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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再见记忆中的女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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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男只觉得在她的目光的逼视之下,整个人像是跌进了火炉一样。

“轰”地一声响,哪里还理会得这女人是人是妖,是精是怪,一欠身就拉着那女人,一起滚跌在竹榻之上,压得那张湘妃竹榻支格直响。

然而也就在那一剎间,富豪男却又一下子像是跌进了冰窖之中,遍体生寒。

那女人被他拥在怀中,压在身下,富豪男已可以感到她的身体是那么柔软而充满弹性,必然可以带来极大的欢乐,可是这一切,却都敌不过眼前那一柄精光闪耀的匕首所带来的恐惧。

富豪男甚至根本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手的。

只是精光一闪,匕首的尖端已经抵在他的眉心之上,虽然在这样近的距离,很难看得清楚这柄匕首的真面目,但是他对兵刃有丰富的经验,发自匕首锋刃上的寒意和杀气,使他绝对肯定,握着匕首的人不必用什么力道,就可以把那柄匕首整个插进他的脑袋之中。

营幕之中其实不是很光亮。

可是匕首的闪光映着那女人的脸,甚至可以看到她额上的汗毛。

她的眼珠反映着匕首上的寒光,看来怪异之极,富豪男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张口叫,因为那女人已完全了上风,他变成了待宰的羔羊。

他也可以肯定的是,那女人在盯着他看。

用她那一双闪闪生光的眼睛,盯着他看,甚至根本不眨眼。

富豪男面对着死亡,可是他毕竟是武林大豪,还是十分镇定,虽然遍体生寒,可是并没有惊恐的神情,他反盯着那女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都没有动,匕首尖仍然抵在富豪男的眉心。

然后忽然之间,情形有了变化,那女人闭上了眼睛。

由于那女人的眼睛在匕首精光的反映之下,看来是如此之明亮,所以当她一闭上眼睛之后,富豪男只觉得眼前一黑,在那一剎间,富豪男心中暗叫了一声:

“完了。”

他认为她一定会动手杀人了。

可是又过了一会,他突然感到了一股暖暖的、芳香的气,喷向他的脸上,他看到那女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手向外一垂,手中的匕首,落到了地上。

富豪男死里逃生,心中的兴奋当真是难以形容,他却不先去抢那柄匕首,反倒吸了一口气,狠狠地去吻那女人的口唇。

接下来发生的事,富豪男清楚地记得,可是回想起来,却又腾云驾雾一样,他喝了许多酒,那女人也喝了许多酒,她喝烈酒像是倒水一样。

她会讲汉语,告诉他,她的名字是金发,是匈奴大盗的女人,他杀了匈奴大盗,她要报仇,可是下不了手,于是只好投降,反倒变成了他的女人。

不过,她属于沙漠,不能跟他到中土去,那柄匕首是匈奴大盗在一次行劫之中抢来的,据说是波斯王所用的东西,富豪男爱不释手,自然也就为他所有了。

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奇遇,那个叫金发的女人,在这次旅程中,每天晚上都出现在富豪男的营帐之中,早上就离去,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富豪男好几次问她:

“白天你到哪里去了?”

金发的回答是:

“我属于沙漠,要在沙漠中跟随你们的驼队而不被发觉,太容易了!”

富豪男试过,白天在行裎中一直游目四顾,沙漠中万里平畴,其实根本无可躲藏之处,可是就是看不到金发在什么地方,而每当晚上,营帐立起之后不久,她就会像幽灵一样,避过各人的眼睛,掀帐而入。

一直到出沙漠的前一天,她才向富豪男告别。

等到富豪男满载而归,回程之上,才进入沙漠的第一夜,金发又掀帐而入!

所以,这一次的西行对富豪男来说,简直如同进入了仙境一样,在回程要走出沙漠的前一天,金发又要离去,富豪男用尽了口舌,要她共往长安,可是金发只是不答应。

等到天快亮,金发出了营帐又回来,告诉了富豪男一番话:

“这柄匕首,掳说是波斯王的东西,是真神赐给波斯王的,真神赐与的时候,曾说这匕首代表了真神的力量,威力无穷,可是波斯王却在得了匕首之后不久,被罗马人打得大败。”

金发在离去之前,继续向富豪男讲那柄匕首:

“波斯王认为真神不会骗他,匕首上一定有着强大的力量,只是他不懂得发挥而已,所以他召集了许多智者一起来研究,可是一点也研究不出来什么。”

“波斯王这才派特使把匕首送到中土来,看看中土是不是有甚么聪明才智之士,可以参透真神的旨意,可是匕首没能到中土,就落入了匈奴大盗的手中。”

金发临别依依:

“这匕首一定是宝物,所以最好别轻易给人看到。”

