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原 野 (四)废屋(2/2)
白子哥哥和云戈也喜欢这里,每天下午,他们都带上他们的画夹,约我一起去废屋。他们坐在窗口,认真地描摹窗外的景色,我把谱子翻开放在墙上的搁架上,认真练琴。我们各自忙碌着,互不打扰。只是云戈会时不时回过头来抗议:“哎!你跑调了,害得我线都画不直了……”
白子哥哥在一边笑,我不服气地嘟嘟囔囔:“画你的画儿好了,就你还能听出跑调来……”
“我怎么不能听出来啊?”云戈在一张速写纸上画满了夸张的曲线,拿到我面前晃来晃去,“喏!你就是这么跑的,你就跑成这样了……”
我也忍不住笑起来。
隔了一个周末的星期一,放学的时候白子哥哥和云戈在我们班教室门口等我。我有点儿奇怪,他们一向都是在教学楼门口等我。云戈很神秘地对我说:“给你个惊喜!”
我急急忙忙地问:“什么啊?”
“跟我们来就知道了。你肯定喜欢,也肯定想不到。哈!”
走到学校门口,我们撞见了阎捷和年级里其他一些男孩子,他们原本正打算各自散去,看见我们三个顿时来了兴致。阎捷领头跟在我们身后起哄,我隐约地听见他说“怪物和他的跟屁虫儿”。
我知道他是故意让我听见的。我紧张起来,斜着眼睛偷偷地看了看白子哥哥,担心他听到了阎捷的话,可白子哥哥什么反应也没有。我愤怒地回头盯着阎捷,他似乎有些紧张,但又死撑着面子挑衅地笑。我紧紧攥着拳头,压抑着心中的怒火。
我们对峙了片刻,我回过头去,看见白子哥哥和云戈已经远远地走到了前面,我想起他们说过要给我一个惊喜。我回过头去狠狠地挖了阎捷一眼,转身快速地跑向白子哥哥和云戈。
“先别生气了吧,又不是不知道阎捷这种人什么样儿。”我强迫自己这样想。
这世上有多少人的心不是又冷又硬,就像一件冬天里的铁器。
我追上白子哥哥和云戈,和他们一起迎着雨季的风默默地走着。我热切地想要知道,白子哥哥和云戈要给我看的惊喜,到底是什么。我忍不住好奇,追问了几次,可白子哥哥和云戈都不肯说,而是神秘地笑着,好像有什么阴谋似的。
走进废屋的时候,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那个星期天,利用我去城里上琴课的时间,白子哥哥和云戈把废屋彻底地收拾了一遍。地面上的灰尘打扫得干干净净,被丢弃的破木头桌子和凳子也被扶起来擦得闪闪亮亮。屋前的垃圾被运走后,他们竟然发现一口被遮盖得很妥帖的井,虽然只有一尺多的直径,但依然有清冽的井水,打水的细桶仍然完好地固定在井边。我把那只小桶拎出来仔细地研究了一番,原来桶底开着很大的口子,用一根铆钉固定了一块胶皮垫子盖住口子,当桶落进水中的时候,水会把垫子顶开而涌入桶里,直到最后,小桶慢慢地彻底沉到水里,再拉上来的时候自然有了满满的一桶水。
“好聪明啊,这谁设计的?”我赞叹着。
“不知道多少代前的谁设计的,是挺聪明。这井跟你家旁边的大井不一样,它还有一个别的用处。”白子哥哥神秘地说道。
“什么用处?”
“夏天的时候天很热,可以把水果和黄瓜什么的放进去,沉到水里,过一阵子再提上来的时候,就变得可凉快啦!”
我听他这么说,着实地高兴起来。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冰箱,大热的夏天里,除了冰棍没有什么别的冰冰凉凉的东西,到了冬天气温变得很低了,可是又没有黄瓜。我还从来不知道凉丝丝的黄瓜吃到嘴里会是什么感觉。
“不过,这水打上来不能马上浇到地里。”白子哥哥说。
“为什么?”
“因为太凉了啊,不像大井,靠上面的水比较暖和一点,打出来就能用了。”
云戈在一边说道:“小井有一个好处,就是人不会掉进去。不过你还是要小心啊!要是你的琴弓掉进去可捞不上来。”
“哎,你想点好事儿行不行?”我冲云戈嚷道。他得意地笑了。
“好啦,别闹了,你过来。”白子哥哥说着又拉着我到房子背阴的地方,他仔细地清理过房屋阴面沿着墙基的爬藤,去掉滕根处堆积起来的御寒用的泥土和陈年的枯枝败叶以后,一片有点儿稀疏但是清爽的绿色展露了出来。他说,要不了多久这植物就会变得无比茂盛。
“你们还把梯子修了?”我吃惊地问,“怎么修的?”
