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回那个家(1/2)
江市最高档的酒吧。
灯光迷离,群魔乱舞,人们尽情释放白天的压力。
这个酒吧并不是平头百姓能来的地方,随便一杯酒的价格都高得令人咂舌,透露出一股低奢的浮华来。
包厢里,宋少凌笑得有些不怀好意,没有度数的眼镜做足了斯文败类的样子,他眨了眨一双放电的桃花眼说道:“我赌景恒还会陷进去。”
一旁的傅鸿宇显然不太赞同,他冷哼一声:“黎锦还没有这么大的魅力。”
宋少凌:“啧啧,那你就不懂了,阔别许久,再见面恐怕是要黏在一起的劲头……”
坐在灯光偏暗处的男人,正端了一杯红酒,轻轻地摇晃着,耀眼的红色,在玻璃杯中荡漾。
他轻抿了一口,然后启唇:“让你们两个来喝酒,不是来当长舌妇的。”
宋少凌眸光一闪,似是想到了什么,开始了一个新的话题:“景恒,我听说你养了一个女人?”
虽是疑问句,却是肯定的语气。
傅鸿宇倒是吃了一惊:“还有这样的事?”
程景恒放下酒杯,眸色变得有些凌厉,语气也较平时冷了些:“少凌,不知道的事情别乱说。”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好友面前公然的维护一个女人,连一向沉着冷静的傅鸿宇都感到十分惊讶,更别提宋少凌了。
程景恒站了起来,拿过一旁的西装,对着两个好友说道:“你们慢慢喝,记在我账上。”
说完,就走了出去。
门刚一关上,宋少凌就八卦地笑道:“这是急着回家看美人了?绝对有奸情。”
傅鸿宇也一脸沉思的样子,景恒从来都是不近女色的性子,出了黎锦那样的事后,也一直都没有再找女人,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
程景恒打开公寓的门,里面一片暖暖的光亮,一时间还不能太适应。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这些年,搬出老宅后,也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这间公寓,除了自己的好友,以及有时候工作需要,骆永明他们会来之外,不曾来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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