝贵。要求将两个词填入两个空格。我看了看小菘的答案:灵芝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药材,人的生命是珍贵的。老师在他的字迹上画了两个大大的红叉。

“你的答案错了?”我不解地问小菘。

“老师说,正确答案是‘灵芝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药材,人的生命是宝贵的’。”

我哑巴了,没话说。老师公布的正确答案只是更符合人们说话的习惯,但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习惯的就是唯一正确的,换过来用一样可以把意思表达清楚、准确,为什么一定要亦步亦趋地守着习惯。

“小庭阿姨,为什么非要这样用啊?我那样写为什么不行啊?”小菘仰着小脸儿问道。

我张口结舌。说老实话,我实在有点儿憋不住地想要告诉他,你们老师的这个“正确答案”纯属没事儿找事儿,听他的话你将来就会变成傻子,可我说不出口来。一个孩子一旦开始不信任他的老师,他未来的成长必然布满障碍,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可如果任由他这么被教导下去,我又真的担心他会被教成傻瓜。我噎了半天,不知道对小菘说什么才是正确的,可是不说话一副被难住的样子,又让我觉得很丢面子。

“过来帮我剥蒜。”小牧在厨房里嚷了一句,为我解了围。

我走进厨房,拿起蒜来,恶狠狠地剥着,一边忿忿地说:“那都什么破考试题啊?没屁搅和嗓子,纯属闲得慌。这不是要把小孩子都教成呆子吗?”

“跟你说了没那么容易吧?我现在就觉得当妈特难。指望老师吧,别的不说,你去看看现在的小孩子有几个握笔姿势是对的?老师管了吗?有时候看他们那考试题,也真怀疑老师都什么水平,搞不好管了还不如不管。可你说我当妈的,能教唆孩子不把老师的话当回事儿吗?”

我不由得笑了:“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们学校考试,我监考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一大半人握笔的姿势是不对的,拇指包着食指,一看就知道小学一年级开始老师就没管过他们。”

“是啊,所以你说老师都教什么了?就教这点儿,还这么扯。唉。”

我叹了口气,又回到房间看了看小菘的卷子:“既然老师这么说了,那你就这么写吧,先把分数糊弄到手。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得这样说了一句,就算丢面子也只得认了。

在小牧的教导下,这孩子非常信任“万能的小庭阿姨”,我说的话比小牧说的话还顶用,这让我不敢乱说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小菘,让他像无数小孩子那样服从这个体制,还是像当年的我那样与这个体制保持某种距离,宁可为此当一个不招大人喜欢的孩子,也不肯接受它的驯化。我一直觉得鸭子似的服从一切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可凡事只服从于自己的感觉和判断,也令我吃足了苦头、走了无数弯路。

“怎么样?你想出什么结果了?”小牧问道。

“我以后打死也绝不要孩子,因为真的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我有气无力地说。

小牧哈哈大笑。

夜里,我还是翻来覆去地惦记这件事儿,想着小菘的卷子上两个醒目的大红叉,想起了自己自记事起在学校里经历过的事情,心里有一种远隔时空又被追命鬼再度盯上的感觉。我毫不犹豫地抗拒着驯化,一路跌跌撞撞但无怨无悔地长大,可现在我却没有胆量毫不犹豫地认为自己的道路是正确的,没有胆量这样教诲我钟爱的孩子。这三十年来我粗粝地生长着,一路死压着命运的头,但行棋至此,它终于扳回了一局。我左右为难,无论怎样教唆小菘,我都觉得一段悲剧终将发生。

我嘲笑了我自己。世间众生如恒河沙数,可有谁最终不会被命运追判,我们终究逃离不了这个世界。

——但我不太想就此缴械。静默了很久之后,我最终决定,还是去考学。

隔了一周,在南湖畔散步的时候,我把我的决定告诉了小牧和小菘,话音未落他们便欢呼起来。

第一个跳起来的是小菘:“太好啦!我就觉得,万能的小庭阿姨将来一定是大学者。”

我有些好笑地想问问他知不知道“学者”是什么意思,小牧在一边接道:“太好了!小庭,我就等着你又改主意呢。”

我听小牧说“又改主意”,心下颇有些不好意思。我也知道自己确实有点儿不着调,一件事情改来改去,心里永远没个准主意,可也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应该去读书与思考。

我打点起精神,重新回到了疯狂的应试状态,筋疲力竭地奋战到了冬天的末尾。泡泡终于有了一个领养人,我跟李烛照送他去了新主人的家里,不舍地跟他告别。安顿好泡泡,我买了去北京的车票。临出发之前,小牧打了电话给我:“期末考试完了吗?卷子改完了吗?”

“嗯,改完了。”

“怎么样?”

“老样子,不及格的挨个打电话骂我,**十分的没一个打电话谢我的。”

“不管他们了。你哪天的票?走之前还有什么事儿吗?能不能陪我出去逛街?”她一口气问道。

“周日晚上的票,走之前没事儿。逛街?”我奇怪地问。我跟小牧死党多年,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可逛街从来都只是顺路,她从没有正式地要我陪她逛街。

“你什么时候喜欢上逛街了?”我问。

“嗨!我就是真喜欢上逛街也不会拉着你这个冤家,让你陪一天估计还不得二十支冰淇淋伺候啊?不然你肯定把脸拉得老长,一肚子牢骚。”

“我现在口味高了,想让我陪你逛街得现磨咖啡才行。”我笑道。

“好、好,你给买咖啡,不过你明天得陪我一天。”

“干嘛?”