“哈!我让我爸过来帮忙了,我可不会修梯子。”云戈得意地指了指屋里,“你看!我还让我爸帮忙把那个搁架拆了下来钉在低很多的地方,那样以后你就可以坐在凳子上练琴啦,要不总那样站着还得仰头看谱子累死啦……”
我冲过去一把抱住白子哥哥和云戈,开心地尖叫起来。
这废屋成了我们的秘密花园。每天放学后,甚至周末,我们都会相约在废屋里。白子哥哥和云戈画画儿,我练琴。没过多久,我们打算把它变成真正的花园。
我们分头去寻找工具,我把家里后院的小筢子带到了废屋,白子哥哥和云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两把铁锨,云戈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子,打开来,抓出一把花种。我仔细看了看,那种子的形状像是荞麦,只不过是黑色的,而且略大。
“这是什么花啊?”我问。
“牵牛花。”
“牵牛花好种吗?咱们可都没有种过花。”
“应该好种吧。”白子哥哥接过话头,“我们楼上的老阿姨喜欢种花,我们去问她什么花最好种,她说牵牛花就好种,这些种子就是她们家的花结的。”
“阿姨说了,在有阳光的地方,种得浅浅的就行。”云戈在一边补充。
“什么叫浅浅的啊?多浅算浅啊?”我追问。
“不知道……”
“那就多挖几个坑,深的浅的都种点儿试试看呗。”
“好!”
我们拿起工具,到了废屋南面窗外向阳的地方。杂草很容易就被除去,云戈用铁锨把那一趟的土地翻开,我跟白子哥哥把大一点的土块儿弄碎,把里面混杂的碎砖和小石头子之类的东西扔出去,然后沿墙基挖出了一溜儿深深浅浅的小坑。
花种被种下了,我们从小井里打了水,放在阳光下晒了一会儿,直到水暖和起来,一点一点地用手捧着,浇到了地上。
我们充满期待。
一连好几天,我们都到外面查看,可是什么动静也没有。我们浇过水,不知道种子没有发芽是水浇得不够还是太多,最后互相看了看,大笑起来,算是认了命。
“可能我们种得不对吧。”
“也可能是犯相?”
“犯相?”
“楼上阿姨说的。她说有人随便养花养鱼,也不怎么仔细,就是养得好,有人特认真,就是养不活,这就叫‘犯相’。”
“那我们这就叫‘犯相’吗?”
“可能吧。”
“那怎么办?”
“认了吧。”
“早知道不如种茄子了,我每年都种,可简单了。”我沮丧又有点戏谑地说。
“嗯,那你每天站在窗口欣赏茄子?”
“茄子怎么啦?我喜欢紫色。”
“你喜欢紫色啊?”
“是啊,我最喜欢白色,然后就是蓝色和紫色,所以我喜欢蓝莓和茄子!”
