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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参加拍卖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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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宝物十分可能在中国境内发现,若是当时归了公,连年战乱,只怕也不能保存得这么完整。”

“什么时候有实物可看?”

高岁见指着目录的一页:

“拍卖之前的三天,地点是在一家酒店的顶楼。”

雕琢再问:

“没有提及买了多少保险?”

“没有,而一再提及的是,拍卖会是在秘密的情形下进行,没有入场证的不能进场,而在预看拍卖品的时候,也不能互相交谈,一样不能暴露真面目和身分。”

“好吧,这会是很新鲜的一次经历,那柄匕首的确是稀世奇珍,值得去开开眼界,说不定落在哪一个收藏家的手中,就再也无缘相见了。”

高岁见深知雕琢的心意:

“你是想去看那柄匕首,还是想看那捆羊皮?”

雕琢给他说穿了心意,也不禁笑了起来:

“其实我早就有了一个主意。”

“当然,你所要的并不是那捆羊皮,而只是要上面的文字。”

雕琢耸了耸肩,知道高岁见已经知道了她的方法,其实再简单也没有,把每张羊皮都柏一张照片就可以了,拍成了照片之后,怎么研究都不成问题。

而拍卖品既然在事前供人参观,要拍摄自然也是十分容易的事。只不过——

“拍卖会说明只有入场证才能进,可是主办方只邀请了你,”

这次轮到高岁见耸肩了:

“我要带我的女友一起过去,相信对方不会不给面子的。”

后来事实证明,高氏集团总裁这个头衔的确很给力,在高岁见打电话说明了情况之后,主办方马上又补寄了一张入场证过来。

**

几天之后,拍卖会日期举行。

雕琢和高岁见分别戴了一个面具入场,他们算是最简单的“化妆”了,另外还有一些参加者,是真的煞有其事地像变装成了另外一个人。

到了预展场地,雕琢不禁叫了一声幸运。

拍卖会主办方,显然不知道这捆羊皮的重要,所以只是随便放在一边,而且其它所有的对象,都是可以看,不可以用手去碰,都有玻璃柜保护着。

而那捆羊皮,却放在那里任人翻揭。

利用从鸭舌帽那里买来的超微型摄录机,雕琢很顺利地拍下了数张照片,然后才跟高岁见一起在会上参观别的拍卖物品,当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回到家后,他们去到书房,把拍摄的照片投放在幻灯屏幕上,然后拉下了窗帘开始放映,一共是七十五幅,每一幅上都是那种看不懂的文字。

显然,要记述的事件十分复杂。

夹在那种古怪文字中的汉字草书批注也不少,有时比古怪文字还多,而且可以推测写这些汉字的是同一个人,这个人一定十分霸道,因为在很多情形下,他写的汉字盖过了那种古怪的文字。

喧宾夺主的情形,跃然于羊皮之上。

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草书都是红色的,红色还十分鲜明,那是上好的朱砂,这种朱砂相当名贵,这个人竟可以大量使用,自然很不简单。

可以相信,古怪文字记载的,是有关一个人的故事,而写汉字草书的,就是这个人。

古怪文字看不懂,这个人在批注之中,很多处对古怪文字作了补充,也涉及他的故事,例如他的名字,他是什么时候的人等等,就全是在汉字草书之中得到的。

在认出来的汉字草书之中,雕琢与高岁见知道了故事主角的名字是富豪男。

就是那个一开始,浩浩荡荡,带领驼队西行,在沙漠中遇到了异样风暴的长安大豪富豪男,他的故事经过一番整理,但是并没有经过多少“艺术加工”。

相信是有一个人,用那种古怪的文字记下了他的故事,而他又加以批注,说明和补充,他所作的补充自然不会有整个故事可窥,所以不免有点支离破碎。

但是在支离破碎的情节之中,也可以大体上拼凑出一个故事来。

故事之中,有一个主要的女角,名字叫柔娘,柔娘在十五岁那年就成了富豪男的新娘,在柔娘之前,富豪男自然有妻子,他原来的妻子怎么样了,并没有提及。

在古代,中国的女性一直没有地位,可有可无,不受注意,除非是受到男人特别宠爱的,像柔娘那样,可是富豪男得到柔娘的手段,十分可怕。

从不完整的情节来看,柔娘原来是一个十分出色的青年人的未婚妻。

这个青年人是武林中人,还和富豪男有结义兄弟的关系,凡是这种关系,在结义的时候,双方都必然罚誓,以证实这种关系。

富豪男这时所罚的毒誓,是若有违誓,会在沙漠之中饿死渴死。

可是多半没有隔了多久,富豪男就杀了他的结义兄弟,原因推测多半是为了柔娘,古代的一个弱女子,在未婚夫猝然死亡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另外找一个男人,富豪男就是最佳对象了。