富豪男万般无奈,看着金发离去。

那柄匕首自然成了他最宝爱的对象,谁也不让看,连柔娘都没有看到过。

在第二年,富豪男急急筹备第二次西行,可是进入沙漠之后,金发却并没有再出现,富豪男自然非常失望,金发成了他记忆中最美丽的部分。

当他讲完了他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之后,又发生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

富豪男把这件事记得十分详细。

在羊皮上的草书,富豪男在他和金发之间的缠绵上,加了许多批注,可是这些批注大都“儿童不宜”,所以全略去了。

那八个白衣女人对于富豪男的叙述,似乎表示了满意,富豪男那时仍然一动都不能动,身子也仍然浸在清凉的液体之中,虽然他不是很喜欢这种情形,但既然十分舒服,也就没有提出要改善。

这时,八个白衣女人之一站了起来,双手捧着一个玉盘来到了富豪男的旁边,把玉盘略侧,方便富豪男看到玉盘中放的东西,就是那柄匕首和鞘。

匕首放在鞘的旁边。

女人问:

“就是这一柄,金发说真神赐给波斯王的,就是这一柄?”

富豪男大声答:

“是!”

他自然绝对可以肯定,因为这柄匕首长时间在他的身边,他不会认错。那白衣女人退了下去,接下来发生的事,富豪男在记述之中,认为怪异到了难以想像的地步。

雕琢和高岁见看了他的记载,也觉得事情十分怪异。

就在富豪男确认了玉盘中的匕首,就是金发给他的那柄之后,两个白衣女人走了出去,在那片刻之间,没有人说话,十分寂静。

富豪男想问,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行动,就看到那两个白衣女人又走了回来,两人合力抬着一只相当大的玉箱子,长方形,看来像是玉雕成的棺材。

他这时心中不禁有点发毛,这种长方形的箱子令人联想到棺材,又叫人害怕,是不是会把他放进去,虽然一眼就可以看出,那片一整块的大白玉,名贵之极。

但如果真是棺材,再名贵也不是好现象。

两个白衣女人把玉箱子抬到了富豪男的面前,却把箱子竖了起来,转了一转,富豪男这才看到,箱子的上面没有盖子,刚才抬过来的时候,富豪男躺着不能动,没有看到箱子的上面。

箱子之中,躺着的是,不,箱子竖了起来,在箱子中的人,看来也像是站直了一样,那人不是别人,竟正是他日思夜想的金发。

富豪男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金发。

金发闭着眼,一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她全身**,丰乳翘臀,蜂腰长腿,活色生香,富豪男仍然可以感到她的肌肤润滑和富于弹性。

可是随即,富豪男却感到了十分惊恐。

他是一个武学名家,对人的生死可以立下判断,金发在长箱子之中,一动也不动,胸口也不起伏,毫无呼吸的迹象,看来已经死了。

而更令富豪男感到金发已死的是,那玉箱子的一面并不是没有盖子,而是有盖子的,只不过盖子是透明的,透明度十分高,不是仔细看,觉察不出来。

富豪男虽然是豪富,可是他也未曾见过那么大幅完整无瑕的水晶。

他绝想不到会在这样的情形下看到金发,所以他的错愕无以复加,他想问金发是死是活,可是喉间除了发出一阵怪声之外,什么话也讲不出来。

这时,在金发躺着的玉箱子之旁的两个白衣女人,其中一个问:

“你认识她?”

富豪男想点头,才想起自己不能动,他挣扎了一会才道:

“是。”

那白衣女人又问:

“她自称名字是金发?就是她给你那柄匕首的?”

白衣女人问得不是很客气,可是富豪男实在觉得太奇怪,也就没有去计较什么了,白衣女人问一句,他就答一声是。

他还是想问金发是生是死,可是那白衣女人问得十分怪,不让他有发问的机会。

白衣女人又问:

“她有说自己住在什么地方?”

富豪男怔了一怔:

“她……从来没有说起过。”

他在这样说了之后,想起金发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曾说她自己是匈奴大盗的女人,而匈奴大盗在受创之后,由骆驼负着奔进了一处峭壁的山缝之中,那地方有可能就是匈奴大盗和金发的住所。

富豪男把想到的这一点说了,那两个白衣女人像是对富豪男的推测相当满意。

她们又准备把那玉箱子抬起来,就在那一剎间,富豪男看清楚了一点,使他发出了一下惊呼声,也使他知道,金发死了!

