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终于等到你(2/2)
在独自一个人走过了七年后,在她无数次从梦中醒来,对着寂寂的黑夜发呆后,在她几乎以为自己终其一生都不会再等到他回头时,在她放弃了那些重新开始的机会后,在她以为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时,在七年后的今天,她等到了,她终于等到了,就像是她最张狂的梦,在一夜之间成了真一样。
她好不容易止住的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汤姆拍抚着她的背脊,轻声道:“嘿,darling,这是代表着你答应了吗?嗯?”
女孩在他怀里点点头,他便笑出大白牙,更紧地抱着她,吻了吻她的脸侧,说:“谢谢你,莱亚。”她摇摇头说:“或许,我们应该谢谢上帝。”
谢谢他让我爱的你,终于爱上了我,谢谢他让我的奢望,成为了现实。
确认关系后,汤姆和阿格莱亚的相处方式,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他们依然会在一起享受片刻的悠闲时光,一起看看书,喝个下午茶,吃个晚餐之类的,只是他的手,常常会把她的手握住,他的眼睛,也常常为她驻留。
他们的相处,有一种难言的默契,有时候什么都不需要说,仅仅是依偎在一起,就感觉心贴的很近。不管是汤姆还是阿格莱亚,都很满意这种现状。
汤姆就快进剧组了,他正在书房整理要带去的资料,而阿格莱亚正在他的卧室里,帮着他收拾打包要带去的衣物。
等汤姆整理完,抱着那一叠资料走进卧室的时候,就看到阿格莱亚背对着自己,盘腿坐在地上为他收拾,手里还拿着一个清单,每放一样东西,就用笔勾掉一样。
那个模样,简直比完成什么小组作业都要认真,于是汤姆忍不住抱着资料,靠着门框,温暖地笑出了声。
女孩听到响动,回过头来,疑惑地问道:“怎么了?”汤姆摇摇头,走过来,盘坐在她的身边,伸手揽过她的肩,吻了吻她的额发,才说:“没有,只是看到你给我收拾行装的样子,觉得很开心。”
女孩大约明白了他是为什么笑,她仰起头,主动吻了他的脸颊,然后伸手握住他的手,对他说:“我google了一下,上面说底特律的夏天比较干燥,你要记得每天多喝水哦。”
汤姆微笑回握她的手,说道:“好,还有什么指示吗?my lady?”女孩笑了,说:“嗯,暂时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哦,等你回来我会检查的。”汤姆闻言,搞怪地敬了个军礼,尼克尔斯上尉上身一般回答道:“yes,sir.”
汤姆离开伦敦后,阿格莱亚也进入了新专辑《dream》的录制中,主打歌《dream es true》,是阿格莱亚写的第二首爱情歌,为谁写的,自然是不言而喻。
且因为这首歌中有更多的真情实感,不管是旋律还是歌词,都要比她看完某部电影后写出的爱情歌《kissing the cold lips in the rain》,要动听得多,也有感染力得多了。
在这张专辑里,阿格莱亚也首次涉足了摇滚,在这首轻摇滚的《chasing the daydream》中,阿格莱亚展现了自己在摇滚方面的可塑性和可能性,证实了她不止是一个可以唱慢歌,可以抒情的歌手,她还可以变得更加有激情,更加有力量。
在新专辑的造型上,阿格莱亚也有了新的改变。
皮耶罗认为,20岁的阿格莱亚已经不需要再只是走小清新或者是精灵路线了,她完全可以展现自己更妩媚更富有女性魅力的那一面,皮耶罗为她弄了一头复古式的大卷发,整个妆容也是偏向于复古的。
于是在专辑封面上,身着黑色复古修身及踝连衣裙的阿格莱亚,优雅地侧翘着腿,倚在美人榻上,托腮看向镜头外。
白皙的脚上,新款的manolo blahnik枚红色雕花高跟鞋,似乎在撩动着观者的神经,明明没有任何裸/露的地方,整个人呈现出一种别样的妩媚和性感。
当时照片出来的时候,乔纳森还装模作样地抹着根本不存在的眼泪,故作感慨道:“哦,my dear,你终于长大成人了,我感到欣慰极了!”