“陪我选婚纱。”

我在电话这边张大了嘴巴:“你要结婚啦?”

“是啊。乐天儿过了春节就可以请婚假回来,我们打算就今年结婚。但是我想先去试婚纱,等他回来还有别的事儿呢,我自己能做的就先做了。”

“婚礼什么时候?”

“没定,到时候再说。春天吧,可能四五月份。”

“那你爸妈和他爸妈……”

“放心,都搞定了,他们现在也认这个孙子了。你真厉害,都被你说着了。”小牧的口气里充满了兴奋。

“好,你给我买咖啡,到走之前我的时间都是你的。”我果断地说。

第二天我们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婚庆街上碰了面,进了那条街上最高档的婚纱店。我帮小牧拿着包、拿着衣服、拿着水,在试衣间外面等她,一边喝着她贿赂我的现磨咖啡,一边翻看那些光鲜的时装杂志。过了一会儿,试衣间的门开了,小牧走了出来。

我瞪大了眼睛,差点没拿住手里的咖啡。

“小牧,你真漂亮……”我喃喃地说。

“对吧?”小牧兴奋地在镜子前转来转去。

我站在小牧身后,握着手里的咖啡,心中感慨万端。相识的时候我们还是两个没长开的黄毛丫头,扫帚似的扎着头发,穿着又大又邋遢的校服,她甚至还傻乎乎地戴着牙套。军训的时候我们用一条被子裹住脚,分享白子哥哥给我们带上的零食。转眼十几年,她都已经要嫁人了。她出落得这般漂亮,脾气总那么好,笑起来的声音像一串细细的小铃铛,可她又是那样坚决。高考的时候,她没有听从父母的安排,执拗地选择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毕业后很快成了一名出色的职业女性。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收养了小菘,现在又说服了双方的父母,要结婚了。她从没有像我这般剧烈,也没有那么多的纠结,她温和而坚决地实现了自己所有的目标,达到了自己所有的目的,得到了自己应得的归宿。我为她高兴,也自愧不如。

“就这套吧?怎么样?很合身。而且咱们俩身材差不多,以后你嫁人的时候也可以穿。”小牧换回了原来的衣服,把脱下来的婚纱卷起来抱着,跑到我面前,拿起手包来一边翻找银行卡一边兴冲冲地问。

“婚纱这东西好像没有送人的……我听说好像有什么讲究不能送人的……”我笑着说。

“嗨,咱俩讲究那些干什么。这套婚纱可不算便宜,要是你以后不穿的话,我自己可不会买这么贵的。”她热切地看着我,“怎么样?等你结婚也穿这套吧!以后咱们俩过各种结婚纪念日的时候还可以轮流穿,一辈子省老多钱啦!省的钱咱们出去吃了它……”

“好吧。”我只得笑着点头,“谢谢你坚信我还嫁得出去。”

她把婚纱交给旁边的服务生,欢呼着跑向收款台,我笑着,看着她的背影,也跟着特别开心。

选好了婚纱,她不断地用现磨咖啡贿赂我,我又陪着她去买了很多其他东西,大包小裹地扛着,兴高采烈地回家。周日早上我背着我的骑行包出了门,跟她逛了一天之后把东西送回她家,之后,她送我去了火车站。

“好好吃东西,注意别感冒。隔三差五的给我发个短信就行,我就不打电话打搅你了。考完试了记得马上告诉我啊!”她柔声地嘱咐我。

“好,放心吧。”我对她挥了挥手。

第二天早上我到达北京,下了地铁,住到了我上一次住过的小旅馆。没多久杨简行也到了,还带来了我的旅行箱。她已经放寒假了,为了等我还没有回家,我订好了来北京的票之后,她订了第二天回家的票。大半年未见,我们都格外高兴。她拖着我,把附近新发现的几个美食窝点指给我看,告诉我每家馆子里的拿手菜是什么。

“你跟我说你不想再考的时候,我都当真了,吓死我了。”回到小旅馆,杨简行嗔怪地说,“你以后不许再这么吓唬我了啊!”

“嗯。”我应了一句。

“接下来还有三个月奋战,要加油啊!不能松懈!”

“嗯。”

“哎,你怎么又‘嗯’上了?”

这下我连“嗯”都不敢说了,支支吾吾地看着她。她笑开了:“好了好了,瞧你那白痴样儿。服了你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有些好笑。刚刚告别了温柔的小牧,只隔了一夜,身边换成了子弹般爽利的杨简行,我着实地有些晕头转向。我拿出家里的钥匙来给她:“你不是明天就回去了吗?这是我家钥匙,我做了很多泡菜和酱牛肉,泡菜在冷藏,酱牛肉在冷冻,还有些别的也冻一起了。披萨是生着冻的,想吃自己烤。满满一冰箱,顿顿吃也够你吃到开学回来的,到时候记得把钥匙给我拿回来!”

杨简行眼前一亮,接着一阵欢呼。我挤着眼睛看着她:“馋猫儿!瞧你这点儿出息!”

“哎,我寒假要接着写论文啊!不知道要掉多少头发、死多少脑细胞,但是有好吃的撑着就什么都好办。”

她欢天喜地地踩着锣鼓点走了,屋子里陷入安静,唯有细碎的音乐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那考试之前的渺茫与孤独的感觉,瞬间地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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