他在娶了柔娘之后,也曾害怕自己的誓言,所以很久不敢再西行越过沙漠去经商,可是时间一久,恐惧渐渐消散,他又带着驼队西行了。

就在这次西行中富豪男遇到了风暴,在沙漠中不知挣扎了多少天,连最后的一头骆驼也杀掉了,关于这个过程,记述得相当详细。

在已经知道的故事之中,可以知道他有一柄极喜爱的匕首,这柄匕首的来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本来他是准备在临死之前,把他得到这柄匕首的经过想上了一遍的。

可想而知,那一定是一个十分甜蜜的回忆。

不过结果,他在终于支持不住。

再也难以在沙漠上挪动半步的时候,却想起了他最不愿意想起的那件亏心事,亏心事的一切经过,一切细节,都历历在目,富豪男但愿快一点死,也不要把整件事再想一遍。

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应誓了,在经过了那么样的痛苦挣扎之后,他终于死在沙漠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饿死还是渴死的了,都没有分别,反正死亡都是一样的。

令得他还想挣扎着知道的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灵魂是不是也永远离不开沙漠。

还是要在沙漠上飘荡?

当富豪男努力想弄清楚这一点的时候,他又听到他的结义兄弟的笑声和语声,一切都如此清楚,使他可以听得明明白白:

“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了,因为你根本没有灵魂,你不是人,何来的灵魂?”

他想大声反抗,可是当然出不了声,即使是在心中大叫也做不到,他已经感到死亡侵进了他的身体,他听到了一种十分古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他应该是十分熟悉的,可是这时听来却又十分陌生。

这时候,怎么还有可能听到“叮叮”的驼铃声呢?

最后一匹骆驼,不是被他杀了么?一定是骆驼的灵魂在调侃他,他没有灵魂,骆驼可能有,然而那种声音却在迅速移近,富豪男勉力想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没有用。

他的眼前是一片血红,然后红色在迅速暗下去,在完全黑暗之前,好象有十分夺目的一片彩光一闪,接着,就是无比的黑暗。

而那时候,他也完全没有了知觉。

事后他回想起来,心想如果死亡就是那样子的话,那么死亡其实也并不可怕,只不过是一下子忽然都不知道了而已,至于死了之后,是不是会有灵魂,由于他不是真的死,所以他也无从得知。

在那一剎间,最失望的,大约是在半空中盘旋的食尸鹰了。

这种形状丑陋之极的大鸟,平日不知在什么地方栖息的,它们对死亡的气息特别灵敏,哪里有死亡,哪里就有她们的踪影,它们在空中盘旋,跟踪着死亡。

投在沙粒上的阴影,就像是死神伸出来的手,把生命一点一点攫走。

可是这一次,食尸鹰没有成功,几头食尸鹰已然落在富豪男的身边侧着头看着他,食尸鹰十分遵守天地宇宙间的规则,绝不啄食活人,只要这个人还有一口气,它不会去碰他。

而它们判断人兽的生和死,准确无比,只要人一死,它们锐利之极的、铁钩一样的喙就会在第一时间啄下去,食尸鹰的第一啄,必然是啄向人的天灵盖。

这一下,立马就可以啄出一个深洞,让它们可以啜食多半还有温度的脑浆。

此事十分重要,因为若是那几只食尸鹰已然开始了行动,那三匹骆驼就不会再向富豪男奔过来,奔向一个死人并无意义,人已死了,沙漠也就是最好的归宿,不必再多费手脚了。

而食尸鹰还是守着不动,这就证明那个人还没有死,还活着。

那就不能眼看他死去。

三匹骆驼,只有一匹有人骑着,那人一身白袍,把全身连头都里在中间,那是在沙漠上生活的累积下来减轻猛烈阳光肆虐的最佳方法。

骆驼上的人提了提缰绳,那匹骆驼立即改变了原来奔走的方向。

那是一匹十分神骏的骆驼,毛色也比普通的骆驼深,是深棕色,奔起来又快又稳,这一点可以从它项际所悬的驼铃,所发出的“叮叮”声是如此之有规律上得到证明。

骆驼到了近前,几头食尸鹰十分不情愿地扑打看双翼,让开了一些,却并不飞上天去。

多半是它们认定这个人必死无疑,懒得飞上去再落下来了。

那人一翻身下了骆驼,动作极快,在下鞍子的时候,已经顺手摘下了鞍旁的皮水袋,一到了富豪男的身边,就把他的身体翻了过来,拔开皮壶的塞子,令得壶中的水成一股极细的细泉,注向富豪男的口唇。