阿格莱亚搓了搓手臂上新冒出来的鸡皮疙瘩,抗议道:“哦,得了,乔纳森,别这样,真让人难受。”
不管阿格莱亚是否因为乔纳森的戏言感到难受,乔纳森的话,至少有一部分是正确的,那就是:阿格莱亚确实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了,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女生了,她已经开始展露自己日渐成熟和美丽的一面了。
直到多年以后,评论界的人依然认为,这张专辑,是阿格莱亚事业的转型,也是一个小小的里程碑,它初步为阿格莱亚成长为英伦流行乐女王,奏响了嘹亮的前奏。
作者有话要说:在回复上章的留言的时候,某北发现有好些亲都表示说感觉汤姆决定追莱亚,有些事出突然,有些孩纸是出于对莱亚的心疼,有些是单纯觉得进度快。
对于心疼莱亚的亲,某北表示感谢,我很高兴大家能喜欢我笔下这个人物,这大概是对每一个作者最大的褒奖。而对于觉得进度快的亲,某北觉得,我还是需要说一下我的解释的。
抖森平日里呈现出来的,都是一种温柔绅士的样子,但是不少孩纸似乎忽略了他强势的那一面,抖森先森其实是个很有行动力和决断性的人,这一点你可以从他的访谈中看到。他自己也提过,他不是个喜欢畏首畏尾的人,也从不浪费时间,所以,如果他确定了心意,那么就绝对不会瞻前顾后,他应该是属于攻击型,而非防守型。
至于亲爱的言若提出的,觉得汤姆应该不告诉莱亚他看过日记,某北仔细想过之后,还是觉得按照我原来想的来写,会比较好。某北在写这篇文之前,看过能搜到的所有关于抖森的视频访问,然后我觉得,他其实是一个不屑于说谎的人,他说过:here i'm,i've got nothing to hide.
所以,只要是他做过的,我觉得他不会隐瞒,更何况,如果这次他假装没看到日记,那么这两人在一起的日子不是又要延后了么?╮(╯▽╰)╭所以啊,为了尊重抖森的性格,也为了别让这两人在纠结下去,他是不会隐瞒自己看过日记这一事实的。
anyway,我对小言若并没有任何斥责之意哦,实际上,我还挺高兴大家跟我探讨情节和人物的,以后大家如果感到有疑惑或违和的地方,依然可以跟我探讨。
附上本章的福利图,超萌的猫咪洛基:
:在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那位女主角,的确是在13岁开始,就爱上了那个作家,他们有过几次邂逅,这个女人为了这份爱情,付出了一生,可是在作家的记忆里,却半点没有这个女人的痕迹。这可以说是关于暗恋,最凄美的故事之一了。
:关于抖森先森喜欢吃布丁,绝非臆造。事实上,在2011年11月2日,抖森先森自己在推特上上传了一张布丁的照片后,大家都知道了,这货爱吃布丁╮(╯▽╰)╭
:附上复古卷发的图图,当然,发色不是这个颜色哦:
:manolo blahnik(莫罗·伯拉尼克),是一个名鞋的牌子,被称作是“鞋中贵族”。这些起始价格为500美金的细高跟鞋,有个别名叫“礼车鞋”(limousine shoes)。因为穿上这种鞋,美则美矣,最多只能走半条街,非有礼车跟在左右。但,manolo blahnik的高跟鞋,强就强在跟虽高,重心却平稳,据说穿了跳舞脚也不痛,难怪它成为女星们参加地毯秀的首选。在历届奥斯卡颁奖礼上,如果说阿玛尼是“制服”,那么manolo blahnik就如同大会“指定用鞋”。附上这款2012年春夏新款的枚红色鞋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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