“好吧……也对,蓝色和紫色是很像……”
嬉笑打闹过之后我们很快忘了这件事儿。时间长了,废屋被白子哥哥和云戈打理得非常舒服,我慢慢地习惯了每天花一个下午的时间练琴,跟白子哥哥和云戈在一起。我不想呆在家里,那只不过是另一个废屋,何况我还要面对我妈。我害怕她,也不喜欢她。我喜欢在废屋里跟白子哥哥和云戈在一起,尽管我们没有那么多可以说的,废屋里也没有什么可以玩儿的,除了写作业以外,我们能做的,只有画画儿和练琴。
有些时候,细心的白子哥哥会从我的书包里拿出课本来,用干净的纸和胶带帮我修补。很多年以后,逛街的时候我时常看见一些商铺主人的孩子们在柜台上写作业,恍然想起我小时候书包里的课本就和他们手中的课本一样,每一页的页脚都像用手搓过了似的打着卷,层层叠叠的、厚厚的,还脏得要死。绝大多数情况下,书皮早就不知去向,有时候连内衬都没有。每一页的书上都用铅笔画着大把的涂鸦,如果赶上某一页里有个人像,那么这个人算是倒了霉,轻则头上长角,重则换装变性。最惨的书连书脊上的封纸也不翼而飞,装订的胶线可怜巴巴地露在外面,时间一长就会被磨断,很多书页就会掉下来。小学生的应对方式是把掉下来的若干页夹在书里面,夹着夹着就丢了,期末复习的时候就只好陪着笑脸去借同桌的书。我不知道小学生读书会用功到什么程度,反正似乎没有跟课本的磨损程度成比例。有时候看着那些惨到家的课本,真的觉得它们不像是被用成这样的,倒像是吃剩下的。
不过一般来说,这么惨的书都是小男孩的,女孩子的书通常会好一点儿,至少我的书还有封皮,并且在白子哥哥看来还值得修补一番。好几次他从家里带来剪刀、胶水、胶带和干净的纸,安静地坐在废屋里帮我修补那些倒霉的课本。他耐心地把那些卷起来的书角一页一页地抚平,已经丢失的书角就用干净的纸补上,有时候页脚丢失太大,他补好了之后还会在上面写上缺损的页码,之后他逐页地用橡皮把我用铅笔乱画的东西擦掉。经过他的修整之后,又脏又破的课本焕然一新,他会装进我的书包,然后又开始修整下一本。把我的书都修整好之后,又修整云戈的书,最后把剪下来的碎纸片和胶带认真地收拾干净。
他安安静静地、很认真地做着这件事,低着头、背对着阳光,细长的手指灵敏利落地控制着剪刀和胶带。他的头发遮挡着他的额头,我只看得到他雪白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带着安然与专注。我喜欢在一边看着他认真地工作,有时候看着看着,就会呆住。
每次我拿到白子哥哥修整之后的漂亮的新书的时候,都会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过到了上课的时候就忘记了。
日子突然变得多么轻快!
再后来,白子哥哥和云戈会从家里带一些书来,是那个时候乡村小学里连老师都不怎么知道的世界名著。这之前,我刚刚开始识字的时候,我的理工科妈妈给我买过《十万个为什么》之类的科普读物,朴实的封面,清晰的排版和印刷,并且全部是扎扎实实的文字,而不是像现在的样子,花里胡哨的封面、花里胡哨的配图,名副其实的读图时代畅销书,一副对单纯文字的魅力彻底死心的样子。可我只是把动物分册和植物分册看得烂熟,因为我喜欢小猫小狗、小花小草,其他的如数学、物理和化学分册,我连翻都没有翻开过,我天然地就对那些事情没兴趣。我还有看得更加烂熟的《上下五千年》和《世界五千年》,就像我的课本一样,一副被吃剩下的样子。我曾经把自己的藏书整理好放成一排,看了一眼,自己都觉得好笑——一些书几乎要散架子了,另外一些跟买来的时候一样,看着真不像是一个人的书。
自从云戈带给我以后,我很快地开始迷恋这些书,在练琴累了的时候捧着看个没完,把之前的书忘到了脑后。慢慢地,我甚至连老师都不怎么讨厌了,老师骂我的时候,我没兴趣再看她下巴上的那颗痣,而是低头想着彭伯里的翠绿色庄园,担忧着,不知道丽萃最后会不会爱上英俊的达西先生,还有简·爱小姐最后会不会回到罗切斯特先生身边。
废屋渐渐地变得像一个家,越来越多的东西被我们折腾到这里并布置起来。我们在桌子上铺了块儿格子桌布,桌面上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书,有白子哥哥和云戈的画纸和笔。有时候我们还会带一点儿好吃的东西,一起趴在桌子上写作业,累了之后就一起吃东西聊天。天色黯淡下来之后,白子哥哥和云戈没法画画儿,我也看不清谱子,我们便爬到房顶上数星星。我快乐起来,忘记了所有的愤怒与忧伤。
在那个淡淡的雨季里,无数个下午和傍晚,我们都在废屋里度过。我站在临窗的地方眺望,原野安详地浸润在烟云一般的细雨里,远处高大的树木婆娑着,树影朦胧,枝叶喑哑。草地与麦田勾勒着深浅不一的绿色,各自延展,每一株植物都被针尖般的雨滴打湿。巨大的旷野上空无一人,一切都仿佛是旧日的梦境中依稀嗅到的花香,模糊得仿佛透过一双含泪的眼睛看到的一般。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雨季是那样地漫长,漫长到我只要想到我的童年,就会想起那漫天烟云般的细雨和看不到边际的翠绿色原野,漫长到我的一生,再也走不出那个雨季。
我一直想,我的命运,一定就是在那个淡淡的雨季里,注定了今生所有的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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