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救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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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去冬来,虽然日渐寒冷,不过下起雪来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儿突兀。
对于一个从没见过雪的南方孩子来说,莫烟真是感触良多。从前总是心心念念想去北方看一下雪,就像那首著名的歌曲《我想去桂林》的歌词一样,有时间的时候没有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后来有些儿闲钱又有些儿时间的时候,却是对这北方的寒冷一再却步。
没有预期的,莫烟在这个朝代过起了人生中第一个有雪的冬天。
从前总是在网络上和大伙儿讨论究竟是北方的干冷比较冷还是南方没有地暖的湿冷比较冷。
莫烟弱弱的表示,没有地暖的北方,寒风刺骨,虽然人家总说这是物理攻击,可强大到什么程度真是难以言喻。
幸好,之前大家准备过冬衣物的时候,看到厚重的棉袄,她倒是想起了现代人所穿的轻薄羽绒。
于是她便成这个朝代发明羽绒服的能人。人嘛,从来不缺少点子,向来都只是缺少把点子实行的财力,当下的莫烟,自然也有那个财力。
古代人一般是达官贵人才吃得起肉类,自然鸡毛鹅毛鸭毛什么的少得可怜,更何况莫烟要的是每根羽毛上的绒,更是极为罕有,好不容易才把绒毛集齐,让裁缝按照她的吩咐,做出了三件羽绒服。
如此矜贵的羽绒服,自然得留一件自己,另一件则派人送给了那位对自己照顾有加的七王爷凌若风,最后那件,她心中自有计较。
所以在雪花光临大地的时候,虽冷得她瑟瑟发抖,还是穿起那件长及脚眼羽绒服出外走走。
比起别人身上厚重的棉袄,莫烟对于身上的轻便全鹅绒羽绒服自然是十分满意。
晓儿轻轻挽着莫烟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冻得像冰块般,晓儿不禁有些心疼,道:“小姐,这么冷的天不在屋里围着火炉儿,倒跑出大街上。”
莫烟笑了笑,晓儿当然不知道她的小心思。除了出来看看雪中的京城风景,她还想着,可能会遇见某人呢。
已经好几个月没见了吧?
虽然春华楼名扬京城,却从没见过那人的身影。平日里,除了到春华楼去排节目就是留在香舍丽榭,她又何曾有时间出来走走?
有万分一的机会,她都不想错过。
下雪的街道很是清冷,小商贩们都不选这种时候出来做买卖,现下也只有酒楼客栈这些有瓦遮头的地方才能做做买卖。
远处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一袭蓝色的身影在马上不停地挥打马鞭,莫烟紧紧盯着马上那人,亮眼星眸,不是桑越却是何人?莫烟的双眼泛光,小嘴微张,一声桑越还没出口,马匹已经转瞬已经来到了莫烟面前。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马前蹄扬起即将踢到莫烟的时候,一个白色的身影施展绝顶的轻功嗖的一声抢在马蹄落下前,抱着她避了开来。
莫烟打了一个冷颤,到脱离危险之际,她想了想才知道后怕。但即使如此,她的眼睛还是紧紧留在马匹上的那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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