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聚散(二十三)(1/2)
到了这一刻,我,我似乎还真的有点糊涂了?
怎么说呢?我的要求是,门当户对,相貌大致上过得去。然而,从这几年的情感经历来看,这样的人,似乎还没有。或许,是我生活的视野太狭小了吧?又或许,也因为这只是一个小地方,这样的姑娘,早就成了别人的家眷。这样一来,我时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有时又觉得自己是一个迟到者。
据说有这样一句话,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果真如此的话,情场上一败再败的我,确实写不出什么来。哦,如果勉强要写的话,那也只是教训,而不会是经验。就像这样的一个夜晚,我先是在玥娥那儿碰了一鼻子的灰,郁闷不平之际,却遇到了红妮。事情,倒也扣人心弦,不过,结果却是苦涩不堪。确实,我一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谈情感上的事情,就是因为,作为一个失败者,没什么好谈的。甚至,如果谈了,就会成为别人眼中的笑谈。
那么,可不可以不谈恋爱呢?
从表面上看,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似乎也颇为潇洒的。其中,那种形单影只的无奈与苦涩,才是最真实的。更何况,在这个社会里,单身一向都是不入流的。是啊,一个有头有脸的人,又不曾缺胳膊少腿,如果连自己的另一半都找不到,确实是要让人笑话的。
由此可见,恋爱总是要谈的;不谈是不可能的。
大的原则解决之后,接下来就是怎样谈的问题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尚不至于是那种对谈恋爱一窍不通的人。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我所遇见的人,似乎还不够称心如意。
哦,是不是我眼角太高呢?不,不会的。我的要求,也不算太高啊。
算了吧,先不去想那么多。恋爱,从来都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急也急不来。这样说来,似乎又回到了那句话:“命中要有终须有,命里没有莫强求”。只是,这“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要将它说清楚,其难度,未必就在将一个情字说明白之下啊。当一切都尘埃落定之后,人们习惯于从结果来说原因说过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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