那两个白衣女人在要抬起玉箱子来的时候,先把玉箱子侧了一侧,在玉箱子之中的金发,当箱子竖立着的时候,她看来像是站在箱子之中,两边还有些空间。

那么,在箱子侧向一边的时候,她的身子也应该侧向一边才是。

可是,金发的身子,却一动也没有动过,仍然在箱子的中间。

而在箱子略侧之际,富豪男又看到了箱子之中,有一种闪亮的光芒,那才使他惊呼,他最开始以为那玉箱子有一个水晶的盖子,这时才知道,玉箱子所盛载的,是一整块透明的水晶,而金发整个人,是被紧紧嵌在水晶之中的!

富豪男不明自何以一个人可以被嵌进了水晶之中。

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是什么人,如果被嵌进了水晶之中——

那么当然不会再是一个活人。

他在玉箱子被那两个白衣女人抬起之前盯着看,可以肯定自己没有看错,也一点都没有发现那块大水晶有什么拼凑过的痕迹。

富豪男对这种怪现象,一定曾作过长时间的思考,所以有他的猜想,他的猜想是,一块大水晶自背面雕琢出了一个和金发人一样大小的人形凹槽,然后把金发放进去,再把水晶放进玉箱子之中。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对付金发,富豪男也有了他自己的设想:

如此处置,得以保持尸体不腐烂。

在这时候,雕琢与高岁见有了讨论,雕琢先发表意见:

“这样处理尸体的方式,很奇怪,除非是水晶和身体之间一点空间也没有,不然还是不能达到保存身体之目的。”

高岁见道:

“这种情形让我想起琥珀,透明的,但是里面有小昆虫的琥珀。”

琥珀是由树脂形成的,当树脂渗出树干时,如果恰好有小昆虫被树脂里了进去,那么若干万年之后,形成了琥珀,小昆虫也就一直留在里面,还是若干万年之前的样子。

当然,也有“人造琥珀”的工艺品,把甲虫或是金鱼,压进透明的塑料之中制成。

富豪男眼看着两个白衣女人把玉箱子抬了出去,他对金发总是十分怀念,问了一句:

“她年纪轻轻,怎么就死了?”

在这样问的时候,他已经想到过,可能是天国中的人害死了金发,他如今身陷天国,又是天国的女主在沙漠中救了他的,所以在问的时候已经尽量十分委婉。

他的问题没有人回答,那侏儒沉声道:

“你别问什么,让人家问你。”

富豪男心中极不舒服,在他的双目之中也自然而然现出了凶狠的神情,但他毕竟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佳妙,所以忍住了没有再出声。这时,他只是想:

一切总要等自己可以行动了再说,身子一动也不能动,还有什么好说的?

放置金发的玉棺抬了出去之后,那两个白衣女人随即回来,仍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为首的白衣女人又道:

“现在开始,说你自己的事,别的事不说,把做过的违心之事,说得详尽些。”

那白衣女人的口吻越来越严厉,使富豪男更不自在,甚至十分恼怒,他忍不住道:

“怎见得我有违心之事?”

白衣女人声音冰冷,而且凛然:

“谁能没有?”

富豪男大口吞了一口口水,心中骇然,他当然是有违心事的,不但有,而且很多,要说起来,一时之间,如何说得完?那白衣女人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又给了他提议:

“拣大的说,小事不必提了。”

富豪男长叹了一声,大事,自然是见到了柔娘之后,起意杀死了结义兄弟那件事了。

这件事他绝不想提,可是那白衣女人在他迟疑的时候,站了起来,走近了一些,用极其凌厉的目光俯视着他,令得他遍体生寒。

那种眼光,像是能看穿他五脏六腑,叫他不能不把所有的经过说出来。

那是一个十分悲惨的故事,也是一个十分卑鄙的故事,富豪男说得十分详细,他在叙述的过程中,并没有对自己下了多大的谴责,反倒说自己在见了柔娘的美貌之后,神不守舍。

他将之称为是“人情之常”。

又说,如果他不先下手,让对方知道了自己的意图之后,也“必遭毒手”,更无耻的是,他说娶了柔娘之后,对她呵护备至,使柔娘生活极好,若不是他一手造成,柔娘断无今日之幸福,等等之类。

一件由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如此卑鄙的一件事。

他竟然可以颠倒黑白,把自己开脱到这种程度。

在看到这一段记载之时,雕琢不知骂了多少句无耻:

“这狗东西,不让他应了毒誓,在沙漠里渴死饿死,真是没有天理。”

富豪男对自己的一生,极多炫耀,自然不必一一记述出来了,他一共在那个白玉槽中浸了七日七夜,从第三天起,那个侏儒就定期用一个相当大的玉杓,把玉槽中的那种水淋在他的头脸之上。

在那个时候,他就可以暂时住口,不讲他自己的事。

七天之后,他全身的皮肤开始脱落,在沙漠之中经过了那么久的挣扎,他全身的皮肤都干枯得和百年老树的树皮一样,七天之后,这层皮肤自顶至踵都脱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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