同时,伸手在他的口唇中轻抚了一下,令得他的口张开一些,好让水流进去。

那人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可以救得活人。

富豪男是在九死一生的边缘上挣扎,不如此,身边不会有食尸鹰,他是不是可以得救,要看是不是咽得下这一口水,这一口水,沙漠上讨过生活的人都知道,是真正的救命水。

注入口中的水,很快就注满了富豪男的口。

有一点满溢了出来,那人便不再注水,回头向那些食尸鹰看了一眼,从它们的行动中,可以得到那人究竟是生是死的判断。

食尸鹰在不安地扑着翼,那人再转过头去,首先看到的是那柄匕首,匕首在阳光下,看起来如同是被一团七彩流转的宝光所笼罩。

接着,这人看到富豪男的喉间突然跳动了起来,跳动得十分剧烈,像是要裂喉而出,他口中的水正在迅速消失,随着他喉结的急速跳动,自他的喉间,发出一种可怕的声响。

难以形容。

那人吁了一口气,开始向富豪男的口中注入第二口水,这时,几头食尸鹰已经振翅飞了开去,这一切都表明,富豪男在最后关头被救活了。

富豪男的口中,一共被注入了三口水,然后那人就远远退了开去,退开了约有二十来步,而退开之前,这人取走了那柄宝光四射的匕首,在退走之后,这人把匕首拔出鞘来,看了一下,在那一剎间,这人的身子震动了一下,想来是由于匕首的锋利所致。

这人的脸面,在白布的笼罩之下,看不清楚,只看到一双眼睛。

在宝光的反映下,这双眼睛彩光流转,在匕首出鞘的时候,在刀身的寒光反映之下,眼睛又深邃如海洋,如果凝神看这双眼睛,虚无缥缈,难以捉摸之极。

这双眼睛的眼珠竟然是浅灰色的,极浅极浅,浅得几乎是不存在的浅灰色。

这人一定不是第一次在沙漠中救临死的人,至少,这人知道应该怎么做。

三口水进入身体,可以令全身已浓得无法再流动的血又开始流动,死亡会离开,可是这三口水,也会引起又有了知觉的人,第一个恢复的知觉就是渴的感觉。

全身所有的肉,所有的骨头,都感到渴,会渴得叫人疯狂,有这种干渴感觉的人,会不顾一切扑向水,就算明知一伸手,那只手就会被砍下来,那只手还是会自然而然伸向水。

而如果他抢到了水,他会不顾一切地喝,结果是久干的肺会被水充满,死亡会重临,不是渴死,而是溺死,和溺死的人一样,肺里全是水。

所以,这人知道被救的人快要醒过来时,就先退开去,才恢复知觉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气力,隔那么远的距离来抢水喝。

富豪男双眼没有张开之前,身子一挺,已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在烈日之下,这位锦衣玉食的长安大豪全身**,身上的皮肤如同龟裂了的田地一样,有着纵横相间,看起来十分深的裂痕,可是在那些裂痕中却并没有血水渗出来。

他高大的身形摇摇晃晃地站着,一头又干又枯的头发和虬髯纠缠在一起,看起来要辨出他是一个人,也并不是容易的事。

富豪男的身体始终没有站稳。

他的口和双眼一起张了开来,自他口中发出来的那一下叫声是:

“水。”

自他张开的双眼之中,射出急切而又浑浊的目光,一下子就在那人的水壶上,然后,出乎那人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在这样干渴中的人,能够看穿皮壶,看到皮壶内的水,富豪男所看到的水给了他气力,他陡然之间一跃向前,像是一个自天而降的怪物,一下子就到了那人的面前。

手伸处,已把皮壶抢了过去。

那人发出了一下惊呼声,虽然是惊呼,但是仍然十分动听,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这个年轻的女人眼看着一个身形如此高大,瘦得骨头一节一节凸了出来,形如鬼魅的男人,在一下子抢过了皮壶之后,甚至来不及打了开来,张口向壶口就咬。

白森森的牙齿竟然是如此有力,“喀”地一声,把壶嘴咬了下来。

然后他大口喝着水。

年轻女人急急叫道:

“慢慢喝!慢慢喝!”

可是这时,天地之间只怕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富豪男喝水,好在皮壶中的水不多,不致于喝到他被溺毙的程度,所以她叫了两声,便不再叫了。

当然,那时她并不知道,富豪男根本听不懂她的话,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富豪男听到的,只是水流过他的喉咙,流进他身体之内的那种声音。

大半皮壶的水一下子就喝光。

富豪男还在舔着壶嘴,他侧着头发了一会呆,像是在回味刚才水的味道,然后,他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先是收缩,后来又放开,开始的时候,他脑中一片浑噩,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时,他已完全清醒了。

他知道,自己获救了!

富豪男一下子又跳到了那人的面前,喘了一口气道:

“多谢阁下相救,这里——”

说到此处,他四面张望了一下,极目所望,仍然是天连沙、沙连天的沙漠。

可他还是问了:

“这里离长安多远?”

那年轻女人也听不懂他的话,只是定定地望着他,这时在互望之中,富豪男才注意到,在白布的遮盖下,那人露出的一双眼睛,眼珠竟然是雾一样的浅灰色。

他伸手去揭那人头上的白布,那人陡然震动,后退了一下。

这一个动作,令得富豪男立即知道,这人是一个女人,他不再伸手,因为他知道沙漠上有的女人是不给人家看到脸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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